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截至2024年12月31日, 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423,923,197.56元。公司以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93,049,107股为基数,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为2.49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346,869,227.64元,占本期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152,682,648.58元的30.09%,剩余未分配利润77,053,969.92元转入下一年度。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本预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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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航空复合材料行业
当前,我国正处于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转变的关键时期,随着新型工业化的加速推进,复合材料产业作为新材料的发展重点,必将迎来重大发展机遇。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构建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新材料等一批新的增长引擎”,这既是对新材料产业过去发展成绩的肯定,也为新材料产业未来发展指明了方向。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完善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航空航天、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医药生物、量子科学等战略性产业发展政策和治理体系,引导新兴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为新材料产业构建更健全的政策扶持体系,助力企业降低成本、提升创新积极性。同时,国际形势存在不确定性,高科技产业受到技术封锁和战略遏制,影响我国的复合材料产业发展。结合国家政策及市场分析,未来5-10年复合材料市场规模持续扩大。民用航空复合材料市场前景广阔,全球航空航天复合材料市场规模预计持续增长,中国市场规模也不断扩大,主要源于国产大飞机项目等产业的发展;2024年全国新增7,000余家低空经济企业,产业基金规模超千亿元,eVTOL等飞行器的发展对高性能复合材料需求激增。碳纤维等复合材料凭借自身特性,在eVTOL、无人机等低空飞行器的机身、机翼、尾翼等部件广泛应用,众多企业积极布局,产业协同也在不断加强;新能源等其他行业复合材料市场也将迎来新发展。
中航工业复材作为航空复合材料专业化供应商,目前是我国航空领域唯一一家专业从事复合材料研发工程化的单位,技术力量雄厚、创新基础扎实,在复合材料研发和成果转化方面居于国内领先地位,承担航空复合材料原材料的生产与交付、部分型号研制及攻关任务,突破了多项关键制造技术,保证了各型号转阶段等重要里程碑节点,真正发挥了航空复合材料行业引领的作用。目前公司积极利用在复合材料领域积累的自身优势,进一步规划低空经济业务,紧盯应用场景的商业化应用;同时统筹推进民机业务拓展,开拓国际市场,加快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大飞机制造行业
全球航空制造业竞争日益激烈,波音与空客凭借其技术优势及市场主导地位,对国产大飞机构成了显著竞争压力。大飞机新机型的研发与市场推广不仅需要巨额资金投入,还需较长的周期积累。因此,我国需在技术创新、市场拓展及国际合作等领域持续深化布局,以全面提升国产大飞机的全球竞争力。尽管我国在大飞机领域已取得显著进展,但仍面临诸多技术、市场及产业链协同等方面的挑战。作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大飞机产业受到国务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委的高度重视,我国政府已出台一系列专项支持政策。2024年7月,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正式发布《上海市关于支持民用大飞机高端产业链发展促进世界级民用航空产业集群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政策明确提出,到2026年,国产民用大飞机生产能力将实现显著提升,上海计划新增引育大飞机高端产业链重点企业60家以上,本地配套供应商及合作单位数量达到150家左右,新增投资规模超过700亿元,大飞机产业规模预计突破800亿元。这一系列举措将进一步推动我国大飞机产业的规模化、高端化发展,助力全球航空市场竞争格局的优化。
(三)民航运输行业
国内市场情况: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局发布的《中国民航2024年12月份主要生产指标统计》,2024年,我国民航旅客运输量为73,021.3万人,同比增长17.9%,旅客周转量为12,914.7亿人公里,同比增长25.3%,同时2024年,全行业完成运输飞行1,382.2万小时、537.9万架次、旅客运输量7.3亿人次,同比分别增长13.2%、9.3%、17.9%,比2019年分别增长12.3%、8.3%、10.6%,在各类交通运输方式中恢复速度最快。
表:中国民航2024年12月份主要生产指标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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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市场情况:根据民航局月度生产统计及航班管家数据,2024年我国民航国际旅客运输量达0.65亿人次(仅含境内航司承运数据),同比2023年增长124%、同比2019年下降12.3%(恢复率87.7%)。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数据仅包含境内航司承运的旅客量(不含外航),若增加外航数据、根据航班管家测算,2024年我国民航国际旅客运输总量达0.95亿人次,恢复至2019年的75.7%,基本与航班恢复程度相近,我国民航国际客运航班达58.5万班次(日均1604班次),同比2023年增长93.4%,同比2019年下降25.2%、航班恢复率达74.8%。
(四)航空零部件制造行业
《中国制造2025》将航空装备列为重点领域,得益于民用航空需求的激增(如C919量产)及通用航空市场的兴起,中国航空零部件制造行业近年来保持高速增长,2019年市场规模已达数千亿元,预计到2025年将突破万亿元人民币。目前,行业市场主要集中于东部沿海地区(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中西部地区则依托政策支持(如“一带一路”)逐步成为新兴增长点。随着全球航空市场的不断扩大,航空零部件制造行业面临着来自国际市场的竞争压力,对中国市场形成了较大冲击,在此背景下,国内企业不断加快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同时,在国家一系列旨在推动航空零部件制造行业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的政策措施下,我国航空零部件制造行业正逐步从传统的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转变,行业整体技术水平不断提升。航空零部件制造行业未来的技术发展趋势主要包括高端制造技术、新材料应用、智能化与绿色化,智能制造和物联网技术的进一步渗透,将推动行业向数字化、服务化转型。
公司已全面推进相关改革工作,正式组建专用装备及零部件事业部,着力推动航空零部件制造业务的战略发展,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业务规模和运营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下一阶段,公司将持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减亏扭亏工作进程,确保改革举措落地见效。
公司主营业务分为“航空新材料”和“航空先进制造技术产业化”,业务范围涵盖航空新材料、商用发动机关键零组件、通用航空装备复合材料及制品、民用航空复合材料及构件、航空专用装备、航空零部件、工装模具等战略性领域,拥有中航工业复材、深圳轻快世界、优材百慕、航智装备、万通新材五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其中,深圳轻快世界为公司于2024年12月新设成立的控股子公司。
公司主营业务分布及主要产品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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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经营模式
公司采取“集团管控型”经营管理模式,总部职能定位于“战略管控、投资管控、财务管控、资源配置”,是成果转化统筹规划和资本运作的平台,各业务板块以子公司形式独立经营。子公司在其业务范围内进行研发、生产、销售,具备独立完整的研发能力、生产条件及营销体系。
