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89,522,256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输入类设备
公司在报告期内主要从事各类输入类设备的设计、研发、制造和销售业务。按照下游应用领域的不同,公司输入类设备产品可以分为笔记本/台式机电脑键盘、平板电脑外接键盘、触控模组和鼠标等,其具体应用在台式机电脑、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等下游计算机类产品。在输入设备领域,公司凭借自身领先的研发能力和丰富的行业经验,是行业知名的键盘、鼠标和触控模组的生产商,部分产品在细化市场领域排名第一。
在输入类设备领域,公司已成功进入众多国际领先品牌的合格供应商体系,主要大型客户包括Thinkpad、Lenovo、华为、SONY、TOSHIBA、SAMSUNG、小米等。
2、FPC业务
公司在报告期内还从事柔性线路板的设计、研发、制造和销售业务,专注于为行业领先客户提供全方位FPC产品及服务,根据下游不同终端产品对于FPC的定制化要求,为客户提供涵盖产品设计、研发和销售各个环节的整体解决方案。按照下游应用领域的不同,公司FPC产品可以分为通讯用板、消费电子和计算机用板等,并广泛应用于可穿戴设备、汽车电子、笔记本电脑和手机/平板等产品领域。公司服务的客户包括富士康、华为、Lenovo、SAMSUNG、technicolor等。
3、钠离子电池业务
公司新能源板块主营业务为钠离子电池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具体包括圆柱型钠离子电池(主要应用于低速电动车等领域)、方型钠离子电池(主要应用于工程机械车辆、储能等领域)等。
钠离子电池产品是公司在新能源领域布局发展的核心产品和重要载体,目前已在大倍率快充、高倍率放电等多个方面形成了具有行业竞争优势的核心技术。公司先后于2022年10月、2023年3月实现了中试线的投产和一期4.5GWh产能的投产,目前,公司圆柱型钠离子电池产品和方型钠离子电池产品均能实现稳定量产。公司将通过工艺技术和材料体系的不断完善和改进,持续提升产品性能品质。同时,针对钠离子电池二期项目,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及受到相关融资进度影响, 对建设节奏进行了适当调整。截至目前,项目二期仍在建设当中。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 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本公司于2023年1月1日执行解释16号的该项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16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的规定进行调整。对于2022年1月1日因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2022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关于控股股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事项
2023年2月3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邹伟民先生将其所持有的部分股票6,300,000股,质押给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到期日为2024年1月29日。
2、关于控股股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事项
2021年3月5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邹伟民先生将其所持有的部分股票29,000,000股,质押给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到期日为2022年3月4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邹伟民先生于2022年3月年办理延期购回,延期购回后质押到期日为2023年3月3日。2023年3月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邹伟民先生将其已质押给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29,000,000股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延期购回后质押到期日为2024年3月1日。
3、再融资工作进展事项
2023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相关的议案,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86,856,676股(含本数),公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0,000.00万元(含本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2023年4月20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2023年4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2023年5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2023年6月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2023年7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7月1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023年7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7月1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023年11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申请撤回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1月2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023年11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终止对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的决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1月2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4、董事会、监事会换届事项
报告期内,2023年12月26日,公司已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选举邹伟民先生、徐壮先生、杨锦刚先生、李静女士、李爱芹女士、于树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梁国正先生、余新平先生、姜磊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陈强先生、郭冬梅女士与2023年12月7日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龚彩萍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以上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请投资者查阅。
5、关于公司收到年报问询函、关注函、警示函事项
2023年7月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22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7月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023年7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7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023年10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3)。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0月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6、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进展事项
2023年10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0月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邹伟民
202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66 证券简称:传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1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4]215Z0043号)确认,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08,369,522.62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0,836,952.2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49,145,808.95元,减去派发的2022年度现金股利17,254,267.86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35,097,489.07元。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2023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预期,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截止目前公司最新股本总额289,522,25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5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4,342,833.84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公司董事会一致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全体董事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以上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股东的长期回报规划,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一致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全体董事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并将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通过该分配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66 证券简称:传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0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不含已申请的项目贷款授信)。授信形式及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出口发票融资、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承兑汇票贴现、开立保函、信用证、票据池业务、金融衍生品业务、应收账款保理等综合业务。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具体合作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邮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邮市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邮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邮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邮市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姑苏支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江苏高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等。
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邹伟民先生全权办理信贷所需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66 证券简称:传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4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总额不超过1.5亿美元(或等值其他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概述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及业务品种
随着公司业务不断发展,外汇收支规模不断增长,外汇市场波动性增加,为有效防范外币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掉期、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积极应对外汇汇率波动的风险。
(二)资金规模
根据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不超过1.5亿美元(或等值其他外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授权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
(四)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五)交易对手
公司及子公司仅限于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
二、审议程序
