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6年11月0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 知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6-106
  债券代码:524174.SZ 债券简称:25天原K1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 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1月5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6年11月23日召开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3、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4、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1月23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1月23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络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1月23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投票平台对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年11月18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11月18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或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股东本人),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园路西段61号,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公告。本次股东会将对议案进行中小股东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6年11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宜宾市临港经济开发区)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异地股东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31-5980789 传真号码:0831-5980860
  联 系 人:张梦、谢明洋邮政编码:6440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一月七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86
  2、投票简称:天原投票
  3、填报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或“回避”
  4、如设置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11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1月23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致: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单位必须加盖公章。)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6-100
  债券代码:524174.SZ 债券简称:25天原K1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6年11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实际出席董事10人。
  公司董事对提交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在关联董事刘彬先生、韩成珂先生、陈洪先生、廖周荣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签订〈关于宜宾锂宝股权回购事项之补充协议(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签订《关于宜宾锂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事项之补充协议(二)》。
  详见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拟签订宜宾锂宝股权回购事项之补充协议(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在关联董事刘彬先生、韩成珂先生、陈洪先生、廖周荣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关于拟放弃宜宾人才创新创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放弃宜宾人才创新创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优先购买权。
  详见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拟放弃宜宾人才创新创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注销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注销子公司佛山天南兴瑞商贸有限公司。
  详见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拟注销子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投资建设5#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的议案》
  同意控股子公司宜宾海丰和锐有限公司投资4,360.00万元建设5#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详见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投资建设5#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投资建设水系统更新项目的议案》
  同意控股子公司宜宾海丰和锐有限公司投资4,680.00万元建设水系统更新项目。
  详见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投资建设水系统更新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6年11月23日召开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详见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一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6-101
  债券代码:524174.SZ 债券简称:25天原K1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签订宜宾锂宝股权回购事项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加快公司锂电产业发展,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原股份”或“公司”)于2018年与四川省集成电路和信息安全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安基金”)形成战略合作,通过参股公司广州锂宝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锂宝”)与集安基金共同组建成都集信锂宝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集信锂宝”)并由其定向增资宜宾锂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宾锂宝”)及宜宾光原锂电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宾光原”),签订了《关于广州锂宝锂电池正极材料项目的投资合作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参股公司广州锂宝参与设立合伙企业及公司承担或有回购、对外担保义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4)。
