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03-15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局、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局会议。
  4、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局会议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拟以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4元(含税)。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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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4年,我国房地产市场整体仍呈现调整态势,前三季度新房销售同比有所下降,二手房“以价换量”带动市场保持一定活跃度。9.26政治局会议提出“要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后,为市场注入信心,四季度以来,新房及二手房成交量均出现明显回升,核心城市二手房价格有所趋稳。12月,政治局会议提出“稳住楼市”,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再次强调“持续用力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为2025年楼市定调,释放了更加坚定的稳楼市基调。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24年,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100,280亿元,比上年下降10.6%;其中,住宅投资76,040亿元,下降10.5%。2024年,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施工面积733,247万平方米,比上年下降12.7%。其中,住宅施工面积513,330万平方米,下降13.1%。房屋新开工面积73,893万平方米,下降23.0%。其中,住宅新开工面积53,660万平方米,下降23.0%。房屋竣工面积73,743万平方米,下降27.7%。其中,住宅竣工面积53,741万平方米,下降27.4%。
  2024年,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97,385万平方米,比上年下降12.9%,其中住宅销售面积下降14.1%。新建商品房销售额96,750亿元,下降17.1%,其中住宅销售额下降17.6%。2024年末,商品房待售面积75,327万平方米,比上年末增长10.6%。其中,住宅待售面积增长16.2%。
  2024年9月以来,我国房地产市场呈现出积极变化,四季度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销售额同比分别增长0.5%、1.0%。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随着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持续释放,市场供求关系出现了改善,房价有所回稳。2024年12月份,70个大中城市中有23个城市的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上涨,有9个城市二手住宅价格环比上涨。
  2024年,物业管理行业在政策支持下稳步发展。物业服务被纳入鼓励类商务服务业,“好房子好服务”理念深入人心,房屋养老金制度试点推行,为行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物业企业更加注重成本等经营要素,进行有质量的拓展,同时持续优化项目质量,为行业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房地产市场在政策组合拳作用下积极变化增多,市场信心在逐步提振。随着存量政策和增量政策的有效落实,下阶段房地产市场有望继续改善。从中长期来看,刚需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还有潜力,更多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的需求还会增加,房地产市场发展的新模式也将逐步构建,这有助于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拥有房地产一级开发资质。经营模式以自主开发、销售为主,稳步推进合作开发等多种模式。公司主要开发产品为住宅、车库及商铺,主营业务聚焦于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区域、京津冀协同发展区域以及长江经济带等核心城市群,其中珠海为公司战略大本营,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成都、苏州、西安、南京、长沙等一线城市及重点二线城市为公司战略发展城市。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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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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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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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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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详见《2024年年度报告》“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325 证券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7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3月14日,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五十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减值测试结果,2024年度公司新增计提的减值准备总额为人民币196,690.19万元,其中:信用减值损失12,644.31万元,资产减值损失184,045.8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应收账款
  根据金融工具减值相关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规定,2024年公司新增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3,062.26万元,转回43.99万元。
  2、其他应收款
  根据金融工具减值相关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规定,2024年公司新增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5,286.50 万元,转回13.15万元。
  3、其他流动资产
  根据金融工具减值相关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规定,2024年公司新增计提其他流动资产坏账准备4,352.73万元。
  4、合同资产
  根据金融工具减值相关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规定,2024年公司合同资产坏账准备转回0.04万元。
  5、存货
  公司资产负债表日的存货按照账面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24年新增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55,521.40万元。
  2024年末,综合考虑房地产项目所在地的市场状况,项目自身的定位、开发及销售计划等因素,本公司对开发成本、开发产品的可变现净值进行了减值测试。经测试,2024年度本公司房地产开发项目存货跌价准备新增计提金额为 155,351.34万元,其中:开发成本计提跌价准备17,138.93万元,开发产品计提跌价准备138,212.41万元。
  2024年末,公司的库存商品在进行全面盘点的基础上,对于因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2024年度本公司库存商品跌价准备新增计提170.06万元。
  6、长期股权投资
  根据长期资产减值相关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规定,2024年公司新增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28,524.48万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4年度新增计提的相关资产和信用减值准备合计为人民币196,690.19万元,将导致公司本期合并财务报表利润总额减少人民币196,690.19万元,净利润减少人民币162,478.0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124,444.06万元。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以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局会议审议。
  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局第五十一次会议,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董事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的相关规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能够客观、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据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事项。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的相关规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审议、决策程序合法,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能够客观、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据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事项。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五日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9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
  董事局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五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3月14日在公司8楼大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局主席李光宁先生主持,公司董事应到14名,实到14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的议案》。
  并同意提呈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
  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并同意提呈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并同意提呈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并同意提呈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并同意提呈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项议案已经第十届董事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
  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光宁、郭凌勇、谢伟、郭瑾、许继莉、张延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并同意提呈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本项议案已经第十届董事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
