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平安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
赎回、转换业务和定期定额投资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1月23日 2019-01-23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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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原则上,投资者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通过代销机构、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申购的,单个基金帐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起点为人民币1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100元(含申购费)。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接受首次申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50,0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20,000元(含申购费)。

  投资者申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万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20,000元(含申购费)。

  投资者申购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通过代销机构、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0.01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0.01元(含申购费)。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接受首次申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50,0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20,000元(含申购费)。

  实际操作中,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2)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3)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的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但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

  (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C类、E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但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对申购设置级差费率。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费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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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实行优惠费率,详见基金管理人公告;部分代销机构如实行优惠费率,请投资人参见代销机构公告。

  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在投资人申购A类基金份额时收取,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申购以金额申请,遵循“未知价”原则,即申购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3)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4)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或其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或登记机构的异常情况导致基金销售系统、基金登记系统或基金会计系统无法正常运行。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时。

  8)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定的基金总规模、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单一投资者单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上限的。

  9)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10)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1)、2)、3)、5)、6)、9)、10)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全部或部分拒绝的,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1)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A类基金份额时,每次对本基金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5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5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申请赎回。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C类基金份额时,每次对本基金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20,00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20,00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申请赎回。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赎回E类基金份额时,每次对本基金的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不得低于1份基金份额。账户最低持有份额不设下限,投资者全额赎回或转换转出时不受上述限制。

  (2)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2  赎回费率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各类基金份额赎回人承担,其中针对持有期限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用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针对持有期限不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用不低于25%的部分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赎回费率随赎回基金份额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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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赎回以份额申请,遵循“未知价”原则,即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3)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3)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4)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5)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时,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施。

  7)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若出现上述第4)项所述情形,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公告。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两部分构成。

  (2)基金转换时,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差额进行补差,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的差异情况而定。

  (3)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转换申购补差费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换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

  转换申购补差费用=转换金额×转入基金申购费率÷(1+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换金额×转出基金申购费率÷(1+转出基金申购费率)或,固定申购补差费

  转入份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换费用)÷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4)具体转换费率

  本基金作为转换基金时,具体转换费率如下:

  A、本基金转入转换金额对应申购费率较低或相等的基金

  例1、某投资人N日持有本基金A类份额10,000份,持有期为三个月(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拟于N日转换为平安智能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假设N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0元,平安智能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1500元,则:

  转出基金即本基金的赎回费用: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率=10,000×1.0500×0=0.00元

  a) 申购补差费为扣除赎回费用后按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间的申购补差费计算可得:

  转换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10,000×1.0500-0.00=10,500.00元

  对应转换金额平安智能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的申购费率0.00%,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0.30%,因此不收取转换申购补差费用,即费用为0.00元。

  b) 此次转换费用: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转换申购补差费=0.00+0.00=0.00元

  c) 转换后可得到的平安智能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为:

  转入份额 =(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换费用)÷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10,000×1.0500-0.00)÷1.1500=9130.43份

  B、转换金额对应申购费率较低的基金转入到本基金时

  例2、某投资人N日持有平安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10,000份,持有期为六个月(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拟于N日转换为本基金的A类份额,假设N日平安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1500元,本基金A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0元,则:

  (a)转出基金即平安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的赎回费用: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率=10,000×1.1500×0%=0.00元

  (b)申购补差费为扣除赎回费用后按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间的申购补差费计算可得:

  转换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10,000×1.1500-0.00=10,500.00元

  对应转换金额平安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的申购费率0%低于本基金A类份额的申购费率0.30%,因此收取转换申购补差费用。

  转换申购补差费用=转换金额×转入基金申购费率÷(1+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换金额×转出基金申购费率÷(1+转出基金申购费率)=11,500.00×0.3%÷(1+0.3%)-11,500.00×0%÷(1+0%)=34.40元

  (c)此次转换费用: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转换申购补差费=0.00+34.40=34.40元

  (d)转换后可得到的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为:

  转入份额 =(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换费用)÷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10,000×1.1500-34.40)÷1.0500=10,919.62份

  (下转A1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