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于2023年8月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拟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39,253,33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5.9059%。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2月28日。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及相关股本变动情况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43号),于2023年8月共向包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粤科资本投资有限公司(简称“粤科资本”)在内的15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3,333,333股,相关股份于2023年8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的股份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粤科资本认购的股份限售期为发行结束并上市之日起18个月,可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2月28日;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限售期为发行结束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2024年2月28日已上市流通。
本次发行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133,333,333股,另因公司于2023年12月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导致公司总股本有所增加。
2025年1月,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回购注销相关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相关回购注销手续后,将导致公司股本数量减少273,000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回购注销事项正在办理有关减资程序。
截至2025年2月10日,公司总股本为664,649,239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41,705,3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7%;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622,943,8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3.73%。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5年2月28日(星期五)。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39,253,333股,占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比例为6.3013%,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5.9059%。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共计1名,涉及1个证券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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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2025年2月10日,粤科资本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194,955,18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3320%;粤科资本直接持有公司45,865,88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9008%。
三、本次限售股票上市流通前后的结构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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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系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2025年2月10日作为股权登记日下发的股本结构表填写;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四、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共计1名,为公司控股股东粤科资本。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粤科资本的承诺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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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控股股东粤科资本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对粤科资本违规担保的情形。
五、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核查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2月2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登记结算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
3.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