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15

  公司代码:600051 公司简称:宁波联合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定,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169,184,595.72元。以本年度净利润为基数,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16,918,459.57元,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52,266,136.15元;加:2023年12月31日尚未分配利润1,400,341,339.03元;本年度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552,607,475.18元。本公司本年度拟以310,880,000股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共计37,305,6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515,301,875.18元留待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务
  全资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拥有4炉4机的生产规模,总装机容量45MW,供热能力约400T/h。供电区域覆盖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联合区域,拥有110KV变电所一座及10KV供电线路65公里;供热范围覆盖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联合区域、青峙化工区及江南出口加工区等周边区域,热网管线长75公里,热用户约85家。其水煤浆分公司主要从事水煤浆的制造、受托加工及销售业务。
  抓好安全生产管理,做好环保设施升级和污染物排放控制工作,是本业务持续发展的基础。坚持“保存量、拓增量”的经营方针,充分挖掘市场潜能;合理调节运行方式,充分发挥设备性能;深化售电业务板块建设,培育新的业绩增长点,是本业务持续发展的关键。
  报告期内,受区域内用户能源消费需求波动影响,全年整体保持低位运行态势,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售电量减少,售热量回升乏力。该公司积极应对挑战变化,对内加强管理挖潜,降本增效,生产经营保持稳定;对外抓好市场拓展,对接区域潜在用热需求,做好跟踪调研,增强发展后劲。
  2、房地产业务
  公司的房地产业务主要包括传统住宅、文化旅游地产和特色商业地产。传统住宅开发主要在宁波、嵊泗、苍南和龙港等地,所开发的产品包括中高层住宅、多层住宅等;文化旅游及特色商业地产开发主要在宁波、嵊泗和苍南等地,分别以嵊泗天悦湾景区为依托的海滨度假村海景公寓、以苍南马站镇雾城渔寮沙滩景区为依托的半山半岛旅游综合体、梁祝天地休闲广场项目和苍南瑞和家园的商业综合体项目。
  公司作为区域性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宁波、苍南、龙港、嵊泗等地具有丰富的开发经验,形成了独特的竞争优势。公司在宁波曾开发的天一家园、天水家园、天合家园、逸家园等项目,均具有较好的品牌影响力,面对近年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和外来大型房企的竞争压力,公司积极应对挑战,密切关注市场变化,为未来可持续发展积蓄力量;公司在苍南县和龙港市开发的怡和城市家园、天和家园、瑞和家园、银和望府、新天和家园、天和景园、泰和云栖、和欣丽园等“和”系列住宅项目,引领了当地房地产发展,整体开发规模位居当地房地产企业前列;公司在嵊泗开发的天悦湾景区以及天悦湾滨海度假村A区,引领了嵊泗的旅游开发和旅游地产开发。
  报告期内,房地产市场政策持续深化调整,并逐步向高质量发展转型。政府明确将采取措施“持续用力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各地因城施策,优化调控措施,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行业仍处于调整期,但政策组合拳已逐步显效,核心城市成交量有所回升,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
  报告期内,受行业整体形势制约,公司开发项目的销售特别是文旅地产销售受到持续性影响。公司将继续审时度势,紧跟政策导向,积极优化营销模式,适时调控销售节奏,努力降低存量资产,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奠定坚实基础。继续尝试打造文旅地产项目的运营新模式,以文旅运营提升资产价值和变现能力。以此不断巩固并提高公司房地产业务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3、批发业务
  公司的批发业务主要是子公司宁波联合集团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的进出口贸易,其经营模式是自营并为中小企业提供通关、仓储、外汇、物流、信保等外贸综合服务,其进出口商品主要包括煤炭、化工产品、服装、纺织品、鞋类等,业绩主要来自自营的买卖差价及提供综合服务的买卖净额或所赚取的服务佣金。
  报告期内,全球经济持续面临多重压力,贸易保护主义政策不断升级,贸易竞争愈发激烈,部分制造业产业链向东南亚地区转移。子公司宁波联合集团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继续利用品牌、服务和政策优势稳定老客户,并给予针对性的经营支持以稳定业务量;积极参加贸易展会拓展新市场;通过出口信保业务减少收汇风险;在控制经营风险的前提下,积极跟踪煤炭进口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经营模式、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未发生重要变化,业绩变化符合相应的行业发展状况。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178,686万元,较上年增加1.4%,主要系子公司宁波联合集团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进口煤炭销售量增加所致;营业利润7,374万元,较上年减少26.0%;净利润7,059万元,较上年减少16.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117万元,较上年减少23.6%,主要系子公司宁波联合集团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进口煤炭业务毛利减少所致。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李水荣
  2025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0051 证券简称:宁波联合 公告编号:2025-011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1、宁波联合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3、温州和晟文旅投资有限公司
  4、宁波联合集团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2025年度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拟核定为80,000万元人民币,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拟核定为13,000万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实际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3,0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
  ● 特别风险提醒:本次担保对象宁波联合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温州和晟文旅投资有限公司和宁波联合集团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保证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年度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拟核定为80,000万元人民币,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拟核定为13,000万元人民币。上述担保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质押、抵押)担保,并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签署有效。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系公司持股51%的子公司温州银联投资置业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单位基本情况
  ■
  2、被担保单位最近一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经审计)
  ■
  [注2]系公司持股51%的子公司温州银联投资置业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被担保单位最近一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截至2025年3月31日)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未经审计)
  ■
  三、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主要是为了满足被担保对象的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被担保对象提高融资效率,支持其业务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公司整体利益。公司能够及时掌握被担保对象的日常经营、财务和资信状况。
