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萍女士、张洪涛先生、张蓓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增持股份的主体: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总裁张志萍女士;董事、副总裁张洪涛先生;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张蓓女士。
2、本次增持股份情况:张志萍女士于2024年4月2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20,000股,增持金额263,400元;张洪涛先生于2024年4月2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70,000股,增持金额917,700元;张蓓女士于2024年4月25日、2024年4月2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共10,000股,增持金额133,200元。
2024年4月29日,公司接到张志萍女士、张洪涛先生、张蓓女士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高质量稳健发展的坚定信心和长期价值的高度认可,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了公司股份。现将增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董事、总裁张志萍女士;董事、副总裁张洪涛先生;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张蓓女士。
2、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高质量稳健发展的坚定信心和长期价值的高度认可。
3、增持资金来源:增持主体自有资金。
4、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
5、本次增持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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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本次增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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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
2、本次增持主体在本次增持前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本次增持主体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的相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不在窗口期买卖公司股份。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在本次增持后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公司将持续关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