公司聚焦航空新材料和先进制造技术产业化双核主业,锚定“成果转化载体、产业控制实体、资源配置主体”三体定位,通过建立高效的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途径,在巩固军品业务龙头地位的基础上,培育产业新增长点,强化资源配置作用,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开拓民用航空和低空经济产业,加大拓展国际市场,发展新质生产力,提高核心竞争力,增强核心功能,做强、做优、做大航空新材料主业,做活航空先进制造技术产业化基地,做好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做精公司治理和内部管控体系,实现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致力于打造“世界一流的航空新材料和先进制造技术产业化领军企业”。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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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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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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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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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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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07,220.18万元,同比增长6.1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万元,同比增长%。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862 证券简称:中航高科 公告编号:临2025-005号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商业银行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3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商业银行授信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获得民生银行南通分行、招商银行南通分行银行授信1.5亿元的综合授信(敞口),主要用于出具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银行业务。上述授信额度到期后,2025年度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继续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信用)10.5亿元,综合授信金额可在商业银行之间调剂。
上述授信主要用于出具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银行业务,将会对统筹公司现金支出、降低财务成本带来积极影响。
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600862 证券简称:中航高科 公告编号:临2025-006号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事务所”)成立于2013年,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北里210号楼1101室,首席合伙人为黄锦辉先生。截至2024年12月31日,利安达事务所从业人员总数1,540人,其中合伙人64人,注册会计师406人。注册会计师中13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48,482.02万元,审计业务收入:39,912.9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5,728.70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4家,上年度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前五大主要行业):制造业(19家)、采矿业(2家)、批发和零售业(2家)、住宿和餐饮业(1)家。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利安达事务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4,240.99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2,240.99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利安达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陈虹,注册会计师,2018年至今在利安达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现任事务所合伙人,未在其他单位兼职。参与过多家上市公司和新三板挂牌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近三年曾签署过上市公司妙可蓝多、宇顺电子和宝塔实业等年度审计报告,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金凤娟,注册会计师,202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在利安达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参与过多家上市公司和新三板挂牌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赵春玲,注册会计师,从事审计工作 10多年,2017年开始在利安达事务所从事质量控制复核工作,现任利安达事务所北京总所质量部负责人,未在其他单位兼职。具有多年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负责过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报告复核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利安达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的定价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届时公司将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具体金额,并授权公司经营层与利安达事务所签订相关合同,原则上收费金额与2024年度大体相当。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利安达事务所2024年度的财务和内控审计工作表示满意,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健性,建议续聘利安达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计通过了《关于续聘利安达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600862 证券简称:中航高科 公告编号:临2025-007号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3月21日(星期五)10:00-11:30
●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5年03月21日前访问网址 https://eseb.cn/1mDcm1bj9mg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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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说明会类型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03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5年03月21日(星期五)10:00-11:3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公司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3月21日(星期五)10:00-11:3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三、参加人员
董事兼总经理:王健先生
独立董事:徐樑华先生
董事会秘书兼副总会计师:朱清海先生
(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5年03月21日(星期五)10:00-11:3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mDcm1bj9mg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5年03月21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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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丁凯
电话:0513-83580382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3月15日
证券代码:600862 证券简称:中航高科 公告编号:临2025-001号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5年3月3日,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以电子邮件或书面方式通知,并于2025年3月13日14:00在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中路59号文峰饭店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董事长姜波、董事肖世宏、独立董事王建新以视频方式参会。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会议,公司纪委书记卢圣学应邀参加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会议正式召开前,审计委员会委员陈恳向董事会通报了审计委员会对利安达会计师事务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结论及对利安达会计师事务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总体评价。
