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30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24-04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会议于2024年3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与会董事对议案进行了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同意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制度》(草案)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拟投资开展瓶装饮用水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瓶装饮用水业务(以下简称:本项目),年产能500万升/年。本项目系公司充分利用已有平台资源和技术优势,探索产业链延伸,有助于增加经营业绩。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运营成都合作污水处理厂四期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市西汇水环境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运营成都合作污水处理厂四期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一座处理规模8万吨/日的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等。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等主要指标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III类水质标准要求。项目总投资估算76,481.96万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关联交易的议案(水表采购)》。

  同意2024年度机械水表、智能水表采购关联交易事项。本次交易经公开招标产生,合同金额(暂估)合计为人民币7,597.83万元(含税),如考虑增补采购额度(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5%),本次采购总金额预计不超过8,737.50万元(含税)。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因公开招标新增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该关联交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刘嫏女士和贾飒飒女士回避表决,7名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关联交易的议案(药剂采购)》。

  同意2024聚丙烯酰胺阳离子集中采购关联交易事项。本次交易经公开招标产生,合同金额(暂估)合计为人民币1,577.11万元(含税),如考虑增补采购额度(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5%),本次采购总金额预计不超过1,813.68万元(含税)。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因公开招标新增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该关联交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刘嫏女士和贾飒飒女士回避表决,7名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关联交易的议案(山南项目施工)》。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关联方成都环境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负责山南市泽当城区污水处理厂项目施工。施工合同金额(暂估)为人民币14,681.97万元(含税)。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新增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该关联交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刘嫏女士和贾飒飒女士回避表决,7名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将于2024年4月15日下午14:30召开。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24-05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因公开招标新增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环境水务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务建设公司)通过公开招标实施2024年度机械水表、智能水表集中采购,经评审和公示,确定成都汇锦智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锦智慧科技公司)为中标人之一。根据中标结果,本次采购合同金额(暂估)合计为人民币7,597.83万元(含税),如考虑增补采购额度(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5%),本次采购总金额预计不超过8,737.50万元。水表采购单位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5家子公司,各采购单位将与汇锦智慧科技公司就所采购水表分别签署采购合同。

  另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排水公司)通过公开招标实施2024年聚丙烯酰胺阳离子集中采购,经评审和公示,确定成都汇锦水务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锦水务公司)为中标人。根据中标结果,本次采购合同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577.11万元(含税),如考虑增补采购额度(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5%),本次采购总金额预计不超过1,813.68万元(含税)。药剂采购单位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12家子公司,各采购单位将与汇锦水务公司就所采购药剂分别签署采购合同。

  上述招标事项中标方汇锦智慧科技公司与汇锦水务公司为公司关联方,因此上述两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审批程序

  上述关联交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已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刘嫏女士、贾飒飒女士在审议议案时回避表决,7名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

  上述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成都汇锦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成都市郫都区现代工业港北片区望丛东路969号

  3、法定代表人:陈自强

  4、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21年9月27日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24MA6BHXJU7Q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智能水务系统开发;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软件开发;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供应用仪器仪表制造;供应用仪器仪表销售;软件销售;仪器仪表修理;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生态环境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制造;销售代理;计量技术服务;市政设施管理;普通阀门和旋塞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阀门和旋塞销售;消防器材销售;教学专用仪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物联网应用服务;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建设工程施工;电气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关联关系:汇锦智慧科技公司为成都汇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锦实业公司)控股子公司,汇锦实业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环境集团)全资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9、履约能力:汇锦智慧科技公司依法存续并正常经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10、主要财务数据:

  汇锦智慧科技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14,909.99万元,净资产10,220,91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343.98万元,净利润60.67万元。

  汇锦智慧科技公司最近一个会计期末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9月30日,总资产12,800.97万元,净资产9,772.46万元;202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4,680.34万元,净利润-448.45万元。

  (二)成都汇锦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成都市郫都区成都现代工业港北区望丛东路969号

  3、法定代表人:袁亮

  4、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1992年3月3日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24202498062G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生态环境材料制造;生态环境材料销售;环保咨询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壤及场地修复装备制造;土壤及场地修复装备销售;生活垃圾处理装备制造;生活垃圾处理装备销售;固体废物治理;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关联关系:汇锦水务公司为汇锦实业公司全资子公司,汇锦实业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成都环境集团全资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9、履约能力:汇锦水务公司依法存续并正常经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10、主要财务数据:

  汇锦水务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23,938.24万元,净资产16,727.58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979.94万元,净利润537.15万元。

  汇锦水务公司最近一个会计期末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9月30日,总资产23,310.60万元,净资产18,006.74万元;202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9,460.13万元,净利润1,279.16万元。

  三、关联交易合同主要内容

  (一)2024年机械水表、智能水表采购合同

  1、合同主体

  买方(甲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相关子公司

  卖方(乙方):成都汇锦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2、货物名称

  机械水表、智能水表。

  3、供货期

  供货期不超过一年。乙方按甲方通知分批交货。

  4、合同金额

  本次采购为固定单价合同,实际供货量以各采购单位(甲方)按合同相关规定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合同材料数量为准,具体合同金额以双方实际结算为准。增补采购额度原则上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5%。

  本次2024年机械水表、智能水表采购项目合同金额(暂估)合计为人民币7,597.83万元(含税),不含税为6,723.74万元。如考虑增补采购(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5%),本次采购总金额预计不超过8,737.50万元。

