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2019-01-23

  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19董-01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9年1月1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传真的方式发出。

  2.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19年1月22日在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68号东晟泰丽园1号楼3层公司会议室召开。

  3. 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名,名单如下:张斌、罗成忠、陈凌旭、叶宏、李幼玲、胡建华、刘宁、郑守光。董事林晓鸣先生因出差在外委托董事叶宏先生代为表决。

  4.董事会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斌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监事、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公司股东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推荐,并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对被推荐的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向股东大会提名张斌先生、林崇先生、罗成忠先生、陈凌旭先生、陈丽芳女士、雷石庆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董事会对被提名人的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张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提名林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提名罗成忠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提名陈凌旭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提名陈丽芳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提名雷石庆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获得通过。

  独立意见: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表决等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其它法律、法规中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对公司的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同意董事会提名张斌先生、林崇先生、罗成忠先生、陈凌旭先生、陈丽芳女士、雷石庆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2、审议《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公司控股股东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推荐,并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对被推荐的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向股东大会提名胡建华先生、刘宁先生、郑守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对被提名人的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胡建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提名刘宁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提名郑守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获得通过。

  独立意见: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表决等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其它法律、法规中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对公司的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同意董事会提名胡建华先生、刘宁先生、郑守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3、审议《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22日

  

  附件:第七届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斌,男,1967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曾任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闽东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闽东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现任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董事长。其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林崇,男,1963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曾任福建水口发电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副总经理、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战略发展部总经理、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等职务,现任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董事长、福建三明核电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中铝东南铜业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董事、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其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除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外)、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罗成忠,男,1962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工程师,高级经营师。曾任福安市商业总公司总经理、党支部书记、福安市经贸局局长、党组书记、系统党委书记、宁德市物资集团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等职务,现任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其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陈凌旭,男,1972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经济师。曾任宁德市产权交易中心法定代表人、宁德市国资委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宁德市国资委办公室及党委办公室主任、宁德市国资委规划发展和政策法规科科长等职务,现任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兼任厦门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其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陈丽芳,女,1971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曾任宁德市福宁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宁德市福宁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等职务,现任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德市福宁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兼任闽东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监事。其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除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外)、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雷石庆,男,1978年9月出生,大学本科,中级经济师。曾任惠好(香港)集团法务部法务经理、福建方圆统一律师事务所律师、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经理等职务,现任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经理、职工监事,兼任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科宁德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园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宁德市港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华能霞浦核电有限公司监事、宁德市福宁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宁德市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宁德市三都澳大酒店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宁德市金禾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福安市金禾房地产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法定代表人。其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除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外)、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胡建华,男,1954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MBA硕士学位,经济师,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曾任福建投资集团电力投资经营管理部总经理、福建中闽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福建中闽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及中闽福清风电、中闽霞浦风电、中闽连江风电、中闽长乐风电公司董事长等职务。2014年2月退休。现任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其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刘宁,男,1967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教授,律师,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曾任福州大学电子科学与应用物理系团委书记、福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现任福州大学法学院教授、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任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理事,福建省版权协会常务理事,福建省知识产权协会理事,福建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福建省律师协会知识产权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福建融成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其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郑守光,男,1960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曾任福建石油总公司结算中心副主任、中国石化股份公司福建分公司财务处长、中国石化股份公司南平分公司总经理、中石化福建森美有限公司审计处长、总审计师等职务。现任中国石化股份公司福建石油分公司退出现职的企业中层调研员、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其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19监-01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9年1月22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

  2. 监事出席会议的情况

  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名单如下:

  吴良淼、陈丽芳、张娜、关斌、张熙畅。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吴良淼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公司监事任期的规定,需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大股东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推荐,监事会对所推荐人选范志纯先生、张娜女士、郑希富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审议,并按逐项表决方式进行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1、 提名范志纯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2、 提名张娜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3、 提名郑希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监事会同意提名范志纯先生、张娜女士、郑希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另两名职工监事陈宗忠先生、陈武先生(个人简历附后),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由公司工会委员会通过民主选举产生。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月22日

  

  附件: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范志纯,男,1960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省委党校行政管理专业,在职本科学历,助理会计师、助理农经师。曾任宁德市委、市政府接待处联络科科长,宁德市委、市政府接待处副调研员,闽东宾馆总经理、党支部书记等职。现任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任中闽(宁德)水务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福建省金泰康乐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其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除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外)、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有关规定。

  张娜,女,1981年12月出生。毕业于西南交通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在职本科学历。曾任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副经理等职。现任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法规事务部经理,兼任宁德市金禾房地产有限公司监事、宁德市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福州闽东大酒店有限公司董事、宁德市福宁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其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除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外)、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有关规定。

  郑希富,男,1986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仰恩大学经济学专业,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初级审计师。曾任福建福安渝农商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职员、专职内审人员、审计监察室临时负责人等职。现任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副经理,兼任宁德市金禾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宁德市三都澳大酒店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福建君融达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董事、福建君融创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其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除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外)、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有关规定。

  陈宗忠,男,1968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中共宁德市委党校,在职大专学历。曾任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寿宁发电分公司经理助理等职。现任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寿宁发电分公司工会主席兼组织委员。其未在其他单位兼职;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有关规定。

  陈武,男,1968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大连理工大学,在职大专学历。曾任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周宁发电分公司经理助理等职。现任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周宁发电分公司副经理兼工会主席。其未在其他单位兼职;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19临-03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时间:2019年2月13日(星期三)下午14:30分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2月12日—2019年2月13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2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2月12日15:00 至 2019年2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特别提示: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要求,本次董事、监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为方便广大投资者行使选举董事、监事权利,确保投票的有效性,根据有关要求,对须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的议案的网络投票方式,需要根据本次通知的操作流程进行,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1月3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68号东晟泰丽园1号楼3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普通决议议案:

  1、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1选举张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2选举林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3选举罗成忠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4选举陈凌旭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5选举陈丽芳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6选举雷石庆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1选举胡建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2选举刘宁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3选举郑守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3.1选举范志纯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3.2选举张娜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3.3选举郑希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特别提示:

  1.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2.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月23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9董-01)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监-01)。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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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方式:

  ①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帐户卡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股东帐户卡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②社会公众股持股东帐户卡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③异地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④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受托代理人必须持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19年2月12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3.登记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68号东晟泰丽园1号楼3层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郑曦阳

  电话:0593-2768983

  传真:0593-2098993

  5.会议费用:参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2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93,投票简称为“闽电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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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差额选举时,所投人数不得超过应选人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2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2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2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将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委托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并在所选意见的相应栏目处打“√”,多选或不选视为无效委托。

  委托人签名(个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9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现就提名 胡建华 为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 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 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 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 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 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 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 最近十二个月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 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 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 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 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 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 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 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 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

  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 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 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 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

  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 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 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 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 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2019年1月7日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现就提名 刘宁为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 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 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 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 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 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 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 最近十二个月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 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 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 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 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 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 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