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70 证券简称:中材国际 公告编号:临2025-005
债券代码:241560 债券简称:24国工K1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临时)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临时)于 2025 年 2 月 20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25 年 2 月 25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8 人,实到董事 8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印志松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经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融资计划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战略、投资与ESG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融资计划额度不超过113亿元,额度内公司及各子公司可相互调剂。在该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总裁和财务总监共同确定具体融资事项,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董事会重新出具相关决议止。融资计划额度外的融资事项、公司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超过经公司股东大会审批的金融服务协议额度的交易以及超过股东大会已批准注册发行非债务融资工具和公司债券额度的新增融资等情形,根据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请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已经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担保计划的公告》(临2025-006)。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请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已经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外汇套期保值交易额度的公告》(临2025-007)。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中材国际碳达峰碳中和实施规划及5个业务板块实施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战略、投资与ESG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临2025-008)。
因印志松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受益人,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临2025-009)。
因朱兵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受益人,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请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临2025-010)。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5-011)。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970 证券简称:中材国际 公告编号:临2025-006
债券代码:241560 债券简称:24国工K1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1、北京凯盛建材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凯盛”)
2、中建材(合肥)装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装备集团”)
3、中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以下统称“中材水泥”),为公司关联方
4、中材国际印尼工程公司(以下简称“印尼工程”)
5、中国中材海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材海外”)
6、中材科技(巴西)风电叶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西叶片”),为公司关联方
7、临沂国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沂国建”)
8、南京凯盛(波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凯波兰子公司”)
9、中材宁锐(南京)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越南子公司)(以下简称“中材宁锐越南子公司”)
10、中材国际环境工程(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材环境”)
11、中材宁锐(南京)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尼日利亚子公司)(以下简称“中材宁锐尼日利亚子公司”)
12、中建材凯慧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慧国际”)
13、HAZEMAG Maroc SARL (以下简称“HAZEMAG Maroc”)
14、成都建筑材料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埃及分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建材院埃及分公司”)
15、成都建材院阿联酋子公司(预计2025年设立)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材国际”)及子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向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等新增提供总额不超过折合人民币35.31亿元的担保,其中,公司作为担保方向子公司、参股公司等提供总额折合人民币不超过26.36亿元的担保,子公司作为担保方向其分子公司提供总额折合人民币不超过8.95亿元的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折合人民币为17.47亿元,其中,公司及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折合人民币为 16.96亿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被担保人中材宁锐越南子公司、中材环境、中材宁锐尼日利亚子公司、凯慧国际、HAZEMAG Maroc、成都建材院埃及分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2025年担保计划概述
(一)公司2025年担保计划额度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向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等新增提供总额折合人民币不超过35.31亿元的担保,其中,公司作为担保方向子公司、参股公司等提供总额折合人民币不超过26.36亿元的担保,子公司作为担保方向其分子公司提供总额折合人民币不超过8.95亿元的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
注:1、上述担保事项是基于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依据监管合规、效率优先、风险可控的原则,基于未来可能的变化,在本次担保计划总额度的范围内,除监管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另有规定外,对同类事项的担保额度,全资和纳入并表范围子公司间的担保额度可以相互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资产负债率70 %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2、本次担保计划涉及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公司将按持股比例担保。
3、本次担保计划涉及关联方担保事项,实际执行时,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另行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二)本次担保计划适用期限及授权
本次担保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总裁、财务总监共同负责并处理公司担保相关事宜。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北京凯盛建材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凯盛建材工程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4年2月16日,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北京市朝阳区五里桥一街1号院20号楼一层101,法定代表人:李明。主营业务:专业工程承包;建材工业工程设计;技术开发等。
经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北京凯盛资产总额150,738万元,负债总额98,502万元,净资产52,23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5%。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50,069万元,净利润7,528万元。
截至2024年9月30日,北京凯盛资产总额173,634万元,负债总额119,405万元,净资产54,22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9%。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46,749万元,净利润4,55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中建材(合肥)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中建材(合肥)装备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0年9月16日,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山泉路和四顶山路交口西北角,法定代表人为陈增福。主营业务: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矿山机械制造;矿山机械销售等。
经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装备集团资产总额320,527万元,负债总额110,844万元,净资产209,68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5%。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72,711万元,净利润28,074万元。