  温州银联投资置业有限公司的少数股东以其持有的温州银联投资置业有限公司的49%股权质押给本公司,按照49%的比例为公司对温州和晟文旅投资有限公司的担保提供反担保。详情请见2022年10月20日、2023年2月4日分别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2-050)、《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3-001)。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以全票同意通过了公司《关于2025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决定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详情请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5-007)。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已批准的对外担保总额为129,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及子公司已批准的对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93,000万元人民币,上述数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8.31%、27.62%;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3,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80%;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及子公司对参资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9,95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90%。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051 证券简称:宁波联合 公告编号:2025-012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为参资公司提供2025年度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
  宁波金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关联法人
  ● 担保人名称: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年度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拟为其参资公司宁波金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对外融资按出资比例10%提供担保,提供的担保额度拟核定为36,000万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为金通租赁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9,95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90%。
  ● 本次提供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担保对象宁波金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
  ● 本次为参资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提供担保额度的基本情况
  根据参资公司宁波金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通租赁”)的业务发展需要,本年度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拟为金通租赁的对外融资按出资比例10%提供担保,提供的担保额度拟核定为36,000万元人民币,担保形式系为金通租赁提供的信用保证担保,以及金通租赁实控人或控股股东为该公司提供全额保证担保后要求少数股东提供的保证反担保。上述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签署有效。该参资公司之各方股东均按各自出资比例为金通租赁对外融资提供担保。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二)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程序
  2025年4月10-11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子公司对参资公司之宁波金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供2025年度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决定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本担保事项虽涉及关联交易但无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详情请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5-007)。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单位基本情况
  金通租赁的基本信息详见2022年6月16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宁波金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结果公告》(2022-038)。
  金通租赁最近一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金通租赁最近一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二)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因本公司总裁助理王彦梁先生同时担任金通租赁的董事,致金通租赁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全资子公司热电公司对金通租赁提供2025年度担保额度构成关联交易。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绿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香港)(系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有限公司、热电公司和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金远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持有金通租赁21%、25%、40%、10%和4%的股权。
  三、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热电公司本次对参资公司金通租赁提供担保额度主要是为了满足金通租赁的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金通租赁的持续稳定发展。金通租赁近年来经营稳定,资信良好。热电公司已向金通租赁委派董事和监事,在担保实施过程中,热电公司将积极加强与金通租赁的沟通,及时了解其生产经营状况,以有效规避经营风险和保障公司利益。
  四、董事会意见
  2025年4月10-11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子公司对参资公司提供2025年度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决定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详情请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5-007)。
  独立董事翁国民、陈文强、蒋奋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热电公司拟对参资公司之金通租赁提供2025年度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了解和核查,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事先认可。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已批准的对外担保总额为129,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及子公司已批准的对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93,000万元人民币,上述数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8.31%、27.62%;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3,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80%;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及子公司对参资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9,95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90%。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051 证券简称:宁波联合 公告编号:2025-013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将届满到期。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需按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
  2025年4月10-11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根据股东方提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确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名单如下:李水荣、王维和、李彩娥、沈伟、翁国民、陈文强、蒋奋。其中,翁国民、陈文强、蒋奋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同意将上述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公司将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累积投票选举产生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人选,其中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别累积投票。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5-016)。
  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翁国民先生、陈文强先生、蒋奋先生均参加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独立董事后续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所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均未超过三家。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公司董事会将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之日起三年。
  附件: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简历
  特此公告。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附件: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简历
