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股东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后,邵增明先生、邵慧丽女士(以下合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807,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增加至 5.00%。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及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2025年4月9日,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股东邵增明先生、邵慧丽女士出具的《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其中提及:股东邵增明先生、邵慧丽女士在2024年10月至2025年4月9日期间,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本公司股份12,807,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现将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邵增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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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邵慧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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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增明、邵慧丽为姐弟关系,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邵增明、邵慧丽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2、增持目的: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是信息披露义务人看好珠宝首饰行业的长期发展前景,本次投资基于自身投资计划安排和对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的分析,意在分享萃华珠宝未来发展的长期红利。
3、增持方式:证券交易系统二级市场买入
4、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25年4月9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邵增明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413,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6%,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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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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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说明
1、 本次增持行为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不会对上市公司的人员、资产、财务、业务、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增持后,邵增明先生、邵慧丽女士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2,807,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属于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3、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事项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公司将继续关注邵增明先生、邵慧丽女士对本公司股份的持股变动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四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