会议由董事长姜波主持。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所有议案,经书面投票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年度报告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ESG报告》,该报告已经战略委员会事前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报告全文详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临2025一003号公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此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姜波、王健、肖世宏、田铁兵、曹正华回避了表决,其余4位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临2025一004号公告;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商业银行授信的议案》,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临2025一005号公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利安达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临2025一006号公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关联存贷款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报告全文详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该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全文详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法治合规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了《公司市值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报告全文详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董监事会、股东大会会议计划》;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将上述第三、五、六、七、八、十项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600862 证券简称:中航高科 公告编号:临2025-002号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5年3月3日,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以电子邮件或书面方式通知,并于2025年3月13日16:00在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中路59号文峰饭店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监事会主席孙菲以视频方式参会。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会计师朱清海应邀列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菲主持。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了所有议案,并以举手表决的方式一致通过,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监事一致认为:
(一)《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三)在《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临2025一003号公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临2025一004号公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全文详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董监事会、股东大会会议计划》;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将上述第二、三、四、五、六项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600862 证券简称:中航高科 公告编号:临2025-003号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49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152,682,648.58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70,337,103.36元。母公司年初可供分配利润619,804.54元,扣除提取盈余公积47,033,710.34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423,923,197.56元。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93,049,107股为基数,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为2.49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346,869,227.64元,占本期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152,682,648.58元的30.09%,剩余未分配利润77,053,969.92元转入下一年度。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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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调整后数据。
如上表所示,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决议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认为,该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当前的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有效平衡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的一贯原则,并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战略需求。经审议,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一致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及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且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核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600862 证券简称:中航高科 公告编号:临2025-004号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系基于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相关交易严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总部及相关下属子公司与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工业”)相关下属单位(以下简称“中航工业下属单位”)之间的商品购销、劳务提供、资产租赁、存贷款业务等。其中,关联存贷款业务主要由中航工业下属单位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工业财务”)提供。
2025年3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对《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审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姜波、王健、肖世宏、田铁兵、曹正华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事先审核了《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专门会议审查意见如下:该议案是基于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制订的,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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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2024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中航工业财务的存款利率范围是0.205%-3.000%。
(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2025年度公司总部及相关下属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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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接受劳务中含技术实施许可费年度额度1.8亿元;
2.2025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中航工业财务贷款利率将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限,且不高于同期乙方向定价影响因素相同第三方发放同种类贷款所确定的利率,亦不高于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就同类贷款所确定的平均利率;