  李水荣:男,1956年出生,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大学学历;曾获全国优秀企业家、中国民企年度人物、全国纺织行业劳动模范、浙江省劳动模范、风云浙商、全球浙商金奖、杭州市十大突出贡献企业优秀经营者、杭州市最美人大代表等称号;历任荣盛化纤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兼任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副会长、浙江理工大学兼职教授、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实务导师、萧山区工商联合会副会长、萧山区企业信用促进会会长等职;现任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
  王维和:男,1953年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曾任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组织部部长,宁波开发区联合(集团)总公司党委副书记,宁波开发区联合(集团)股份有限总公司董事、副总裁、党委副书记,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党委副书记,现任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党委书记。
  李彩娥:女,1963年出生,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本科学历,曾获2008年萧山区劳动模范,杭州市萧山区先进会计工作者等多项荣誉称号;曾任荣盛化纤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等职;现任浙江荣盛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董事,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
  沈伟:男,1965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曾任宁波开发区团委书记,宁波开发区建设规划局(国土规划局)副局长,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规划处处长(房地产事业部总经理),宁波联合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房地产事业部总经理。
  翁国民:男,1964年出生,中共党员,法学博士,教授。杭州大学法律系学士、武汉大学国际经济法专业法学硕士、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博士、德国WURZBURG大学高级访问学者。历任杭州大学法律系助教、讲师、副教授,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现任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文强:男,1989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副教授。武汉大学会计学学士、浙江大学会计学硕士、浙江大学管理学博士、美国托莱多大学访问学者。现任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财务会计系系主任、财务会计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兼任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蒋奋:男,1981年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曾任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教授、学术委员会委员,现任宁波大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兼任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上海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0051 证券简称:宁波联合 公告编号:2025-014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估值提升计划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估值提升计划的触发情形及审议程序: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中应当制定估值提升计划的情形。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估值提升计划。
  ● 估值提升计划概述:2025年度公司拟通过聚焦主营业务、稳定现金分红、优化激励机制、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提升信息披露质量等措施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 相关风险提示:本估值提升计划仅为公司行动计划,不代表公司对业绩、股价、重大事件等任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公司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一、估值提升计划的触发情形及审议程序
  (一)触发情形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股票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的上市公司(即长期破净公司),应当制定上市公司估值提升计划,并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
  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股票持续处于低位波动状态,期间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其中,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4月15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2022年经审计每股净资产(10.46元),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2023年经审计每股净资产(10.68元)。属于应当制定估值提升计划的情形。
  (二)审议程序
  2025年4月10-1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估值提升计划》,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估值提升计划。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估值提升计划的具体内容
  2025年度,为实现公司投资价值提升,提高股东回报能力,公司将采取以下具体措施:
  (一)聚焦主营业务,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公司将继续密切关注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坚持“稳健经营、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不断提升热电、房地产、进出口贸易三大主业发展质量和经营效率,努力实现主营业务调结构、提质量、增效益的良性发展。
  公司的热电业务要继续保持在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联合区域电力、热力生产供应的优势地位。一是进一步深化内部管理,持续推进电网、热网技改升级,提升运行经济性。二是动态跟踪、对接市场潜在需求,持续做好区域用热规划布局,挖掘新的用热增长点;适时推进设备的升级换代,优化产能布局。三是积极参与国家双碳战略目标建设,深化电力业务拓展,做好光伏、充电桩、储能等新能源项目的建设与运维,确保电力业务的稳步发展。
  作为一家区域性房地产企业,公司深耕具有多年项目开发经验的城市,主要集中在宁波、温州苍南、嵊泗三个区域。面对房地产行业供需关系的深度调整,政府不断出台各项行业支持政策,公司积极把握行业政策转向和市场机遇,优化运营发展模式,以实现稳健高效的转型升级。一是坚持品质优先,加快产品的升级,优化居住体验,强化产品差异化竞争优势。二是探索构建商业文旅地产开发和资产运营双轮驱动的经营模式,积极提升资产价值和变现能力。三是在确保资金安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时储备优质土地,夯实发展基础。
  子公司进出口公司作为浙江省“外贸综合服务骨干企业”,将继续发挥自身有利条件,全力营运好外贸综合服务平台。一是积极优化外贸经营模式,以优质便利的服务,招揽更多的客户,提高出口业务的竞争能力和盈利能力。二是继续稳健开展进口业务,在控制经营风险的条件下,稳定进口规模。三是继续探索外贸业务新模式,寻求业务新的增长点。
  公司始终坚持创新引领,统筹资源要素,优化资产结构,夯实人才储备,在推进企业高质量转型中挖掘发展新增量。守正创新,克难奋进,实现公司各项事业发展的新跨越。
  (二)持续稳定实施现金分红,重视投资者回报
  公司始终坚持为投资者创造价值的理念,重视投资者回报,一直以来实施稳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自上市以来,公司已累计实施现金分红达10.11亿元,其中最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公司分红总额为1.05亿元。
  2025年,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考虑企业发展实际情况,平衡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的基础上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对股利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明确规定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的年均净利润的30%并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三)建立长效激励机制,激发员工活力
  优化薪酬结构,合理配置短、中、长期激励资源,使薪酬水平与市场发展、个人能力价值和业绩贡献、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匹配,强化管理层、员工与上市公司长期利益的一致性,激发管理层、员工提升上市公司价值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加大对创新、业绩突出员工的奖励力度,吸引、保留和激励优秀人才,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四)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提升公司形象
