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经营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1,926万元,同比上升33.56%;实现利润总额-48,695万元,同比增亏40.46%;实现净利润-48,973万元,同比增亏58.93%;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2,670万元,同比增亏51.77%。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1.加快项目拓展布局,厚植未来发展根基
公司践行“全域旅游综合服务商”的战略定位,以“科技提升文旅,文旅服务消费”的发展理念,积极拓展新项目。2023年新签约南阳等3个文旅项目。其中南阳项目实现了全过程管理输出服务的全新合作模式,滁州项目助力公司加快提升在软、硬件方面的核心竞争力,实现高端特种装备智能制造核心能力以及高附加值生产型服务业的提升,成为打造“特种装备智能制造能力”的重要实践;推动文旅产业与交通融合,打造高质量融合发展新生态。
2.围绕存量项目提质增效,推进运营管理能力再提升
一是以打造精品项目的工作总要求,全面协调各作业单位,攻克技术难关,黄石卡乐星球·恐龙水世界于2023年6月顺利开园,成为黄石及鄂东南地区居民消暑娱乐优选之地;二是深挖恐龙IP资源,围绕许氏禄丰龙“中华第一龙”及中国特色恐龙元素,开发优质新产品、丰富主题新内容,推进恐龙巡展、恐龙乐园、安全应急教育等新型恐龙文化体验产品落地实施;三是传统旅游业务以市场化、专业化为导向,通过持续优化调整业务结构,强化精益管理,借助市场复苏机遇,全力增收降本,主营项目资产利用率均有所提升,旅游服务综合板块和旅游综合体运营板块经营指标较去年同期有所提升。
3.完善组织体系和权责边界,提升管控效能
公司紧紧围绕业务发展目标,按照专业化发展要求优化组织架构。一是采用大部制管理模式,实现职能共享、人员复用,提升用工人效;二是健全本部职能部门人员配置,优化人员结构,加强所属企业班子及技术团队建设,提高公司运营管理效率和核心业务能力;三是按照“权责匹配”原则,制定云南旅游本级及对下管控权责清单,厘清了服务与管控的关系和边界,有效提升了合规化、精细化的现代化企业治理机制和能力。
4.纵深推进精益管理,助力公司提质增效和高质量发展
一是倡导精益文化,从细节、从小事、从个体将精益管理理念植入时时事事处处人人,让精益管理成为公司上下的思想共识和行动自觉;二是坚持以精益管理推动公司经营质效双提升:一方面进一步强化招采制度体系建设,编制《云南旅游评标专家管理办法》,修订《云南旅游采购管理规定》《云南旅游供应商管理办法》等,优化完善各类型采购合同模板;另一方面深入公司经营管理各环节开展降本增效工作,深挖成本掘金。
5.大力推进功能使命性改革任务,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新一轮改革深化提升中,文旅科技板块大力推进功能使命性改革任务,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力争在服务国家战略功能作用上取得明显成效,在市场化机制运营上取得明显成效。结合自身实际,经过科学研究,确立了文旅科技“3+3”业务发展模式,即通过“硬件+软件+内容”的核心能力,叠加综合创意设计能力、规划建设管理能力、管理顾问服务能力的业务模式,培育发展战新产业,抢占新领域新赛道发展机遇,加快塑造新质生产力。
6.狠抓安全生产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是完善游乐设备生产制造及文旅项目建设全流程管理制度和全过程监督执行;二是组织开展安全知识竞赛、“学好安全法,当好责任人”等主题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三是组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隐患大排查等专项活动,充分保障员工作业环境安全;四是强化安全应急处置能力,修订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公司应急保障能力。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 (2022) 31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本集团按照规定,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 杨建国、常州中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诉本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案
因收购江南园林有限公司股权,本公司(被告)与江南园林有限公司19名原股东签订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在履行该协议过程中产生纠纷。2020年5月初,本公司收到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两份《应诉通知书》,分别是杨建国(持有江南园林有限公司10%股权)起诉本公司股权转让纠纷及常州中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江南园林有限公司7.39%股权)起诉本公司股权转让纠纷。原告杨建国诉讼请求为:(1)判令被告按照124,122,680.00元的价格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原告所持江南园林有限公司10%股权;若被告在三十日内未能发行股份收购,则以现金方式支付原告股权转让款124,122,680 .00元;(2)判令被告支付以124,122,680.00元计算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原告自2017年10月14日起至实际完成收购之日止的利息损失;(3)判令被告支付违约金12,412,268.00元;(4)判令被告承担律师费用1,288,513.00 元;(5)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原告常州中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诉讼请求为:(1)判令被告按照91,726,660.52 元的价格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原告所持江南园林有限公司7.39%股权;若被告在三十日内未能发行股份收购, 则以现金方式支付原告股权转让款91,726,660.52 元;(2)判令被告支付以91,726,660.52 元计算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原告自2017 年 10 月14日起至实际完成收购之日止的利息损失;(3)判令被告支付违约金 9,172,666.00 元;(4)判令被告承担律师费用1,085,166.00 元;(5)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正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审查过程中,尚未作出再审审查裁定。
2. 江南园林9名原股东(胡九如、卢鹰、胡娜、陆曙炎、胥晓中、许刚、罗海峰、毛汇、杨小芳)诉本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案
因收购江南园林有限公司股权,本公司(被告)与江南园林有限公司共计19名股东签订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在履行该协议过程中产生纠纷。原告于2020年5月9日向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为:(1)判令被告按照总价29,541,197.84元的价格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九原告合计持有江南园林有限公司的2.38%的股权;若被告在三十日内未能发行股份收购,则以现金方式支付九原告股权转让款;(2)被告支付以第一项诉请中九原告各自主张的股权转让款为计算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分别支付九原告自2017年10月14日起至实际完成收购之日止的利息损失;(3)判令被告支付九原告违约金合计2,954,119.20元;(4)判令被告承担九原告支出的律师费用合计930,153.00元;(5)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3)苏民申6825号,江南园林9名原股东(胡九如、卢鹰、胡娜、陆曙炎、胥晓中、许刚、罗海峰、毛汇、杨小芳)诉本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案于2023年9月25日再审驳回。
3. 石荣婷、顾汉强等6名小股东案
因收购江南园林有限公司股权,云南旅游(被告)与江南园林有限公司19名原股东签订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在履行该协议过程中产生纠纷。2023年公司收到【(2023)苏04民终1450号】的二审判决书,二审驳回云南旅游上诉,维持一审败诉原判。
目前该诉讼处于再审申请阶段。
上述事项本集团已按照企业会计计准则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证券代码:002059 证券简称:云南旅游 公告编号:2024-006
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
公 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侨城集团”)及所属企业(以下统称“关联方”)租赁土地、房屋及场地,采购咨询等服务、物业保洁服务、门票、住宿、水电等,以及向关联方销售商品、销售材料、提供工程服务、咨询服务等。具体情况如下:
(一)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二)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二、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说明
(一)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各业务板块基于以往年度的交易情况以及当前业务拓展情况做出的预计情况。
(二)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本年度预计与关联方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合同的金额,本年度关联交易具体的发生金额根据交易实际开展情况为准。
(三)公司预计2024年度相关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主要业务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的情形。
三、关联方介绍、关联关系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
法定代表人:张振高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资本:1,20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87年12月7日
经营范围:纺织品、轻工业品等商品的出口和办理经特区主管部门批准的特区内自用一类商品、机械设备、轻工业品等商品的进口(按经贸部[92]外经贸管体审证字第A19024号文经营),开展补偿贸易,向旅游及相关文化产业(包括演艺、娱乐及其服务等)、工业、房地产、商贸、包装、装潢、印刷行业投资。本公司出口商品转内销和进口商品的内销业务。旅游、仓库出租、文化艺术、捐赠汽车保税仓,会议展览服务(涉及许可证管理的项目,须取得相关的许可证后方可经营);汽车(含小轿车)销售。
股东情况:国务院国资委直接持有华侨城集团100%股权,为华侨城集团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二)关联关系说明