3.中航工业财务吸收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人民币存款的利率,将不低于同期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就同类存款所提供的挂牌平均利率。
二、主要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中航工业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兼实际控制人,法人代表:周新民。注册资本:640亿元。主要经营业务:许可经营项目:军用航空器及发动机、制导武器、军用燃气轮机、武器装备配套系统与产品的研究、设计、研制、试验、生产、销售、维修、保障及服务等业务。一般经营项目:金融、租赁、通用航空服务、交通运输、医疗、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承包与施工、房地产开发等产业的投资与管理;民用航空器及发动机、机载设备与系统、燃气轮机、汽车和摩托车及发动机、制冷设备、电子产品、环保设备、新能源设备的设计、研制、开发、试验、生产、销售、维修服务;设备租赁;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承包与施工;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与以上业务相关的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进出口业务。
(二)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5亿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航工业控股的子公司,系中航工业的金融业务平台。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与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商品供应框架协议》,主要内容:中航工业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向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销售:原材料、零部件、成品及半成品等产品;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向中航工业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销售:树脂、蜂窝、预浸料、预制体等航空复合材料原材料以及结构件、动盘、机床、航空装备等产品。
2.与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综合服务框架协议》,主要内容:中航工业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向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提供:厂房、办公楼、设备等租赁服务;供水、供电、供气等生产保障服务;技术咨询服务;检测服务;物流服务;劳务服务等;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向中航工业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提供:厂房、办公楼、设备等租赁服务;供水、供电、供气等生产保障服务;技术咨询服务;检测服务;劳务服务;外协服务等。
3.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综合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主要内容:公司在中航工业财务开立账户;中航工业财务向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提供存款、贷款、结算、承兑、非融资性保函及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
上述三个关联交易协议业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及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定价政策
1.协议项下各项交易的定价,应按照以下原则执行:
(1)交易事项实行政府定价的,直接适用该价格。
(2)交易事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
(3)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以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4)交易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以甲方与独立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5)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以合理的构成价格作为定价的依据,构成价格为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
2.各项交易的定价按照前条第(3)项、第(4)项或者第(5)项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可以视不同的关联交易情形采用下列定价方法:
(1)成本加成法,以关联交易发生的合理成本加上可比非关联交易的毛利定价。适用于采购、销售、有形资产的转让和使用、劳务提供、资金融通等关联交易。
(2)再销售价格法,以关联方购进商品再销售给非关联方的价格减去可比非关联交易毛利后的金额作为关联方购进商品的公平成交价格。适用于再销售者未对商品进行改变外型、性能、结构或更换商标等实质性增值加工的简单加工或单纯的购销业务。
(3)可比非受控价格法,以非关联方之间进行的与关联交易相同或类似业务活动所收取的价格定价。
(4)交易净利润法,以可比非关联交易的利润水平指标确定关联交易的净利润。适用于采购、销售、有形资产的转让和使用、劳务提供等关联交易。
(5)利润分割法,根据上市公司与其关联方对关联交易合并利润的贡献计算各自应该分配的利润额。适用于各参与方关联交易高度整合且难以单独评估各方交易结果的情况。
3.关联交易无法按上述原则和方法定价的,应当披露该关联交易价格的确定原则及其方法,并对该定价的公允性作出说明。
4.中航工业财务向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上述金融服务时,可根据《框架协议》规定的内容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规定,与公司及其子公司共同协商另行签署有关具体协议。有关协议的收费标准应与《框架协议》规定的定价原则一致。此外还应遵循以下原则:
(1)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中航工业财务的存款利率应不低于同期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就同类存款所提供的挂牌平均利率;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中航工业财务存入之每日最高存款结余(包括应计利息)超出最高存款限额的,中航工业财务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导致存款超额的款项划转至公司及子公司的银行账户。
(2)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中航工业财务的循环使用不超过限额的贷款额度,贷款利率应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限,应不高于同期中航工业财务向定价影响因素相同第三方发放同种类贷款所确定的利率,亦不高于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就同类贷款所确定的平均利率。
(3)中航工业财务为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各项结算服务收取的费用,应不高于中航工业财务同期向中航工业下属其他成员单位就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亦应不高于同期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就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4)中航工业财务向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承兑及非融资性保函所收取的费用,应不高于同期中航工业财务向任何同信用级别第三方提供承兑及非融资性保函所确定的费用,亦不高于乙方在商业银行就同类承兑及非融资性保函所确定的费用。
(5)中航工业财务在额度内为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其他服务,提供其他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应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类型服务规定应收取的费用上限(如适用),亦不高于任何第三方向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同种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除符合前述外,中航工业财务向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该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也应不高于中航工业财务向任何同信用级别第三方提供同种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的,相关交易将严格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市场化原则,确保交易定价公允、程序合规。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及持续经营能力构成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5日
公司代码:600862 公司简称:中航高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