  与投资者建立畅通的沟通机制,积极收集、分析市场各方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和经营预期。不断丰富投资者交流方式,拓展沟通渠道,提升透明度。通过投资者专线、邮箱、上证e互动等多种渠道,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持续加强与投资者沟通交流,及时回复投资者的咨询与建议,解答投资者疑问,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与投资者建立长期稳定的良性互动关系。优化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机制和内容,制定与投资者交流的计划安排。2025年至少举办三次业绩说明会,围绕公司定期报告、战略规划、经营状况、重大项目等资本市场高度关切的问题,定期与投资者开展深入交流,正确引导市场预期。
  (五)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增强透明度
  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秉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有效向市场传递公司发展和经营信息。从投资者的需求出发,切实加强信息披露的有效性、规范性和及时性。积极采取说明会等多样化的形式,对定期报告、临时公告进行解读,展示公司经营情况、产品情况、资讯情况,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内容的可读性,持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和精准度。加强舆情监测分析,密切关注各类媒体报道和市场传闻,发现可能对投资者决策或者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产生较大影响的,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发布澄清公告。
  (六)鼓励运用回购等工具,传递持续发展信心
  公司控股股东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遵守减持新规要求,传递对公司可持续发展的信心和长期价值认同。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对公司价值的反映,结合未来发展规划和经营现金流情况,在符合条件情况下,适时开展股票回购,维护公司股价稳定。
  三、董事会对估值提升计划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估值提升计划充分考虑了公司战略规划、财务状况、市场环境等因素,从生产经营、现金分红、投资者关系管理以及信息披露等方面制定了实施方案,该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投资价值,具备合理性和可行性。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的估值提升计划,并对外披露。
  四、评估安排
  公司属于长期破净情形时,每年对估值提升计划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评估后需要完善的,经董事会审议后进行披露。
  公司触发长期破净情形所在会计年度,如日平均市净率低于所在行业平均值的,公司将在年度业绩说明会中就估值提升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专项说明。
  五、风险提示
  1.本估值提升计划仅为公司行动计划,不代表公司对业绩、股价、重大事件等任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公司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受到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加剧等诸多因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2.本估值提升计划中的相关措施,系基于公司对当前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市场环境、监管政策等条件和对未来相关情况的合理预期所制定。若未来因相关因素发生变化导致本计划不再具备实施基础,则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对计划进行修正或者终止。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051 证券简称:宁波联合 公告编号:2025-015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续签水煤浆销售合同
  暨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日常关联交易内容:全资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拟与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续签水煤浆销售合同暨日常关联交易。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是否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上述关联交易仅是子公司非主要业务所产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且占同类业务比例较低,故对公司不会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也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4月10-11日召开的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热电公司拟与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继续开展水煤浆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热电公司”)与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逸盛石化”)按双方于2024年7月签订的交易合同约定的主要条款不变续签相关交易合同,续签合同期限为自2025年7月起三年内,每12个月签署一次合同,且年合同供货金额不超过25,000万元人民币。
  董事长李水荣作为关联交易的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全体独立董事同意。
  独立董事翁国民、陈文强、蒋奋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认真了解和核查,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事先认可。
  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5-007)。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
  (三)本次续订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逸盛石化。企业性质:中外合资企业;法定代表人:方贤水;注册资本:51,444.71万美元;主要股东: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持有其56.067%股权,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16.067%股权,香港盛晖有限公司持有其13.933%股权,佳栢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13.933%股权;成立时间:2003年3月;主营业务:精对苯二甲酸(PTA)的生产;住所:宁波市北仑区小港港口路8号。
  该公司2024年6月30日的总资产2,119,011.32万元、净资产905,028.48万元;2024年半年度的营业收入1,210,414.31万元、净利润7,221.68万元。鉴于此,逸盛石化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因本公司董事长李水荣先生担任逸盛石化的董事,故本公司与逸盛石化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构成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方法和依据
  定价原则: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可以合理的构成价格作为定价的依据,构成价格为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
  定价方法:成本加成法,以关联交易发生的合理成本加上可比非关联交易的毛利定价。
  定价依据:公司《关联交易制度》(2023年修订)之规定。
  (二)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供方:热电公司
  需方:逸盛石化
  交易内容:由热电公司按合同规定选用原煤,加工成水煤浆后销售给逸盛石化;
  加工成品的名称、数量、金额及交货期:
  ■
  结算方式:煤炭价格、海运费按实际结算;港杂费、装卸费及短驳费为35元/吨(含税);加工费及浆运费为102元/吨(含税)。
  拟交易日期:2025年7月至2028年6月。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热电公司开展水煤浆生产、加工和销售业务,是充分利用该公司现有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以及技术优势,在现有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务的基础上,拓展煤加工业务,此举可以为公司获取更多的经营利润,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之所以继续与逸盛石化交易,是基于该公司所处地域近邻热电公司,且前期交易安全、顺畅。这一持续选择有利于降低水煤浆的运输成本和途中损耗,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益,也有利于交易的稳定和持续。
  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是以市场价格为导向,以平等公允为基础认定,所商定的价格体现了互利互惠和合作共赢,且与同类业务的市场价格基本一致,同时,在交易的结算时间和方式等方面均遵循了行业惯例。因此,上述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并将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的影响。
  此外,上述关联交易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为18亿元,其中:进出口贸易8亿元、房地产业务4亿元、热电供应业务5亿元,三者合计占总营业收入的94%。所以,公司的收入来源不会严重依赖上述关联交易,进而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特此公告。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051 证券简称:宁波联合 公告编号:2025-016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宁波北仑区戚家山街道东海路20号戚家山宾馆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9日
