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航工业财务在向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时,可根据《框架协议》规定的内容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规定,与公司及其子公司共同协商另行签署有关具体协议。有关协议的收费标准应与《框架协议》规定的定价原则一致,此外还应遵循以下原则:
1、存款服务:人民币存款,中航工业财务吸收公司及其子公司存款的利率,应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规定的同期基准利率下限,外币存款,中航工业财务按相应存款类别及人民银行的挂牌利率计付利息,中航工业财务根据市场情况,按照不低于国内商业银行挂牌利率的原则,对挂牌利率进行浮动;对于符合规定的大额存款(300万美元及以上金额)可根据市场情况,以不低于国内市场利率的原则,协商确定存款利率。除符合前述外,中航工业财务吸收公司及其子公司存款的利率,应不低于任何第三方就同类存款向公司及/或其子公司提供的利率。
2、贷款服务:中航工业财务向公司及其子公司发放贷款的利率,应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限,应不高于同期中航工业财务向定价影响因素相同第三方发放同种类贷款所确定的利率,亦不高于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就同类贷款所确定的利率。
3、结算服务:中航工业财务为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各项结算服务收取的费用,应不高于同期中航工业财务向任何同信用级别第三方就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亦应不高于同期任何第三方就同信用级别向公司及/或其子公司就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4、担保服务:中航工业财务向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所收取的费用,应不高于同期中航工业财务向任何同信用级别第三方提供担保所确定的费用,亦不高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在商业银行就同类担保所确定的费用。
5、关于其他服务:中航工业财务为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其他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应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类型服务规定应收取的费用上限(如适用),亦不高于任何第三方向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同种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除符合前述外,中航工业财务向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该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也应不高于中航工业财务向任何同信用级别第三方提供同种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持续的业务,有利于发挥公司及相关关联方的技术优势、有利于公司及相关关联方现有生产设施的充分利用,使生产资源得到优化配置。通过上述关联交易的实施,可有效提高公司及相关关联方的生产经营效率。
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根据目前航空产品采购模式,公司与中航工业集团系统内部单位的购销业务的交易定价执行国家相关规定,采取主要产品由独立第三方客户按市场原则确定交易价格和部分零部件采取协议价格相结合的定价方式,这种交易制度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利益;非航空产品关联交易的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低,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程度较小。关联租赁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和结算方式都是以市场价格通过签订经济合同来明确。从关联交易的内容和发生金额看,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活动影响较小,对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没有影响。
中航工业财务是本公司参股的非银行金融企业,由中航工业财务提供相关金融服务,利用其平台可提高公司资金的管理水平及使用,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促进公司的发展。
五、报备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该关联交易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贵州贵航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600523 证券简称:贵航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8
贵州贵航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贷款对象:贵州红阳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红阳机械”),贵州贵航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红阳机械100%的股权。
● 委托贷款金额:3,000万元。
● 委托贷款期限: 1 年(自委托贷款手续完成,委托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
● 贷款利率:利率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基础上上浮15%执行
● 担保:以应收账款债权进行担保。
●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利用自有资金通过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工业财务公司”)向红阳机械提供委托贷款。中航工业财务公司是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工业集团”)的下属单位,公司持有中航工业财务公司1.66%股份,本次委托贷款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2025年3月1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该议案获得全部非关联董事全票表决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 除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外,公司过去12个月内通过中国建设银行向红阳机械已提供2,000万元的委托贷款。
一、关联交易概述
● 为提升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支持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于 2025 年3月1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利用自有资金通过中航工业财务公司向红阳机械提供人民币3,000万元的委托贷款,贷款期限为贷款期限一年(自委托贷款手续完成,委托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可提前还款;利率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基础上上浮15%执行,按月结息;由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委托贷款金额和委托贷款期限向中航工业财务公司支付手续费。
中航工业财务公司、公司及所属企业红阳机械是航空工业集团下属企业,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本次委托贷款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 中航工业财务公司
企业名称: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春华
注册地: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乙 10 号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395,138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4756T
主要股东:中航工业集团持有 66.54%的股权,中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
28.16%的股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
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航工业财务公司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21,018,804 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 19,704,606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人民币 1,314,198万元。2024年度中航工业财务公司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375,892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86,443万元。
2、贵州贵航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贵州贵航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于险峰
注册地:贵州省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水江路1号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人民币40431.132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00071430441XX
主要股东:中国航空汽车系统控股有限公司持有37.01%的股权,中国贵州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9.28%的股权。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汽车、摩托车零部件、橡胶、塑料制品、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制造(限分支机构生产)、销售;汽车(不含小轿车)、摩托车,二、三类机电产品的批零兼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人民币417,755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104,668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人民币313,087万元。202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38,030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8,307万元。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的主要内容
交易类别:委托贷款
交易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
贷款期限:1 年(自委托贷款手续完成,委托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