华侨城集团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华侨城(云南)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控股股东云南世博旅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博集团”)51%股权,为世博集团的间接控股股东,为公司的关联法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况。上述关联人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向关联公司华侨城集团及其所属企业购买或销售商品等日常关联交易、提供或者接受劳务等。
(二)交易协议由双方方根据实际情况签署。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严格遵守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交易价格在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的前提下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定公允的交易价格。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所产生日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是因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所需。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与华侨城集团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公司于2024年3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经核查,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是基于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而进行的,并经管理层充分论证和谨慎决策。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均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确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及独立性,不存在因关联交易而在业务上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的情形。
同意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交易双方均遵循了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定价,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59 证券简称:云南旅游 公告编号:2024-007
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应收款项、存货、合同资产、固定资产等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经过测试,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等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2,115万元。具体构成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单位:万元
■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应收款项的减值准备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和租赁应收款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公司考虑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时反映如下要素:①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②货币时间价值;③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以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公司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别。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金融工具产生原因和应收款项账龄等。
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金融工具和合同资产的减值进行评估需要做出重大判断和估计,需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在做出这些判断和估计时,公司根据历史还款数据结合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指标、行业风险等因素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期变动。不同的估计可能会影响减值准备的计提,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可能并不等于未来实际的减值损失金额。
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
对于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租赁应收款等应收款项,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应收款项,除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已发生信用减值的款项单项确定其信用损失外,通常按照共同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基础上,考虑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应反映的要素,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编制应收款项账龄分析表,公司根据业务发生日计算账龄。以此为基础计算预期信用损失。若某一客户信用风险特征与组合中其他客户显著不同,或该客户信用风险特征发生显著变化,应收该客户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已显著高于其所处于账龄、逾期区间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等,公司对应收该客户款项按照单项计提损失准备。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公司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 (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 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公司根据以前年度的实际信用损失,并考虑本年的前瞻性信息,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估计政策为:
■
(二)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况
本期公司共计提应收款项类坏账准备12,174万元。
1.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11,935万元。
■
注:其他变动为(1)本年调整客商核算科目,从其他应收款调整69万元至应收账款列示;(2)组合间增减变动,金额1,490万元。
2.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308万元。
■
3.长期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69万元。
■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标准和计提
对于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公司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 (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 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2.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标准和计提
公司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固定资产项目进行检查,当存在减值迹象时,公司进行减值测试。
公司在进行减值测试时,按照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确定其可收回金额。减值测试后,若该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
3.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标准和计提
公司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无形资产项目进行检查,当存在减值迹象时,公司进行减值测试。
公司在进行减值测试时,按照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确定其可收回金额。减值测试后,若该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
(四)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万元
■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报告期计提减值准备共计减少2023年度利润总额12,115元,其中共计提应收款项类坏账准备12,174万元,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59万元。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且公允地反映了期末公司资产状况、资产价值及财务状况,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
五、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说明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特此公告。
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59 证券简称:云南旅游 公告编号:2024-008