  2025年,各方又签订了《关于广州锂宝锂电池正极材料项目回购协议》《关于宜宾锂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事项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回购事项之补充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拟签订回购事项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根据《回购事项之补充协议》约定,股权回购条款将于2026年12月31日触发。为进一步巩固宜宾市锂电产业集群基础、加大宜宾市政府对优质锂电产业的投资力度、维持宜宾锂宝现有股权及治理结构,同时缓解公司近期可能面临的回购义务,宜宾发展创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宾创投”)拟受让集安基金持有的集信锂宝基金份额并经各方共同协商延长回购期限。同时,因主要回购权利人由集安基金变更为宜宾创投,公司及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光电器”)与宜宾创投、集信锂宝、广州锂宝等拟签订《关于宜宾锂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事项之补充协议(二)》(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二》”),约定新的回购权利人主体、回购时间、投资收益年利率及其他条件。
  公司于2026年11月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会议在关联董事刘彬先生、韩成珂先生、陈洪先生、廖周荣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订宜宾锂宝股权回购事项之补充协议(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宜宾创投是公司控股股东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中第(二)款的规定,宜宾创投与公司形成关联关系。广州锂宝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王政强为广州锂宝董事长,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颜华为广州锂宝董事,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6.3.3 条中第(四)款的规定,广州锂宝与公司形成关联关系。因此上述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补充协议二》签订其他各方基本情况
  (一)宜宾发展创投有限公司(简称“宜宾创投”)
  1、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朱博
  3、成立时间:2021年8月3日
  4、经营范围: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等。
  5、股权结构: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6、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广州锂宝新材料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63,0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王政强
  3、成立时间:2014年5月12日
  4、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制造;材料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其他电池制造(光伏电池除外);镍氢电池制造。
  5、股权结构:公司持股比例49%,国光电器持股比例47.42%,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市国泰华荣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分别持股比例1.39%,广州市花都区锂才材料科技合伙企业(普通合伙)持股比例0.80%。
  6、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56,248.31万元
  2、法定代表人:王婕
  3、成立时间:1995年12月8日
  4、经营范围:电子元器件制造;音响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等。
  5、股权结构:深圳智度国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股11.22%等。
  (四)成都集信锂宝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注册资本:70,100万元
  2、成立时间:2018年11月19日
  3、经营范围:项目投资、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股权结构:集安基金持股比例69.90%,广州锂宝持股比例29.96%,四川弘芯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0.14%。
  (五)四川弘芯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3,0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江薇
  3、成立时间:2016年1月18日
  4、经营范围:受托管理股权投资企业,从事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股权结构:四川发展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80%,成都高投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0%。
  三、《补充协议二》主要内容
  1、回购权利人主体
  回购权利人:由集安基金变更为宜宾创投、集信锂宝。
  2、回购触发时间及条件
  回购事项触发截止时间从2026年12月31日调整到2030年12月31日,触发事项仍为宜宾锂宝未上市、未重组上市、未被上市公司并购或被上市公司并购但价格过低或被并购但回购权利人书面通知不参与并购。
  此外,公司及国光电器有权自行或指定第三方按各自回购比例(天原股份90%、国光电器10%)于2030年12月31日前按照回购价格回购集信锂宝持有的对应宜宾锂宝股权。
  3、回购利率及价款的计算
  核心变动内容:自2026年5月1日起,投资收益的年化单利从8%降低为年化单利4%。即:回购价款以集信锂宝对宜宾锂宝和宜宾光原的投资额50000万元人民币为基数,按单利分段计算确定:自投资起始日至2026年4月30日(含当日)按年利率8%计算投资收益,自2026年5月1日(含当日)起至实际回购完成之日止按年利率4%计算投资收益;回购价款总额为集信锂宝对宜宾锂宝和宜宾光原的投资额50000万元人民币与前述两段投资收益之和,计算公式具体如下:回购价款=集信锂宝对宜宾锂宝和宜宾光原的投资额50000万元+集信锂宝对宜宾锂宝和宜宾光原的投资额50000万元*8%*自投资起始日至2026年4月30日的实际天数/365+集信锂宝对宜宾锂宝和宜宾光原的投资额50000万元*4%*自2026年5月1日起至实际回购完成之日的实际天数/365-集信锂宝从宜宾锂宝已获得的分红金额(最终的收购价格最低值不得低于零),如集信锂宝对宜宾锂宝和宜宾光原的投资额分期支付的,则分段计算回购价款。
  4、其他
  回购协议约定,宜宾创投原来直接持有的宜宾锂宝5,417.1656万股股份不属于本协议项下的标的股权范围。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签订补充协议后,公司和国光电器的回购义务将顺延至2030年12月31日,有利于宜宾锂宝股东及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给予宜宾锂宝更多发展空间和可能,符合宜宾锂宝所有股东的利益,同时可缓解2026年12月31日到期的回购义务给公司带来的资金压力。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回购价款是按照前期签订《合作协议》《回购协议》等相关协议确定的,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市场化原则。本次交易旨在延长回购期限,并相应调整回购范围及回购触发条件,协议中各方地位公平合理,权责清晰,不存在有失公允或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年度公司与宜宾创投、广州锂宝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6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宜宾创投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0元。
  2026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广州锂宝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0元。
