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充分体现短期和长期激励相结合,个人和团队利益相平衡的设计要求;在保障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的前提下。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及《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董事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制定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如下:
公司非独立董事2024年度薪酬将继续按照其所在岗位的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岗位的薪酬水平确定,不因其担任董事职务而额外领取薪酬或津贴。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为进一步发挥独立董事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支持和监督作用,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按年发放,标准为每人10万元/年(含税)。
二、监事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制定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如下:
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将继续按照其所在岗位的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岗位的薪酬水平确定,不因其担任监事职务而额外领取薪酬或津贴。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制定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将继续按照其所在岗位的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岗位的薪酬水平确定。
本公告中涉及董事和监事薪酬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88737 证券简称:中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2
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2年度业务收入为39.3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9.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89亿元。2022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6家,收费总额4.6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3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庄瑞兰女士,199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6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王友娟女士,2001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 资质,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 1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黄王先生, 201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1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庄瑞兰女士近三年除 2021 年 11 月四川证监局警示函 1 次外无受到其他监督管理措施之外,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王友娟女士近三年除2021年3月湖南证监局1次监管谈话行政监管措施之外,无其他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 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 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黄王先生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年报审计收费根据与信永中和签订的审计协议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经审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对上市公司进行年度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对公司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客观、公正。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88737 证券简称:中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3
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4月19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古楠街88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4月19日
至2024年4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及文件已于2024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7、议案15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1、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陈启章、陈翠容、罗华金、陈翠仙、四川圣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四川圣诺开特科技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以下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与公司电话确认,并在登记时间2024年4月18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通过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原件以及复印件。
(二)登记时间:2024年4月19日(9:00-14:00),14:00以后不再办理股东登记。
(三)登记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古楠街88号。
(四)注意事项: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737 证券简称:中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5
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份预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归母净利润为42,318,630.74元,实现扭亏为盈,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107,477,484.40元。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23〕61号)《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证监会公告〔2023〕63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3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实施了股份回购,回购金额为22,001,516.08元,占公司本报告期可分配利润的51.99%。
鉴于公司2023年度已实施现金回购且公司尚处于成长阶段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2023年度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将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结合了公司财务状况、所处行业特点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88737 证券简称:中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3
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独立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情况
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3月29日(星期五)在成都市高新区古楠街88号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3月19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独立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人(其中:通讯方式出席独立董事1人)。
会议由独立董事曹麒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88737 证券简称:中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1
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流及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8月2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61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150.8744万股,发行价格为70.9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24,969,949.6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07,189,683.51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10月1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1CDAA70685)。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以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进行的调整,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023年12月底,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累计投入金额中包含已通过承兑换票投入尚待置换金额1,460.24万元。
2023年12月底,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底,公司“新型催化剂智能制造园区”募集资金专户资金余额为2,665.46万元,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计划将节余募集资金合计13,513.08万元(含铺底流动资金和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具体金额以转出时账户实际余额为准)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上述对应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特此公告。
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88737 证券简称:中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8
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重要内容提示:本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项日常关联交易均是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定价公允、结算时间与方式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选择的合作关联方均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3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本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100,550.00万元(不含税,下同),关联董事陈启章、陈翠容回避表决,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2024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本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100,550.00万元,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
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3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详见下表:
■
备注:成都光明派特贵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派特”)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方情形,因此公司在2021年未将与其发生的日常采购交易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在2021年公司上市问询过程中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其视同公司其他关联方,将公司向其采购的贵金属视同其他关联交易披露。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 四川中自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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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联关系:该公司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二) 四川程驷物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关联关系:该公司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之配偶控制的其他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 成都光明派特贵金属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关联关系说明:因成都光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光电”)作为少数股东持有成都中自光明催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自光明”)20%的股权,对中自光明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将其视同为本公司的关联方。光明光电的控股子公司成都光明派特贵金属有限公司亦视同关联方,将本公司向其采购的贵金属视同其他关联交易披露。
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行情为基础定价,公司遵循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交易原则,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该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88737 证券简称:中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7
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方: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公司预计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担保额度(可滚动使用)。
● 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全资子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实际余额为0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本次公司对外担保额度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实际业务需要,为提高决策效率,进一步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其业务顺利开展,公司预计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担保额度(可滚动使用),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类担保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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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次公司对外担保额度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担保额度及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被担保方基本情况详见附件。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管理层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事宜,同时由相关被授权人签署有关担保合同等各项法律文件。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上述担保为根据公司实际业务需要,为提高决策效率,进一步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其业务顺利开展。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财务状况稳健,信用情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本次被担保方包括如下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成都中自光明催化科技有限公司。考虑到上述非全资控股子公司股东自身性质及业务实际操作的便利性,本次担保将由公司提供超出持股比例的担保,其他少数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
五、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有助于公司相关业务板块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需要,均为公司向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被担保方经营情况稳定,均无逾期担保事项,担保风险整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第三方提供担保的事项,公司对全资子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实际余额为0元。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
特此公告。
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附件: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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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737 证券简称:中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6
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2023年1月修订)》(上证发[2022]2号)和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的要求,现将公司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61号)同意,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1年10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本次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508,744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0.90元/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24,969,949.6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17,780,266.0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07,189,683.5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10月18日出具XYZH/2021CDAA7068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结余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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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于2021年12月20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截至年末募投项目累计投入金额73,489.31万元,其中使用承兑汇票直接投入募投项目尚未完成承兑汇票置换金额为1,076.71万元。
(三)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结余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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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于2021年12月20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截至年末募投项目累计投入金额88,620.89万元,其中使用承兑汇票直接投入募投项目尚未完成承兑汇票置换金额为1,651.48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中科支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府新区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 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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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具体情况详见附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
2023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障募投项目和上市发行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在募集资金到账前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截至2021 年11 月15 日,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132,599,280.73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使用情况出具了《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鉴证报告》(XYZH/2021CDAA70704)。
公司2021年已完成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上述事项经公司2021年12月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1 年12 月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1年12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1年12 月4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2022年12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12 月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
2023年12月4日公司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12 月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2)。
本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购买短期银行理财产品,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530,551,002.80元,明细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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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附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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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