截至2024年9月30日,装备集团净资产总额362,807万元,负债总额165,045万元,净资产197,76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5%。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94,042万元,净利润5,68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中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中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3年11月20日,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17号楼5层,法定代表人:荣亚坤。主营业务:生产水泥、水泥辅料及水泥制品;销售水泥、水泥辅料及水泥制品等。股权结构:公司关联方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持有60%股权,合并财务报表;公司持有40%股权。
经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材水泥资产总额305,093万元,负债总额62,959万元,净资产242,13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1%。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87,088万元,净利润15,694万元。
截至2024年9月30日,中材水泥资产总额394,176万元,负债总额56,504万元,净资产337,67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4%。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61,070万元,净利润9,50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四)中材国际印尼工程公司
中材国际印尼工程公司,成立于2019年9月28日,注册地为印度尼西亚雅加达,注册资本100万美元,主营业务:建筑工程施工、工程技术咨询、水泥生产线和电厂运维等。股权结构:公司持有67%股权,合并财务报表。
经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印尼工程资产总额26,032万元,负债总额17,527万元,净资产8,50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7%。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28,807万元,净利润4,063万元。
截至2024年9月30日,印尼工程资产总额25,072万元,负债总额16,116万元,净资产8,95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4%。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9,809万元,净利润38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五)中国中材海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中材海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1988年6月2日,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7号甘家口大厦1201室,法定代表人:祝林和。主营业务:工程管理服务;对外承包工程;工程技术服务等。
经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材海外资产总额124,633万元,负债总额70,335万元,净资产54,29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6%。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97,509万元,净利润9,893万元。
截至2024年9月30日,中材海外资产总额142,568万元,负债总额79,226万元,净资产63,34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6%。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97,462万元,净利润8,83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六)中材科技(巴西)风电叶片有限公司
中材科技(巴西)风电叶片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5月10日,注册资本11,299.43万巴西雷亚尔,注册地:巴伊亚州的卡马萨里市Atlantica路 S/N卡玛萨里工业园(PIC)东部工业区,法定代表人:薛岭。主营业务:风力发电机叶片等。股权结构:公司关联方中材科技风电叶片股份有限公司持有70%股权,合并财务报表;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材海外持有30%股权。
经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巴西叶片资产总额20,638万人民币,负债总额7,402万人民币,净资产13,236万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36%;2023年营业收入0,净利润-1,897万人民币。
截至2024年9月30日,巴西叶片资产总额27,085万元,负债总额17,667万元,净资产9,41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5%;2024年1-9月营业收入3,432万元人民币,净利润-3,41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七)临沂国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临沂国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10月29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车辋镇蒙台公路西侧(临沂中联水泥有限公司厂内),法定代表人:朱宝华。主营业务:危险废物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等。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材环境持有50%股权,合并财务报表;关联方临沂中联水泥有限公司持有50%股权。
经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临沂国建资产总额13,216万元,负债总额7,275万元,净资产5,94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5%。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3,308万元,净利润-442万元。
截至2024年9月30日,临沂国建资产总额12,784万元,负债总额7,330万元,净资产5,45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7%。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579万元,净利润-48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八)南京凯盛(波兰)有限公司
南京凯盛(波兰)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材国际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21年4月28日,注册资金:40万欧元,主营业务:土木工程,工业机器、设备安装等。
经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南凯波兰子公司资产总额2,470万元,负债总额1,290万元,净资产1,18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2%。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24,158万元,净利润555万元。
截至2024年9月30日,南凯波兰子公司资产总额2,833万元,负债总额1,564万元,净资产1,26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5%。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7,585万元,净利润8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九)中材宁锐(南京)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越南子公司)
中材宁锐(南京)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越南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材宁锐(南京)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23年3月8日,注册资本40.64万美元,注册地越南海防。主营业务:货运代理,仓储服务,船舶代理,跨境物流等。
经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材宁锐越南子公司资产总额766万元,负债总额464万元,净资产30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1%。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723万元,净利润22万元。
截至2024年9月30日,中材宁锐越南子公司资产总额1,057万元,负债总额759万元,净资产29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2%。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089万元,净利润-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十)中材国际环境工程(北京)有限公司
中材国际环境工程(北京)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0年12月28日,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北路16号316室,法定代表人:胡斌。主营业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环境保护监测;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等。
经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材环境资产总额77,021万元,负债总额48,574万元,净资产28,44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3%。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24,983万元,净利润-5,108万元。
截至2024年9月30日,中材环境资产总额92,044万元,负债总额69,118万元,净资产22,92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5%。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30,982万元,净利润-5,82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十一)中材宁锐(南京)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尼日利亚子公司)