  5、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暂定金额的10%。

  6、结算及支付方式

  本合同无预付款,甲方按月结算与支付,并预留5%质保金。质保期满,在质保期间未出现因乙方货物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甲方支付剩余的5%质保金。

  7、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乙方按合同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且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二)2024年聚丙烯酰胺阳离子药剂采购合同

  1、合同主体

  买方(甲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相关子公司

  卖方(乙方):成都汇锦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2、货物名称

  聚丙烯酰胺阳离子。

  3、供货期

  供货期不超过一年。乙方按甲方通知分批交货。

  4、合同金额

  本次采购为可调单价合同,合同金额系按照暂定绝干污泥处理量计算。最终采购数量以各采购单位(甲方)的实际收货数量为准,具体合同金额以双方实际结算为准。

  本次2024年聚丙烯酰胺阳离子药剂集中采购合同金额(暂估)合计为人民币1,577.11万元(含税),不含税为1,395.68万元。如考虑增补采购额度(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5%),本次采购总金额预计不超过1,813.68万元(含税)。

  5、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为合同含税暂定金额的5%。

  6、结算及支付方式

  本合同无预付款,甲方分厂按月结算与支付,并预留5%质保金。质保期满,如无任何质量问题,甲方支付剩余的5%质保金。

  7、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乙方按合同约定缴纳履约担保后,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上述水表及药剂采购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通过竞标确定合同价格。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采购为公司经营所需,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中标单位,采购定价采用竞标价,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因该等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1月1日至披露日,除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外,公司与成都环境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约2.03亿元(含公开招标产生的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新增关联交易事项前,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三)中标通知书;

  (四)关联交易合同(草案);

  (五)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24-06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排水公司)作为牵头人,与关联方成都环境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境建设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中标山南市泽当城区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项目(包括山南市泽当城区污水处理厂二期的新(扩)建、污水处理厂一期的提标改造及管线施工,以下简称:本项目)。2023年12月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成立项目公司实施山南市泽当城区污水处理厂项目暨新增关联交易的议案》,项目公司由排水公司持股99%,环境建设公司持股1%。项目公司成立后将委托环境建设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施工总承包。

  近日,项目公司山南兴蓉环境有限责任公司拟与环境建设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合同暂定金额为14,681.97万元(含税)。由于环境建设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环境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已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关联董事刘嫏女士、贾飒飒女士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7名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按照关联交易累计计算原则,公司与成都环境集团及其子公司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此项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上述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名称:成都环境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三)住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四路9号2-3层

  (四)法定代表人:张海涛

  (五)注册资本:11,223.77万元人民币

  (六)成立日期:1985年3月12日

  (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0002018067993

  (八)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爆破作业;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文物保护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建筑劳务分包;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电气设备修理;物业管理;广告制作;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九)关联关系:环境建设公司为控股股东成都环境集团全资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十)履约能力:环境建设公司依法存续并正常经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十一)主要财务数据:

  环境建设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512,959.31万元,净资产17,573.16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84,106.19万元,净利润361.06万元。

  环境建设公司最近一个会计期末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9月30日,总资产565,409.76万元,净资产19,579.15万元;202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45,684.89万元,净利润2,077.30万元。

  三、关联交易合同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发包人:山南兴蓉环境有限责任公司

  承包人:成都环境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山南市泽当城区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

  2、工程地点:山南市泽当城区。

  3、建设内容:包括山南市泽当城区污水处理厂新(扩)建部分、山南市泽当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部分、山南市泽当城区污水处理厂附属及配套部分和山南市泽当城区污水处理厂厂外管线部分。

  (三)合同工期及质量标准

  1、施工工期总日历天数:730日历天。

  2、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工程建设规范合格标准。

  (四)合同金额:暂定含税合同价人民币14,681.97万元,不含税金额为人民币13,469.70万元。最终竣工结算价以政府或政府主管部门的审计结果为准。

  (五)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含税暂定金额的10%。

  (六)支付方式

  预付款:土建工程、安装工程部分预付款比例为15%,工程设备、电气智能化、仪器仪表及智能水务平台工程部分预付款比例为30%。工程进度款按合同约定支付。

  (七)合同生效:在承包人按要求缴纳履约担保后,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定价依据为政府指导价,依据国家现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等相关规定确定。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系公司项目建设所需,定价依据为政府指导价,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因该等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1月1日至披露日,除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外,公司与成都环境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约2.03亿元(含公开招标产生的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前,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三)山南市泽当城区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施工合同(草案);

  (四)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24-07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集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4月15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9日(星期二)。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成都市武侯区锦城大道1000号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程序合法、资料完善。

  ■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二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及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等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深圳)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样本详见附件2)、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深圳)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深圳)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样本详见附件2)、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深圳)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二)登记日期及时间

  2024年4月11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

  2024年4月12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信函地址):成都市武侯区锦城大道1000号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编:610041;传真:028-85007801。

  (四)注意事项:与会股东或代理人请按照上述登记方式携带相应的资料原件到场。

  (五)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0598。

  (二)投票简称:兴蓉投票。

  (三)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四)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4年4月15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委托人股票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年 月日。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审议事项表决如下:

  ■

  注: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请直接在“同意”“反对”或“弃权”项下填入“√”。

  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请在相应□内填入“√”),□是□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