  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光宁、郭凌勇、谢伟、郭瑾、许继莉、张延回避表决。评估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九、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可持续发展(ESG)报告〉的议案》。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并同意提呈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二、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三、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四、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自查情况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五、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控检查监督工作报告〉的议案》。
  十六、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七、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八、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十九、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融资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5年度经营计划,2025年度公司、各级子公司计划融资不超过人民币1,300亿元(不包括向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等关联方申请的贷款及授信额度及向其他关联方申请的融资额度)。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在上述1,300亿元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具体决定相关融资事项。上述融资事项的授权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并同意提呈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并同意提呈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开展对外投资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及2025年度经营计划,公司董事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的额度内,决定并具体开展房地产直接投资(包括股权及债权方式,用于直接或间接获取土地资源及开展后续项目开发经营等相关用途)及其他相关产业直接投资事项。同时授权董事局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项目拓展需要,在不超过前述投资总额20%的范围内调整总投资额。
  上述授权事项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并同意提呈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以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华发集团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及公司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项议案已经第十届董事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
  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光宁、郭凌勇、谢伟、郭瑾、许继莉、张延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并同意提呈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并同意提呈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四、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二十五、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二十六、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局将公司的实际情况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对照,董事局认为本公司符合现行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政策和发行条件的各项规定,具备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
  并同意提呈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七、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8.20亿元(含本数)。具体发行规模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2、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10年(含本数),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3、债券利率和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所涉利率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由公司和主承销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协商一致后确定。
  4、发行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将以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在本次公司债券获准发行后,可选择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分期方式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5、发行对象
  本次公司债券面向符合规定的专业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公开发行。
  6、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拟用于偿还到期公司债券或公司债券回售、到期债务、补充流动资金,以及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7、偿债保障措施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在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出现预计不能按时偿付债券本息或到期未能按时偿付债券本息时,作出如下决议并采取相应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停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与发行本次公司债券相关的公司主要负责人不得调离。
  8、上市安排
  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9、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及上市交易方案需以最终获得相关主管部门审批通过或备案的方案为准。
  并同意提呈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八、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相关工作,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法律法规和市场情况制定、修订和调整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期数、发行数量、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方式、是否设置回售条款、调整回售利率和赎回条款及设置的具体内容、增信措施、评级安排、还本付息期限和安排、债券上市、募集资金用途、偿债保障措施等有关的全部事宜。
  2、决定并聘请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的申报及上市相关事宜;为本次发行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报、发行和上市的相关事项。
  4、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相关事项进行相应的调整。
  5、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其他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债券回售、转售、持有人会议、投资者保护机制等所有相关事项。
  6、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公司董事局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局授权董事局主席为本次债券发行的获授权人士,具体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务。上述获授权人士有权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的授权范围及董事局的授权,代表公司在本次债券发行过程中处理与本次债券发行有关的上述事宜。
  并同意提呈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九、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三十、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五日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2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84号)予以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17日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63,5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8.07元。本次发行股票,共募集股款人民币5,124,45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82,077,181.99元,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042,372,818.01元。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10月24日将扣除尚需支付承销保荐费(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2,893,160.38元后的余款人民币5,051,556,839.62元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3年10月24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3]00061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累计投入人民币3,762,874,314.79元,其中:1、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262,874,314.79元,包括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1,177,089,206.15元;2、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1,500,000,000.00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暂未归还金额为人民币1,278,000,000.00元。除上述支出外,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置换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4,701,415.09元,收到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人民币1,507,446.6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7,488,556.34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并于2023年第十届董事局第三十五次会议对其进行修改。