中材宁锐(南京)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尼日利亚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材宁锐(南京)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6年6月2日,注册资本11.01万美元,注册地尼日利亚拉各斯。主营业务:清关、报关,海关监管仓库及监管堆场,物流、海运等。
经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材宁锐尼日利亚子公司资产总额16,317万元,负债总额14,015万元,净资产2,30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6%。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30,181万元,净利润1,061万元。
截至2024年9月30日,中材宁锐尼日利亚子公司资产总额12,635万元,负债总额11,610万元,净资产1,02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2%。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3,654万元,净利润-81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十二)中建材凯慧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中建材凯慧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材海外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8年6月22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北京市昌平区城南街道振兴路35号院1号楼7层724,法定代表人:俞剑瑞。主营业务:专业承包、施工总承包等。
经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凯慧国际资产总额20,007万元,负债总额15,648万元,净资产4,35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8%。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1,085万元,净利润293万元。
截至2024年9月30日,凯慧国际资产总额20,774万元,负债总额16,293万元,净资产4,48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8%。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2,567万元,净利润12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十三)HAZEMAG Maroc SARL
HAZEMAG Maroc SARL 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德国哈兹玛格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0年1月12日,注册地:卡萨布兰卡,注册资本:10万摩洛哥迪拉姆,主营业务:所有类型的制造和工程,包括零部件和技术系统的制造、销售和售后服务。
经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HAZEMAG Maroc资产总额3,999万元,负债总额3,924万元,净资产7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8%。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2,098万元,净利润18万元。
截至2024年9月30日,HAZEMAG Maroc资产总额3,498万元,负债总额3,538万元,净资产-4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01%。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796万元,净利润-12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十四)成都建筑材料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埃及分公司
成都建筑材料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埃及分公司,成立于 2016 年 9 月 4 日,注册地:开罗节日城1区3幢楼5层,法定代表人:吴勇。主营业务:主营业务:建筑工程设计、总承包监理等。
经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成都院埃及分公司资产总额 36,915万元,负债总额34,575万元,净资产2,34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4%。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41,653万元,净利润 961万元。
截至2024年9月30日,成都院埃及分公司资产总额41,769万元,负债总额39,782万元,净资产1,98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5%。 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2,989万元,净利润50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十五)成都建材院阿联酋国际工程公司
成都建材院阿联酋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建筑材料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预计2025年设立,注册资本2000万迪拉姆,注册地:阿联酋自由港。主营业务:建构筑物施工等。
三、担保协议及内容
2025年担保计划所涉及的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有关内容以实际签署为准。公司将及时对担保协议签署情况进行披露。
四、审议程序
(一)本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临时)全票审议通过。
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是基于所属公司及参股公司获取银行授信额度及融资的需要。被担保对象均为正常、持续经营的公司,本次担保涉及的控股、参股公司,公司将按持股比例担保,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同意上述担保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所属公司、参股公司等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作为担保方向其分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所属公司及参股公司获取银行授信额度及融资的需要,被担保对象均为正常、持续经营的公司,担保涉及的控股、参股公司,公司将按持股比例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上述担保事项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批准的有效对外担保总额为67.84亿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5.52%。其中,公司及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63.86亿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3.44%;公司及子公司对关联方提供的担保总额为3.98亿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7.47亿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15%。其中,公司及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16.96亿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88%;公司及子公司对关联方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51亿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27%。
公司2025年担保计划额度获批后,公司批准的对外担保事项总额为70.89亿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7.12%。其中,公司及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66.91亿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5.04%;公司及子公司对关联方提供的担保总额为3.98亿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8%。
公司及子公司在未来12个月内确保任意时点融资担保余额不超过单家公司净资产的50%,亦不超过公司合并口径净资产的4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没有任何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970 证券简称:中材国际 公告编号:临2025-007
债券代码:241560 债券简称:24国工K1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外汇套期保值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材国际”)于2024年2月22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交易额度的议案》,批准公司调整套期保值交易额度至日持仓最高余额不超过17.99亿美元,且年度累计交易额度不超过25.28亿美元,品种为远期结售汇和掉期交易。
目前,公司国际业务主要结算货币受国际大环境影响,汇率走势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外币资产、负债和外币合同的风险管理,灵活运用金融衍生业务,有效防范或规避外汇风险,公司根据《中材国际金融衍生业务内部管理及风险控制制度》规定,拟申请调整外汇套期保值交易额度至日持仓最高余额不超过折合10.67亿的等值美元,且年度累计交易额度不超过折合13.15亿的等值美元,品种为远期结售汇和掉期交易。
一、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情况概述
(一)额度:日持仓最高余额不超过折合10.67亿的等值美元,且年度累计交易额度不超过折合13.15亿的等值美元。
(二)审批:由于金融衍生交易有极强的时效性,为提高审批效率,在股东大会批准的交易额度内,公司及下属各公司按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三)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四)交易方式
交易种类:远期结售汇、掉期交易。
交易对手:依法设立、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且资信良好的境内外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交易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股东大会批复新的外汇套期保值交易额度时止,且不超过股东大会审批后12个月。
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风险分析
(一)市场风险
公司境内外开展的金融衍生业务所在国政治稳定,且产品结构简单,业务主要风险分别为到期日的外汇市场价格优于合约中约定的外汇价格和支付掉期成本,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目的不是博取风险收益,而是为了锁定收益,控制成本,降低风险。
