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陕西长岭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近期获得政府补助人民币6,026万元,首笔补助资金1,592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政府补助资金尚未到账,后续根据年度建设内容及投资计划进行拨付。本次补助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20.39%;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2.04%。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一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本次补助资金专项用于某项目建设,部分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公司将其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进行会计处理;部分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一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本次补助资金专项用于某项目建设,依据项目投资计划测算,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部分,与用于补偿相关成本费用的部分,占比分别为46.53%、53.47%。据此测算,本次补助资金中预计2,804万元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对应的政府补助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进行会计处理。预计3,222万元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将在其补偿的相关费用发生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上述数据系根据投资计划初步测算得出,最终金额及会计处理以实际投资情况、资金到位情况及会计师审计结果为准。)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一政府补助》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对本次补助采用总额法进行会计核算,在收到时确认为递延收益。 其中与资产相关的补助,自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起,在该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内,按年限平均法分期计入其他收益;相关资产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暂不摊销。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对应成本费用确认的期间结转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上述会计处理最终以年度审计机构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补助资金预计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若本年收到1,592万元补助资金,根据投资计划,预计968万元确认为递延收益,624万元计入当期损益。鉴于目前暂无法确定剩余补助资金的下达批次、具体拨付时间及实际到位金额,尚不能准确判断其对公司未来各年度损益的具体影响金额。本次补助的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财务数据的最终影响,仍须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补助文件要求,合理合规地使用补助资金,实现补助资金的高效使用。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政府补助资金尚未到账,公司将依据监管要求及时披露后续收款情况。本次政府补助的具体会计处理及对公司当期损益的影响,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本次补助为项目专项补助,不具有持续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相关批复文件。 特此公告。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