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37 证券简称:誉衡药业 公告编号:2025-019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3月14日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顺义区空港开发区B区裕华路融慧园28号楼一层会议室;
3、会议方式:全体股东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沈臻宇女士;
6、股权登记日:2025年3月5日;
7、会议出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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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63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89,337,5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187%。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北京市京轩律师事务所王龙海律师、方洪全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均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对下列议案进行表决。
1、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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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由总经理国磊峰先生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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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刘月寅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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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京轩律师事务所王龙海律师、方洪全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合法,由此做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同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按有关规定公告。
四、备查文件
1、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京轩律师事务所《关于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437 证券简称:誉衡药业 公告编号:2025-021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3日收到职工代表监事杨福胜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杨福胜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务以及下属公司职务,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3月4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的公告》。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规范运作,公司于 2025 年 3月14 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投票,选举高云龙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职期限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之日起至第六届监事会届满止。高云龙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原职工代表监事杨福胜先生的辞职于2025年3月14日生效,辞职后,杨福胜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及下属公司的任何职务。
特此公告。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高云龙先生的简历
高云龙先生:出生于1989年2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2013年入职公司,现任公司高级行政主管。
高云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437 证券简称:誉衡药业 公告编号:2025-020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成
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份回购方案概述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24年11月22日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0元/股(含本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0月22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下简称“指定媒体”)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上述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二、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均及时披露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2月3日、2025年1月4日、2025年2月7日、2025年3月4日披露于指定媒体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5年3月10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3,303,72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02%,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3月11日披露于指定媒体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股份比例达总股本1%的公告》。
2025年3月11日至2025年3月13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回购公司股份9,003,5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39%,最高成交价2.49元/股,最低成交价2.46元/股,成交总金额22,344,910.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25年3月10日至2025年3月13日,上述期间内,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32,307,2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1.42%,最高成交价2.51元/股,最低成交价2.44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不含交易费用)合计79,994,101.62元。上述回购金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
三、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资金来源、资金总额、回购方式、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及比例、回购实施期限等,符合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实施结果与已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四、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目前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⑴ 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⑵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⑴ 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⑵ 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⑶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回购股份数量为32,307,22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1.42%,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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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七、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截止目前,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即2024年10月22日至2025年3月12日期间,公司第一大股东沈臻宇一致行动人上海方圆达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方圆-东方12号私募投资基金于2025年1月22日增持900,000股,上海方圆达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方圆-东方27号私募投资基金于2025年3月3日增持178,300股(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3月4日披露于指定媒体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股东在增持公司股票时,不知悉公司回购股份的内幕信息;本次增持系股东看好公司的发展前景,认可公司的长期投资价值,属于正常的投资行为,不存在与股份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不一致的情形。
2024年10月8日,公司披露了时任董事王东绪先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王东绪先生计划自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10,000股。2024年12月2日,公司收到王东绪先生出具的《减持股份计划进展告知函》,王东绪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2月3日披露于指定媒体的《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本次减持不存在与股份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不一致的情形。
除上述情况外,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八、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32,307,224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后续将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以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查询证明。
特此公告。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