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公 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旅游或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事项内容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和数量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发行数量的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并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在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对象,包括符合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格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董事会根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确定方式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将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本次发行定价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由董事会根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和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限售期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须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六)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八)上市地点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九)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若国家法律、法规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二、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一)授权董事会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时机等;
(三)授权董事会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或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而修改方案;根据监管部门的具体要求,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以及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进行完善和相应调整(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除外),调整后继续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
(四)授权董事会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延期实施或撤销发行申请,或者按照新的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五)授权董事会转授予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采购相关管理制度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六)授权董事会根据有关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及实际募集资金额,办理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宜;指定或设立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签署、修改及执行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协议和文件资料。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如国家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监管部门有新的要求或者市场情况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之外,根据国家规定以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包括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请的审核反馈意见)和市场情况对募集资金投向进行调整;
(七)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申报和实施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批准、签署、执行、完成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的所有申报文件及其他必要的文件;就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事宜向有关政府机构、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
(八)授权董事会在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办理股份认购、股份登记、股份锁定及上市等有关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九)授权董事会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根据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十)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事宜。
三、相关审批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公司于2024年3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经核查,该议案的相关授权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该议案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更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从而更好拓展公司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风险提示
通过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时限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方案,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该事项能否顺利实施取决于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59 证券简称:云南旅游 公告编号:2024-003
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3月18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24年3月28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为公司17楼1号会议室。会议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冯军先生主持,公司的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并逐项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详细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将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本议案已事前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同时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和2024年财务预算报告》,本议案已事前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1,926万元,较去年同比上升33.56%;
实现利润总额-48,695万元,较去年同比增亏40.4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670万元,较去年同比增亏51.77%。
详细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报告将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已事前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实现营业收入71,926万元,实现净利润-48,973万元;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3,741万元,截止年末未分配利润53万元。
基于公司2023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负,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稳步推动后续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预案将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关于2024年度融资需求的议案》,本议案已事前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围绕公司战略目标,将不断加强项目建设及市场拓展力度,同时为保证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降低融资成本及发展需要,2024年度计划融资不超过7.18亿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方董事冯军先生、李坚先生、李涛先生、程旭哲先生、吴通先生回避表决),通过了《公司关于云南世界恐龙谷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本议案已事前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细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云南世界恐龙谷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
七、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方董事冯军先生、李坚先生、李涛先生、程旭哲先生、吴通先生回避表决),通过了《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已事前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在本次董事会召开前,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同意公司2024年度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购买商品及接受劳务金额不超过3,500万元;同意2024年度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金额不超过17,000万元。
公司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9,600万元,实际发生额5077万元,差异为74.10%。董事会认为:2023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相关交易价格均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合理公允。公司在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时对关联交易进行了评估和测算,但因市场变化、公司业务调整等因素的影响,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情况与实际情况存在一定差异,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日常关联交易总额未超出获批金额,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影响较小。