202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择机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不超过1.5亿美元(或等值其他外币),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和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主要包括:
1、汇率波动风险
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预期,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员工操作失误、故障等原因导致在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造成损失。
3、交易违约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4、法律风险
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秉承安全稳健、适度合理的原则,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需有正常合理的业务背景,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杜绝投机性行为。
2、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开展包括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内的衍生品交易的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内部风险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3、为控制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业务操作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4、公司财务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具体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时,必须基于对公司的境外收付汇及外币借款金额的谨慎预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割日期需与公司预测的外币收款、借款期间或外币付款时间尽可能相匹配。
5、审计部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监督检查,每季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情况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6、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保证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合法性。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日常经营需要和防范汇率风险为前提,有利于减少汇率大幅度变动造成的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减少汇兑损失,降低财务费用。
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披露。
六、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及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单纯以盈利目的,有利于控制外汇风险。同时,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为自有资金,不使用募集资金。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择机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不超过1.5亿美元(或等值其他外币)。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及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单纯以盈利目的,有利于控制外汇风险。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择机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不超过1.5亿美元(或等值其他外币),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和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本议案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66 证券简称:传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9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3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钠离子电池制造二期5.5GWh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2025年6月30日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906 号文《关于核准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7,454.1237万股新股。公司实际已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685.5036万股,募集资金总额59,999.9986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209.7218万元(不含税金额为人民币1,142.0803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58,790.2768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0]210Z0021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投资及使用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进展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及原因
“钠离子电池制造二期5.5GWh项目”系公司在前期经过充分可行性论证,作为对既有钠离子电池产能进行前瞻性扩充布局所投资建设的项目。截至目前,该项目尚在建设过程中。受到相关融资进度以及公司根据市场环境调整建设节奏等因素影响,该项目预计无法在原计划时间(2024年5月30日之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经审慎研究后,决定对“钠离子电池制造二期5.5GWh项目”进行延期,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2025年6月30日前。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钠离子电池制造二期5.5GWh项目”延期系公司根据融资规划、市场环境等因素所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日常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战略规划和全体股东利益。
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的审批程序和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钠离子电池制造二期5.5GWh项目”项目计划建设进度进行调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作出以下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仅系对部分募投项目计划建设进度进行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实质性变更,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资内容、投资方向或投资总额的情形。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系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进展情况、融资进度及市场环境所做出的客观审慎决定,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长远战略规划和全体股东利益。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钠离子电池制造二期5.5GWh项目”建设进度进行延期系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融资进度及市场环境所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实质性变更,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定;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定;
3、监事会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意见;
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66 证券简称:传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3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该议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 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的变更。
(二)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财政部要求,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
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实际情况,能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 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3月2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的需要,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合理、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及审议情况
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66 证券简称:传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2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年度报告已经于2024年3月30日披露,为使广大投资者能进一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4年4月11日(星期四)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行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 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邹伟民先生、财务总监杨锦刚先生、董事会秘书徐壮先生、独立董事梁国正先生、保荐代表人吴昺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建议。投资者可在2024年4月10日(星期三)15:00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公司董事会及经营层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与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66 证券简称:传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5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3月28日在江苏省高邮市凌波路33号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邹伟民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23年年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一致认为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董事会在2023年度的工作情况及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余新平先生、梁国正先生及姜磊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意见。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及《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了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情况以及对公司2024年的经营工作计划安排与前景展望,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上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4]215Z0043号)确认,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08,369,522.62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0,836,952.2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49,145,808.95元,减去派发的2022年度现金股利17,254,267.86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35,097,489.07元。
