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夏鼎茂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2019-01-25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夏鼎茂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光大银行”)签署的代销协议,投资者可自2019年1月25日起,通过中国光大银行办理华夏鼎茂债券A(004042)、华夏鼎茂债券C(004043)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如华夏鼎茂债券暂停办理相关业务或对其进行限制的,请遵照相关公告执行。投资者在中国光大银行办理相关业务的数额限制、具体流程、规则以及投资者需要提交的文件等信息,请遵循华夏鼎茂债券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及中国光大银行的有关规定,中国光大银行的业务办理状况请遵循其相关规定。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一)中国光大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95;

  中国光大银行网站:www.cebbank.com;

  (二)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的代销机构可通过本公司网站刊登的《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一览表》进行查询,销售机构办理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情况的信息可通过本公司网站刊登的《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定期定额开通状况一览表》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