  至2025年5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5-007)、《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5-008)。公司也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8、9、10、11、12、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大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发送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大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凭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帐户卡、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持个人股票帐户卡、持股凭证、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受托代理人持委托人股票帐户卡、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股东也可采取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信函方式以寄达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25年5月6日和2025年5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4:00。
  3、登记地点:宁波开发区东海路1号联合大厦。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舟
  电话:(0574)86221609
  传真:(0574)86221320
  电子邮箱:tangzj@nug.com.cn
  通讯地址:宁波开发区东海路1号联合大厦803办公室
  邮编:315803
  2、会议费用:参加会议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0051 证券简称:宁波联合 公告编号:2025-017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28日(星期一) 上午10:00-11: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文字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21日(星期一)至4月25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nug.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15日发布公司2024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4月28日(星期一)上午10:00-11:00举行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文字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28日(星期一) 上午10:00-11: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文字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李水荣先生
  总经理:王维和先生
  财务负责人:董庆慈先生
  董事会秘书:汤子俊先生
  独立董事:翁国民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4月28日(星期一)上午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21日(星期一)至4月25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nug.co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叶舟
  电话:0574-86221609
  邮箱:IR@nug.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051 证券简称:宁波联合 公告编号:2025-007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31日以邮寄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10-11日在杭州召开。公司现有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水荣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公司经营领导班子2024年度业务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定,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169,184,595.72元。以本年度净利润为基数,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16,918,459.57元,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52,266,136.15元;加:2023年12月31日尚未分配利润1,400,341,339.03元;本年度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552,607,475.18元。本公司本年度拟以310,880,000股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共计37,305,6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515,301,875.18元留待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5-009)。
  六、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八、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4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九、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经营班子年薪考核及分配方案》。该方案包括考核情况及兑现方案,公司经营领导班子将根据该方案兑现2024年度收入。
  副董事长、总裁王维和作为利益相关董事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4年度经营班子年薪考核及分配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年度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拟核定为80,000万元人民币,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拟核定为13,000万元人民币。上述担保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质押、抵押)担保,并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签署有效。具体如下:
  (一)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二)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
  公司各子公司基本情况、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2025-011)。
  十一、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对参资公司提供2025年度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参资公司宁波金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通租赁”)的业务发展需要,本年度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拟为金通租赁的对外融资按出资比例10%提供担保,提供的担保额度拟核定为36,000万元人民币,担保形式系为金通租赁提供的信用保证担保,以及金通租赁实控人或控股股东为该公司提供全额保证担保后要求少数股东提供的保证反担保。上述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签署有效。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本担保事项虽涉及关联交易但无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关于子公司为参资公司提供2025年度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5-012)。
  独立董事翁国民、陈文强、蒋奋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热电公司拟对参资公司之金通租赁提供2025年度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了解和核查,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事先认可。
  十二、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均为一年。同时,支付其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人民币100万元(含税)、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40万元(含税),并承担其办公所在地至现场审计地点的往返交通费及现场审计期间的食宿费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关于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2025-010)。
  十三、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长择机出售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议案》。为确保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出售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证券市场行情情况决定公司持有的宁波能源(600982)、中科三环(000970)两家上市公司全部股份的减持时机、价格和数量。本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上述交易计划付诸实施时,若其发生的交易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披露标准,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根据股东方提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确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名单如下:李水荣、王维和、李彩娥、沈伟、翁国民、陈文强、蒋奋。其中,翁国民、陈文强、蒋奋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同意将上述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5-013)。