  七、本次关联交易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意见
  2026年11月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订宜宾锂宝股权回购事项之补充协议(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刘彬先生、韩成珂先生、陈洪先生、廖周荣先生已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6年10月23日,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召开了2026年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4人,实际出席4人,本议案经全体董事审议同意。
  八、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2026年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一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6-102
  债券代码:524174.SZ 债券简称:25天原K1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放弃宜宾人才创新企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近期,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关于召开宜宾人才创新创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宜宾人才创新合伙企业”)2026年第四次合伙人大会会议的通知》,会议拟审议宜宾市科教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教集团”)拟将持有的宜宾人才创新合伙企业49.5050%份额(对应认缴出资额5亿元,实缴出资额5亿元),转让给其全资子公司四川智未来科创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智未来”)的事项。
  根据《宜宾人才创新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对于有限合伙人拟转让的有限合伙权益,其他合伙人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受让权。当前,公司正集中资金资源围绕“一体两翼”战略进行产业布局,聚力建设“氯一钛一磷一铁一锂”循环经济产业链,因此,公司拟放弃本次优先购买权。
  公司于2026年11月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会议在关联董事刘彬先生、韩成珂先生、陈洪先生、廖周荣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放弃宜宾人才创新合伙企业份额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科教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四川智未来均为公司控股股东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中第(二)款的规定,科教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四川智未来与本公司形成关联关系。故本次合伙企业份额转让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1、名称:宜宾市科教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500MA67D7W404
  4、注册资本:322,870.21万元
  5、注册地址: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开区国兴大道·沙坪路7号
  6、法定代表人:叶春艳
  7、成立时间:2017年8月3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土地整治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等。
  9、股权结构:宜宾三江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股92.92%,宜宾市国资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7.08%。
  (二)受让方基本情况
  1、名称:四川智未来科创服务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500MA62GJ2874
  4、注册资本:10,000万元
  5、注册地址: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开区国兴大道·沙坪路7号
  6、法定代表人:李宗权
  7、成立时间:2018年6月28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科技中介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等。
  9、股权结构:宜宾市科教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名称:宜宾人才创新创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500MA65WQHA8E
  4、注册资本:101,000万元
  5、注册地址: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开区国兴大道沙坪路路段9号数据中心521室
  6、成立时间:2021年3月24日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
  ■
  9、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四、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当前,公司正集中资金资源围绕“一体两翼”战略进行产业布局,聚力建设“氯一钛一磷一铁一锂”循环经济产业链。因此,公司拟放弃本次优先购买权。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价款是按照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宜宾人才创新合伙企业2025年度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6]16559号)确定的,转让价格54,156.79万元。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有失公允或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年度公司与科教集团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6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科教集团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1,730,378.53元。
  七、本次关联交易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意见
  2026年11月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放弃宜宾人才创新合伙企业份额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刘彬先生、韩成珂先生、陈洪先生、廖周荣先生已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6年10月23日,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召开了2026年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4人,实际出席4人,本议案经全体董事审议同意。
  八、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2026年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一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6-103
  债券代码:524174.SZ 债券简称:25天原K1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注销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1月5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销子公司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注销下属子公司佛山天南兴瑞商贸有限公司(简称“天南兴瑞”)。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办理本次注销的全部事宜。