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海滨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香洲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莲花路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粤海路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湾仔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拱北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新街口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市南桥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根据本公司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单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公司应当以传真方式及/或邮件形式知会保荐代表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附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23年11月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局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8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开发建设,使用期限自董事局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4年11月1日,本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5.80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2024年11月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局第四十六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3.30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开发建设,使用期限自董事局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暂未归还金额为人民币1,278,000,000.00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认为: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认为: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1、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五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24,45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82,077,181.9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42,372,818.01元。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5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财务资助背景概述
  合作项目开发前期,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金通常不足以覆盖土地款、工程款等运营支出,需要股东提供资金支持(即股东借款);项目开发过程中,在充分预留项目后续经营建设所需资金的基础上,对于项目暂时闲置的盈余资金,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股东可临时调用。
  上述向合作项目提供股东借款以及合作项目股东临时调用项目闲置盈余资金,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规定的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为持续解决合作项目经营发展所需资金,有效盘活闲置盈余资金,提高决策效率,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增强股东回报,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局第五十一次会议,以14票赞同,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事项的实施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财务资助的主要内容
  (一)截至2024年末,因共同投资开展房地产开发业务,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合作项目、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合作项目的其他股东(不含公司关联方,下同)以及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合作项目提供的财务资助余额合计为478.12亿元。公司董事局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在上述2024年末财务资助余额的基础上,因同类业务净增加的财务资助金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其中,对单个被资助对象的资助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在前述总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局提请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财务资助净增加额度的前提下,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具体决定上述每一笔财务资助的具体事项(含利率、期限、金额等)。上述财务资助的授权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三)上述财务资助,应满足以下使用条件:
  1、为合并报表范围外合作项目、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合作项目提供财务资助
  (1)被资助对象符合《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对象范围,且不是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被资助对象系为合作开展房地产业务而成立的合并报表范围外公司或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
  (3)被资助对象从事单一主营业务且为房地产开发业务,且资助资金仅用于主营业务,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可以超过70%;
  (4)公司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即被资助公司的其他股东或者其他合作方需按其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包括资助金额、期限、利率、违约责任、担保措施等;
  (5)风险防范措施
  ①被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方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或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方提供相应的担保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质押、连带责任保证;
  ②公司密切关注被资助对象的生产经营及运作情况,建立风险预警机制,确保资金可收回。
  2、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合作项目的其他股东方临时调用闲置盈余资金
  (1)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合作公司从事单一主营业务且为房地产开发业务;
  (2)调用盈余资金的其他股东,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可以超过 70%;
  (3)风险防范措施
  ①在每笔闲置盈余资金调用前,需根据合作协议约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②在充分预留了项目后续建设和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后,在闲置盈余资金范围内提供财务资助;
  ③如项目后续出现资金缺口,各股东方应该按照项目公司的通知要求及时归还已调用的闲置盈余资金,用于项目建设运营。如任一方股东未按照项目公司通知归还闲置盈余资金,构成违约的,违约方需按照合作约定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并赔偿项目公司及守约股东的相应损失;
  ④公司密切关注合作项目其他股东方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情况,积极防范风险,确保资金可收回。
  三、董事局意见
  1、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合作项目、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合作项目提供财务资助,旨在解决被资助项目公司经营发展所需的资金,有利于加快被资助项目的建设进度,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2、公司与其他股东方调用合并报表范围内合作项目盈余资金,是在相关项目运营平稳、销售顺利但未达到利润分配条件情况下,在保证项目建设及运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的临时调用,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相关项目由公司进行控制并由公司主要负责运营和管理,相关风险可控。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五日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6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远期、掉期、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投资金额:额度为不超过10亿美元(含本数,下同)或等值币种。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风险提示:公司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必须以规避汇率风险为目的,有真实的业务背景,同时建立了严格的内部审批流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台账。但相关外汇套期保值操作也可能存在市场风险、经营风险、银行违约风险等。
  经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不超过10亿美元,并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具体办理,授权期限为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具体情况如下: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一)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目的
  为有效规避公司融资过程中形成的外汇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
  (二)交易金额
  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总额不超过10亿美元,为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合计总额度,可循环使用,且在任一时间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不超过10亿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来源为使用一定比例的银行授信额度或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授权范围
  1、交易品种
  (1)远期结售汇业务:对应未来的收付汇金额与时间,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锁定未来收汇的结汇汇率或者未来付汇的购汇汇率。
  (2)掉期(含利率和货币掉期等):通过利率或者货币掉期,将利率固定或者汇率锁定。
  (3)外汇期权及期权组合产品:公司与银行签订外汇期权合约,在规定的期间按照合约约定的执行汇率和其他约定条件,买入或者卖出外汇的选择权进行交易。通过期权组合可以达到与远期结售汇业务同样的实际效果。
  2、合约期限:公司所有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期限均在三年以内(含三年)。
  3、交易对手与场所:交易对手为大型国有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大型外资银行。交易场所为外汇交易中心系统或商业银行柜台市场。
  4、交易额度: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总额不超过10亿美元,为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合计总额度,可循环使用,且在任一时间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不超过10亿美元。