  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五、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的《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六、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的《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七、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估值提升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的《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估值提升计划》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八、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热电公司拟与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继续开展水煤浆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与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按双方于2024年7月签订的交易合同约定的主要条款不变续签相关交易合同,续签合同期限为自2025年7月起三年内,每12个月签署一次合同,且年合同供货金额不超过25,000万元人民币。
  董事长李水荣作为关联交易的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关于子公司续签水煤浆销售合同暨日常关联交易公告》(2025-015)。
  独立董事翁国民、陈文强、蒋奋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认真了解和核查,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事先认可。
  十九、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5月9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5-016)。
  特此公告。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051 证券简称:宁波联合 公告编号:2025-008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31日以邮寄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10-11日在杭州召开。公司现有监事3名,参加会议监事3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内容如下:
  一、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核并表决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核并表决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核并表决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核并表决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审核并表决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审核并表决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2024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八、审核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对参资公司提供2025年度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核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同意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核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热电公司拟与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继续开展水煤浆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根据《证券法》第82条之规定,监事会认真审核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报告期的经营成果和报告期末的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之前,未发现参与定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051 证券简称:宁波联合 公告编号:2025-008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2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是否可能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否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552,607,475.1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定,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169,184,595.72元。以本年度净利润为基数,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16,918,459.57元,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52,266,136.15元;加:2023年12月31日尚未分配利润1,400,341,339.03元;本年度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552,607,475.18元。
  本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10,88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7,305,6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1,515,301,875.18元留待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37,305,600.00元;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37,305,600.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45.96%。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37,305,600.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45.96%。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0-11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5-007)。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0-11日召开的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核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5-008)。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偿债能力及股东回报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051 证券简称:宁波联合 公告编号:2025-010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均为一年。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其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伍贤春,2008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沈强生,2021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王晨,2011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人民币10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40万元(含税),并承担其办公所在地至现场审计地点的往返交通费及现场审计期间的食宿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5年3月28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二○二四年度会议,会议审议了公司《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和《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的财务、内控审计能严格按照执业要求和相关规定进行,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内控现状。审计委员会还对该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公司2024年度审计的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均表示满意。
  审计委员会二○二四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均为一年。同时,支付其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人民币100万元(含税)、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40万元(含税),并承担其办公所在地至现场审计地点的往返交通费及现场审计期间的食宿费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