详细内容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议案已事前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细内容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九、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本议案已事前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细内容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十、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合规管理2023年度工作报告》,本议案已事前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3年内部审计工作质量评估报告》,本议案已事前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3年审计工作总结及2024年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本议案已事前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管理办法〉的议案》,本议案已事前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报告》。
详细内容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报告》。
十五、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在本次董事会召开前,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详细内容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08)。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杨向红女士、王好谦先生、李小军先生回避表决),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独立性的评估及专项意见》。
详细内容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独立性的评估及专项意见》。
十七、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定于2024年5月16日下午14:30在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详细内容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09)。
特此公告。
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59 证券简称:云南旅游 公告编号:2024-009
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6日下午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16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3日。
(七)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B栋1单元17楼会议室
(八)出席会议对象
1. 2024年5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不能亲自到会,可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如下:
■
1、上述第4、5、7、8项提案需对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2、上述第7项提案云南世博旅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李坚需回避表决。
(二)除上述提案外,还将听取《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的具体内容请查阅2024年3月30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等其他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 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 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24年5月15日16:30前送达本公司。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B栋1单元17层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邮编:650224,信函请注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二)登记时间:2024年5月15日(上午9:00一11:00,下午14:00一16:00);
(三)登记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B栋1单元17层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伟、张芸
电话:0871-65012363
传真:0871-65012141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B栋1单元17层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650224
(五)其他: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住等费用自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按照会议登记方式中的要求携带相关证件进行登记后参加会议。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一)《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59”,投票简称为“云旅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4年5月16日上午9:15-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24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059 证券简称:云南旅游 公告编号:2024-004
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3月18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24年3月28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公司17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长游增淦先生主持。会议经过审议并逐项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详细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同时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和2024年财务预算报告》。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1,926万元,较去年同比上升33.56%;
实现利润总额-48,695万元,较去年同比增亏40.4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670万元,较去年同比增亏51.77%。
详细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
该报告将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实现营业收入71,926万元,实现净利润-48,973万元;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3,741万元,截止年末未分配利润53万元。
基于公司2023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负,综合考虑行业现状、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稳步推动后续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上述分配议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也完全符合《公司章程》、《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关于2024年度融资需求的议案》。
围绕公司战略目标,将不断加强项目建设及市场拓展力度,同时为保证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降低融资成本及发展需要,2024年度计划融资不超过7.18亿元。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关于云南世界恐龙谷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
详细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云南世界恐龙谷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交易双方均遵循了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定价,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详细内容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详细内容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九、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控制度已覆盖了公司运营的各层面和各环节,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能够预防和及时发现、纠正公司运营过程可能出现的错误,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会计记录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能有效运行。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详细内容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十、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议案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更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从而更好拓展公司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本项议案。
详细内容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59 证券简称:云南旅游 公告编号:2024-0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