(二)流动性风险
远期结售汇交易根据公司目前存量外币资金、未来收付款预算以及外币资产、负债为基础进行操作,期限、规模与资金收支计划相匹配;掉期交易主要为公司防范汇率风险、优化融资成本而开展,不会对公司流动性产生较大影响。
(三)履约风险
主要是指不能按期与银行履约交割或支付掉期成本的风险。公司远期结售汇交易以存量外币资金、未来收付款预算以及外币资产、负债为基础进行,一般情况下预期的收付款都能实现,鉴于所申请额度仅为存量资金及全部项目收付款的一部分,即便个别项目预期不能实现,其他项目的收付款也可以进行弥补,公司货币资金充裕,整体能够满足履约的需要;公司存量外币融资规模不大,不会产生较大的掉期成本导致无法履约。
三、风险管理策略
(一)以公司实际业务需求为基础,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优化融资成本为目的。严禁超过公司正常业务的外汇套期保值交易。
(二)在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以及公司对下属公司的管理额度内,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由各交易主体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履行审批流程。
(三)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主要以远期结售汇和掉期交易为主,并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期限内进行,不涉及复杂结构的金融衍生业务。
(四)建立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台帐和内部监督及报告机制。公司资产财务部专人负责对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统计,登记专门的台帐,资金交易账户纳入银行账户日常管理;法务合规部负责合规性审查及风险评估;审计部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并将结果向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汇报。
四、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将按照国家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进行相应的核算和披露。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全年实施的合同成本、收入,融资利率随着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将被锁定和优化,一定程度上降低汇率和利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
六、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2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交易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秉持汇率风险中性原则,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了严格的内部评估,建立了相应的监管机制,可有效控制交易风险。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人民币汇率变动风险,有利于提高公司抵御汇率波动的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970 证券简称:中材国际 公告编号:临2025-008
债券代码:241560 债券简称:24国工K1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84名。
● 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504,974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55%。
● 本次限制性股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在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材国际”)于2025年2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临时)、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84名激励对象持有的14,504,974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以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等相关议案。
2、2022年2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以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
3、2022年3月1日,公司发布《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临2022-019),公司收到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关于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2〕60号),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4、2022年2月22日至2022年3月3日,公司将本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2年3月9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5、2022年3月16日,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并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6、2022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临时)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授予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7、2022年4月1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共向194名激励对象授予4,654.9115万股限制性股票。2022年4月13日,公司披露了《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9)。
8、2023年2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授予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9、2023年4月10日,公司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工作,共向70名激励对象授予980.7253万股限制性股票。2023年4月12日,公司披露了《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10、2024年2月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11、2024年2月22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日,公司发布《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12、2024年4月11日,公司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锁暨上市手续,194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15,065,537股限制性股票完成解锁上市。详见公司2024年4月2日披露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锁暨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13、2024年5月7日,公司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对2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达解除限售条件的295,655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2,642,317,423股变更为2,642,021,768股。详见公司2024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14、2025年2月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临时)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本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尚需经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历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
2024年4月11日,公司办理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194名激励对象所持15,065,537 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手续。
本次解除限售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和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根据《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具体情况如下:
(一) 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时间安排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时间为自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解除限售数量占获授权益数量比例的33%。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日为2022年4月11日,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将于2025年4月11日进入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二) 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情况
■
综上,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的194名激励对象中6名激励对象因退休和工作失误,不符合激励条件,其持有的未解除限售的954,750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剩余188名激励对象中,4名激励对象因所在单位2023年度绩效考核实际完成值低于目标值,本期解除限售比例为0,3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为合格,本期个人解除限售系数为0.8,综上,本期184名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股份14,504,974股。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