根据上述情况,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截止目前公司最新股本总额289,522,25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5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4,342,833.84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公司董事会一致认为该利润分配议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全体董事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和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一致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2024年的财务预算。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和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审计机构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以上文件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后认为,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健全,内部控制有效。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对此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审计机构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请参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以上文件具体内容请参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基于当前公司“钠离子电池制造二期5.5GWh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钠离子电池制造二期5.5GWh项目”计划进度,预计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5年6月30日前。
监事会对此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66 证券简称:传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5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03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4年04月23日下午13:30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04月23日(星期二)下午1: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04月23日;
其中通过深圳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04月23日上午9:15-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04月23日上午9:15至2024年04月2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16日(星期二)
7、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16日(星期二)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高邮市凌波路33号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议案披露情况
除以上议案需审议外,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该述职作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一个议程,但不作为议案进行审议。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被委托人身份证、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人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三)。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者传真方式须在2024年4月19日前送到本公司,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请务必进行电话确认。
4、登记时间:2024年4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5、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江苏省高邮市凌波路33号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6、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徐壮
(2)联系电话:0514-84606288
(3)传真号码:0514-85086128
(4)联系地址:江苏省高邮市凌波路33号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66”,投票简称为“传艺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04月23日上午9:15-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04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04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股东登记表
截至2024年4月16日15:00交易结束时,本单位(或本人)持有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866)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持有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股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记日期: 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股东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经委托人签章后有效。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应盖法人公章。
2、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在“同意”“反对”“弃权”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
4、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证券代码:002866 证券简称:传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8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的规定,将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906号文《关于核准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7,454.1237万股新股。公司实际已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685.5036万股,募集资金总额59,999.9986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209.7218万元(不含税金额为人民币1,142.0803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58,790.2768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0]210Z0021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目(不含补充流动资金)累计投入24,073.6022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18,833.3860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共支付16,866.0587万元,加上律师、会计师、印花税等其他发行费用(含税)109.7218万元(该部分款项通过自有账户进行转账,未通过募集资金账户),尚未使用为0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江苏银行高邮支行90270188000262060账户已于2021年1月27日销户。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3年度,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为:公司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1,965.5759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累计投入52,905.2368万元(其中投入募投项目36,039.1782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16,866.0587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7,077.9546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已经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修订通过。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从2017年4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相关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704.5072万元(其中2023年度利息收入74.1781万元),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的理财产品收益369.0723万元(其中2023年度理财产品收益136.0065万元),已扣除手续费0.7267万元(其中2023年度手续费0.04万元),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置换的募投项目投入0万元。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52,905.2368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附表1:
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附表2:
2023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002866 证券简称:传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6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3月28日在江苏省高邮市凌波路33号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4]215Z0043号)确认,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08,369,522.62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0,836,952.2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49,145,808.95元,减去派发的2022年度现金股利17,254,267.86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35,097,489.07元。
根据上述情况,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截止目前公司最新股本总额289,522,25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5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4,342,833.84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通过该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和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2024年的财务预算。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按要求进行了及时的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保证了公司资产的完整、安全以及经营管理活动的正常进行。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方面的重大不利事项。《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保证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及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单纯以盈利目的,有利于控制外汇风险。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择机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不超过1.5亿美元(或等值其他外币),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和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仅系对部分募投项目计划建设进度进行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实质性变更,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资内容、投资方向或投资总额的情形。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系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进展情况、融资进度及市场环境所做出的客观审慎决定,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长远战略规划和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66 证券简称:传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