  本次注销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注销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拟注销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佛山天南兴瑞商贸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冷波
  3、成立日期:2010年4月20日
  4、注册资本:5,000万元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4553691606E
  6、所属行业:其他化工产品批发
  7、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8、注册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弼塘西二街6号之一首层东侧
  9、主要业务:PVC产品区域销售业务
  10、股权结构:宜宾天原物产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11、资产财务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拟注销子公司的必要性
  注销天南兴瑞有利于进一步优化产业整合,降低公司管理成本,压缩管理层级,提高运营效率,符合国资国企瘦身健体相关要求。
  三、天南兴瑞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拟以办事处模式承接该区域业务,继续承担华南区域PVC等产品销售业务,业务连续性不受影响。天南兴瑞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有利于公司降低管理成本,提升管理效率。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国企改革优化要求,符合公司长远利益。
  四、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一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6-104
  债券代码:524174.SZ 债券简称:25天原K1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投资建设5#锅炉烟气
  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为响应国家和四川省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政策,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宜宾海丰和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丰和锐”)动力厂现有五台循环流化床锅炉,已完成1#、4#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随着年产60万吨硫磺制酸、年产10万吨氯化法钛白粉、废盐综合利用联产20万吨/年离子膜烧碱等项目陆续建设,全厂蒸汽需求不断增加,运行方式已无法满足新增供热需求,亟需增加锅炉运行,但需要对原有备机5#锅炉进行超低排放改造,支撑新运行方式的环保合规需求。海丰和锐拟对5#锅炉实施烟气超低排放等改造,并同步升级配套系统,确保多种运行方式下稳定达标,保障供热供电安全,夯实绿色低碳发展基础。因此,海丰和锐拟投资4,360.00万元在宜宾市江安县工业园区内原址建设5#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11月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投资建设5#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的议案》。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项目投资主体
  1、公司名称:宜宾海丰和锐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06年3月6日
  3、注册资本:218,832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邱世威
  5、注册地址: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工业园区
  6、主营业务:主要为烧碱、聚氯乙烯、三氯乙烯、水合肼、水泥等产品的生产
  7、股权结构:公司持股99.87%,其他股东持股0.13%
  三、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5#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2、投资主体:宜宾海丰和锐有限公司
  3、项目主要内容:5#锅炉脱硫系统超低排放改造、升级配套石膏压滤系统以提升处理能力,以及1#、3#锅炉输灰系统优化改造,使两台锅炉具备同时运行条件。
  4、项目建设地点:本项目在宜宾市江安县工业园区内原址实
  5、项目总投资:4,360万元
  6、项目建设期:10个月
  7、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四、项目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可从根本上补齐5#锅炉环保短板,使全部机组在多种运行组合下均能稳定达标,充分释放供热供电保障能力,为新建项目顺利投产和全产业链稳定运行提供坚实的热力支撑。同时,本次改造也是公司履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践行绿色低碳发展理念的关键行动,有利于推动企业高质量转型发展。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一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6-105
  债券代码:524174.SZ 债券简称:25天原K1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投资建设水系统更新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宜宾海丰和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丰和锐”)是公司氯碱基础化工和精细化工发展的主要基地,随着年产60万吨硫磺制酸、年产10万吨氯化法钛白粉、废盐综合利用联产20万吨/年离子膜烧碱等项目陆续建设,片区纯水需求增加。海丰和锐拟根据现有纯水装置配置及实际运行情况,结合后期项目新增纯水需求,以现有超滤产能为基础,对一期纯水系统进行升级改造,以满足所有新建项目工业水和纯水制水所需工业水用水需求。因此,海丰和锐拟投资4,680.00万元在现有厂区建设水系统更新项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11月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投资建设水系统更新项目的议案》。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项目投资主体
  1、公司名称:宜宾海丰和锐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06年3月6日
  3、注册资本:218,832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邱世威
  5、注册地址: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工业园区
  6、主营业务:主要为烧碱、聚氯乙烯、三氯乙烯、水合肼、水泥等产品的生产
  7、股权结构:公司持股99.87%,其他股东持股0.13%
  三、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水系统更新项目
  2、投资主体:宜宾海丰和锐有限公司
  3、项目主要内容:对纯水、工业水系统进行改造升级,新建外输管网系统等。
  4、项目建设地点:本项目为技术改造工程,不涉及新征土地,利用电厂现有厂区进行建设
  5、项目总投资:4,680万元
  6、项目建设期:9个月
  7、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四、项目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有利于保障新建项目顺利投产和全产业链的稳定供水,是企业扩产、技改及新建生产线的前置条件,项目完成改造投用后,可匹配公司项目的用水需求,同时降低设备维护成本和故障,对公司增产增效具有重要意义。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一月七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赞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