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84 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504,974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55%。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
注:1、上表不含6名已退休和工作失误的激励对象、4名所属单位层面解除限售系数为0的激励对象,共计10名个人解除限售系数为0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情况。
2、公司现任及任期届满前离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将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全部或部分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共计184名激励对象持有的14,504,974 股限制性股票可解除限售。本次解除限售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84名激励对象持有的 14,504,974 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认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项已经履行了相关程序并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其中回购注销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达成,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及可解除限售数量符合《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中材国际和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所必须满足的条件,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和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尚需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七、上网公告文件
1、《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之法律意见书》;
2、《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和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970 证券简称:中材国际 公告编号:临2025-009
债券代码:241560 债券简称:24国工K1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69名。
● 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203,379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12%。
● 本次限制性股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在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材国际”)于2025年2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临时)、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69名激励对象持有的3,203,379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以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等相关议案。
2、2022年2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以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
3、2022年3月1日,公司发布《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临2022-019),公司收到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关于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2〕60号),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4、2022年2月22日至2022年3月3日,公司将本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2年3月9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5、2022年3月16日,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并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6、2022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临时)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授予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7、2022年4月1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共向194名激励对象授予4,654.9115万股限制性股票。2022年4月13日,公司披露了《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9)。
8、2023年2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授予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9、2023年4月10日,公司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工作,共向70名激励对象授予980.7253万股限制性股票。2023年4月12日,公司披露了《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10、2024年2月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11、2024年2月22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日,公司发布《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12、2024年4月11日,公司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锁暨上市手续,194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15,065,537股限制性股票完成解锁上市。详见公司2024年4月2日披露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锁暨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13、2024年5月7日,公司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对2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达解除限售条件的295,655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2,642,317,423股变更为2,642,021,768股。详见公司2024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14、2025年2月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临时)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本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尚需经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历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
2024年4月11日,公司办理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194名激励对象所持15,065,537 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手续。
本次解除限售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和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根据《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具体情况如下:
(一) 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时间安排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时间为自预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解除限售数量占获授权益数量比例的33%。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日为2023年4月10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将于2025年4月10日进入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二) 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情况
■
综上,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预留授予70名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辞职不符合激励条件,涉及的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100,000股由公司回购注销。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69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203,379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12%。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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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现任及任期届满前离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将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全部或部分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共计69名激励对象持有的 3,203,379 股限制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