  5、币种: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涉及外币币种为美元或其他货币。
  6、流动性安排:基于真实的业务背景及公司实际发生的外汇债务的合理安排,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严格匹配预期用汇时间。
  7、授权事项:公司董事局授权经营班子根据前述授权内容具体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保证金缴纳、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授权期限为董事局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一)市场风险
  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外汇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公司通过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锁定结售汇汇率,不受汇率波动带来的影响,可有效对冲外汇风险。因此,通过外汇套期保值可有效规避市场风险。
  (二)流动性风险
  不合理的外汇衍生品的购买安排可能引发公司资金的流动性风险。外汇衍生品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适时选择合适的外汇衍生品,适当选择净额交割外汇衍生品,可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三)履约风险
  不合适的交易对方选择可能引发公司购买外汇衍生品的履约风险。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的交易对方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四)其他风险
  在开展交易时,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公司将审慎审查与合作银行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三、风险防控措施
  1、基于真实的业务背景及公司实际发生的外汇债务的合理安排,严格保障资金流动性。
  2、公司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必须以规避汇率风险为目的,有真实的业务背景,严禁超过公司正常业务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3、严格内部审批流程。公司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必须由实施主体根据情况提出申请,资金管理中心审查通过后,上报公司经营班子审议通过方可操作。
  4、建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台账。资金管理中心负责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统计,公司内部稽核室负责对交易流程、内容是否符合授权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并将结果向经营班子汇报。
  四、对公司的影响分析
  公司拟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防范和规避汇率风险为目的,严格基于公司的外币收(付)汇预测,严格禁止任何金额的单向、存在风险敞口的外汇套期保值行为。公司建立了严格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内部审批程序,并对实际交易合约签署及执行情况进行核查。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充分利用远期结售汇的套期保值功能,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有利于提升公司外汇风险的管控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综上,预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经营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交易履行的程序
  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
  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局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表决结果:1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核算处理。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325 证券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9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4月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局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4月7日10点0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珠海市昌盛路155号公司9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4月7日
  至2025年4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五十一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公告。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事项:议案7、议案12
  4、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5、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0、议案12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1、法人股东需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需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5年4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三)登记地点:广东省珠海市昌盛路155号华发股份董事局秘书处
  (四)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昌盛路155号华发股份董事局秘书处
  2、联系电话:0756-8282111
  3、传真:0756-8281000
  4、邮编:519030
  5、联系人:阮宏洲、仝鑫鑫
  六、其他事项
  请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议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5年3月15日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局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4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0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4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
  (一)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编制的《审计报告》列示: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51,304,049.12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183,632,487.5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8,275,848,181.43元,扣除相关利润分配1,018,296,282.92元和提取的盈余公积118,363,248.76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322,821,137.34元。
  公司拟以2024年度利润分配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4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2,752,152,116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3,893,000股为计算基数进行测算,本次利润分配可享受现金红利的股数为2,748,259,11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85,818,948.06元(含税)。最终实际分配总额以实际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时有权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总股数为准计算。公司本次现金分红比例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04%。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为3,893,000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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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如上表所示,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局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局五十一次会议,以1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符合公司长期持续发展的需求,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审慎考虑了公司目前行业情况、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五日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1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股东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集团”)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经营所需,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带来影响,也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一、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一)主要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公司2024年度主要日常关联交易预算金额为1,635,000,000元,实际发生金额为1,243,501,825元,实际发生额未超出2024年预计金额。具体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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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与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类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2024年度与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维业股份”)的工程类日常关联交易预算金额为100亿元,实际发生金额为37.28亿元,实际发生额未超出2024年预计金额。
  (三)与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金融类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最高存款限额为不超过250亿元,申请贷款及授信额度为人民币260亿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存款余额66.69亿元,贷款余额50.83亿元。
  (四)与其他关联方金融类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代码:600325 公司简称:华发股份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下转B07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