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邦鑫星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2019-01-23

  基金管理人: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公告日:2019年1月23日

  

  一、重要提示

  德邦鑫星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基金管理人,由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基金托管人,本基金根据2015年4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德邦鑫星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651号文)进行募集,基金合同于2015年5月21日生效。

  根据《德邦鑫星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的条款,截至2018年9月27日,本基金已出现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已触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本基金终止条款。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基金合同》有关规定,本基金将终止并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程序进行财产清算,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已于2018年9月28日、2018年9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本公司网站就本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进行基金财产清算的事宜进行了公告,详见《德邦鑫星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德邦鑫星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提示性公告》。

  本基金自2018年9月28日起进入清算程序,由基金管理人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通力律师事务所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1、基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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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基金产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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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财务会计报告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德邦鑫星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最后运作日:2018年9月27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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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清算报表附注

  1、基金基本情况

  本基金于2015年4月17日由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德邦鑫星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651号文)准予募集注册,由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德邦鑫星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约定,于2015年4月30日至2015年5月18日公开募集。募集结束后,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永华明(2015)验字第60982868_B04号”验资报告验证,并由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关于德邦鑫星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备案确认的函》(机构部函[2015]1469号)予以备案,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5月21日生效。本基金募集期间扣除认购费的实收基金(本金)人民币288,769,324.70元,折合288,769,324.70份基金份额;有效认购资金在初始销售期内产生的利息为人民币50,857.58元,折合50,857.58份基金份额,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288,820,182.28份。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股指期货等权益类金融工具、债券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地方政府债券、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根据《基金合同》及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28日发布的《德邦鑫星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2018年9月27日未赎回的基金份额,于2018年9月28日全部进入清算程序。

  2、清算原因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的条款,截至2018年9月27日,本基金已出现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已触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本基金终止条款。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基金合同》有关规定,本基金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3、清算起始日

  根据《德邦鑫星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自2018年9月28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故本基金清算起始日为2018年9月28日。

  4、清算报表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清算报表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及《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编制的。自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起,资产负债按清算价格计价。由于报告性质所致,本清算报表并无比较期间的相关数据列示。

  五、清算情况

  自2018年9月28日至2018年11月16日止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1、清算费用

  按照《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的规定,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2、资产处置情况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存出保证金为人民币22,506.69元,由于中登结算制度影响存出保证金于2018年10月9日调整为23,971.83元,该款项已于2018年11月2日划入托管户。

  3、负债清偿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为人民币5,829,069.40元,该款项于2018年9月28日支付人民币207.85元、2018年10月8日支付人民币5,828,861.55元。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费为人民币0.27元,该款项于2018年9月28日支付。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人民币7,160.07元,该款项于2018年10月10日支付。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1,193.35元,该款项于2018年10月10日支付。

  (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交易费用为人民币43,618.55元,该款项于2018年10月12日支付。

  (6)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人民币48,300.00元,其中应付账户维护费为人民币12,300.00元分别于2018年10月16日支付人民币9,300元、于2018年10月31日支付人民币3,000元,应付中国证券报信息披露费用为人民币12,000.00元于2018年11月12日支付,应付上海证券报信息披露费用人民币为12,000.00元于2018年11月12日支付,应付证券时报信息披露费用人民币为12,000.00元于2018年11月12日支付。

  4、清算期间的损益情况

  自2018年9月28日至2018年11月16日止清算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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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利息收入系计提的自2018年9月28日至2018年11月16日止清算期间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和存出保证金利息收入。

  注2:本基金清算期间的清算费用包括律师费、审计费和银行间账户查询服务费。其中银行间账户查询服务费为人民币100元,已于2018年10月31日支付;律师费为人民币10,000.00元,已于2018年11月16日支付;审计费为人民币40,000.00元,已于2018年11月16日支付。

  5、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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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2018年11月16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人民币596,679.36元,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清算起始日2018年9月28日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的银行存款利息、存出保证金利息亦属份额持有人所有。该款项由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垫付,待销户结息后归还基金管理人,实际结息金额与垫付金额的尾差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6、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备查文件目录

  (1)《德邦鑫星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审计报告》;

  (2)《德邦鑫星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2、存放地点

  上述备查文本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办公场所,投资者可免费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相关公开披露的法律文件,投资者还可在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dbfund.com.cn)查阅。

  3、查阅方式

  本报告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及托管人住所,供公众查阅、复制。

  德邦鑫星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2019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