贷款利率:利率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基础上上浮15%执行,按月结息。
手续费费率:由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委托贷款金额和委托贷款期限向中航财
务公司支付手续费。
担保方式:以应收账款债权进行担保。
(二)委托贷款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名称:贵州红阳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清溪路6号
主要办公地点: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清溪路6号
法定代表人:徐海涛
注册资本:7,066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航空航天橡塑材料及其制品、汽(轿)车橡塑材料及其制品、其他民用橡塑材料及其制品、橡塑制品模具、设备的设计、生产、销售、维修、试验及技术服务。)
主要股东:贵州贵航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控股100%
委托贷款对象主要业务发展及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红阳机械2022年-2024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分别为:8,746万元、10,607万元、9,309万元。
截止2024年12月31日,红阳机械的资产总额20,670万元,净资产15,003万元,营业收入9,309万元,净利润1,007 万元,资产负债率27.42%。
四、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实施上述委托贷款项目,有利于保证子公司正常的资金需求和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发挥资金效益,减少财务费用,从而增加公司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的资金周转,并且公司对上述子公司具有控制权,可以对子公司的还款情况进行监控,能够较好的控制委托贷款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委托贷款利息收入和利息支出(红阳机械)在合并报表层面抵消,对公司收益无重大影响。
五、该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是为支持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交易遵循了自愿、公开、诚信的市场原则,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并对该事项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通过中航工业财务公司向控股子公司红阳机械提供委托贷款,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遵循了自愿、公开、诚信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本次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支持其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公司
整体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能够定期跟踪子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能够较好地控制委托贷款风险,同意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拟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司能够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履行合法程序,没有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关联交易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六、委托贷款存在的风险及解决措施
红阳机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可以掌握资金的使用情况;上述委托贷款项目风险可控;公司将会对子公司的还款情况进行监控,如发现或判断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或降低委托贷款风险。
七、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向红阳机械提供委托贷款2,000万元,逾期金额为0。
特此公告。
贵州贵航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5日
证券简称:贵航股份 证券代码:600523 公告编号: 2025-010
贵州贵航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贵航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的权益和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公司全体董事、监事作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在审议本事项时均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责险投保方案
1、投保人:贵州贵航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范围为准)
3、赔偿限额:单一或累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任一赔偿请求及总累计赔偿责任)
4、保险期限:12个月(具体起止时间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后续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在权限内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上述保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相关责任主体;确定保险公司;在限额内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对本事项回避表决,本次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事宜将直接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可帮助完善公司治理体系,降低运营风险,保障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合法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更好地履职尽责。本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全体监事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贵州贵航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600523 证券简称:贵航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1
贵州贵航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4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4月29日 9 点30 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4月29日
至2025年4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7、8、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10、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航空汽车系统控股有限公司、中国贵州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其代表人或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股东账户卡;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合法的、加盖法人印章或由法定代表人签名的书面委托书原件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
(二)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号码:0851-83877503),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小河浦江路361号贵航股份公司
电话:(0851)83802670; 传真:(0851)83877503 邮编:550009
联系人:何君
(四)登记时间: 2025年4月28日9:30一11:30、13:30一17:00。
六、其他事项
1. 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 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另行进行。
特此公告。
贵州贵航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贵州贵航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4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523 证券简称:贵航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6
贵州贵航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132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4年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贵州贵航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366,267,567.90元。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404,311,320股为基数计算,向公司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132元(含税),共计5,336.91万元,占公司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04%,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说明
公司上市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1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本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13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贵航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5日
证券简称:贵航股份 证券代码:600523 公告编号: 2025-009
贵州贵航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相应调整。执行该项会计政策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议,并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贵州贵航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3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