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6年11月0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2026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1872/201872 证券简称:招商港口/招港B 公告编号:2026-057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2026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6年11月2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第十二届董事会2026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的书面通知。
  (二)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于2026年11月6日召开,采取通讯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
  (三)董事会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参加董事12名,共有12名董事参与表决,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或与关联方形成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或与关联方形成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董事吕以强、毛东波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本公司2026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与关联方形成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8)。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行权价格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行权价格的议案》。该议案已经本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度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徐颂为本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董事严刚、陆永新为本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首批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9)。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十二届董事会2026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2026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三)第十二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度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11月7日
  
  证券代码:001872/201872 证券简称:招商港口/招港B 公告编号:2026-058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形成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内容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招商局港口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局港口”,香港联交所代码:00144.HK)于2026年8月21日收到ZLCFH-Cayman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Cooperation Limited(以下简称“转让方1”或“中拉合作基金SPV”)及其母公司中拉合作基金出具的《关于Xinda Resources Limited 8.91%股权转让及优先购买权事项的通知函》,并于2026年8月24日收到CPD Port Investment Co., Limited(以下简称“转让方2”或“中葡合作发展基金SPV”)及其母公司中葡合作发展基金出具的《关于Xinda Resources Limited 1.82%股权转让及优先购买权事项的通知函》,转让方1和转让方2(以下合称“转让方”)拟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方式分别转让中拉合作基金SPV所持有的Xinda Resources Limited(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Xinda”)8.91%股权(共计990,000股股份)及其全部随附权益(以下简称“标的股权1”)、中葡合作发展基金SPV所持有的标的公司1.82%股权(共计202,020股股份)及其全部随附权益(简称“标的股权2”),转让底价分别为92,371.50万元人民币、18,865.1025万元人民币,价款支付方式为一次性支付(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标的公司《股东协议》(SHAREHOLDERS' AGREEMENT),招商局港口作为标的公司股东,对中拉合作基金SPV及中葡合作发展基金SPV本次拟转让的标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经审慎研究,结合整体战略布局规划、资源配置需要及标的公司长远发展需要,招商局港口放弃本次标的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港”)拟通过其境外全资子公司ZHEJIANG SEAPORT(SINGAPORE)PTE.LTD.(中文名“浙江海港(新加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拟受让方”或“新加坡公司”),以公开摘牌方式参与竞拍中拉合作基金SPV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的标的公司8.91%股权以及中葡合作发展基金SPV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的标的公司1.82%股权。
  若宁波港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新加坡公司成功竞买,招商局港口与关联方将形成共同投资从而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关系说明
  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海港集团”)持有本公司23.23%股权,宁波港受浙江海港集团间接控制。浙江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生产安全部主任吕以强及投资发展部主任兼金融事务部主任毛东波均担任本公司董事。同时,本公司合计持有宁波港23.08%股权,本公司副总经理李文波、胡绍德担任宁波港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宁波港及其控制的新加坡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公司于2026年11月6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2026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或与关联方形成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公司董事吕以强、毛东波已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以及需经有关部门审批的说明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
  二、转让方及拟受让方的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1基本信息
  名称:ZLCFH-Cayman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Cooperation Limited
  注册地(住所):境外(P. O. Box 31119Grand Pavilion, Hibiscus Way, 802 West Bay Road, Grand Cayman, KY1 - 1205 Cayman Islands)
  法定代表人:蔡磊
  股权/控制关系:代表中拉合作基金持有标的股权
  注册资本:5.00万元(美元)
  (二)转让方2基本信息
  名称:CPD Port Investment Co., Limited
  注册地(住所):香港特别行政区(FLAT 1019B,10/F,LIVEN HOUSE, NO.61-63 KING YIP STREET,KWUN TONG, KOWLOON,HONG KONG)
  法定代表人:张健
  股权/控制关系:为中葡合作发展基金体系下港口投资平台
  注册资本:0.4999万元(美元)
  (三)拟受让方
  1.基本信息
  名称:ZHEJIANG SEAPORT(SINGAPORE)PTE.LTD.(中文名“浙江海港(新加坡)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国有企业
  注册地:9 Temasek Blvd, #24-01 Suntec Tower 2, Singapore 038989
  主要办公地点:9 Temasek Blvd, #24-01 Suntec Tower 2, Singapore 038989
  法定代表人:朱苗
  注册资本:600万新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02502356M
  主营业务:Ship Management Services/Holding Companies of Firms Engaged in Non-Financial and Insurance Activities
  主要股东情况: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历史沿革、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开展状况及主要财务数据
  拟受让方于2025年1月16日在新加坡注册成立(UEN:202502356M),是宁波港在海外设立的服务平台型公司。2025年度(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新加坡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279新币,净利润-54.71万新币(净亏损),新加坡公司净资产为545.29万新币。截至2026年6月30日,新加坡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71万新币,净利润-15.76万新币(净亏损),新加坡公司净资产为529.54万新币。
  3.关联关系
  浙江海港集团持有本公司23.23%股权,宁波港受浙江海港集团间接控制,同时,本公司合计持有宁波港23.08%股权,本公司副总经理李文波、胡绍德担任宁波港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宁波港及其控制的新加坡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4.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新加坡公司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标的股权1为中拉合作基金SPV所持有的标的公司8.91%股权(共计990,000股股份)及其全部随附权益,标的股权2为中葡合作发展基金SPV所持有的标的公司1.82%股权(共计202,020股股份)及其全部随附权益。本次交易标的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质押或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查封、冻结、诉讼、仲裁等限制转让情形,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二)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名称:Xinda Resources Limited
  注册地:Morgan & Morgan Building, Pasea Estate, Road Town,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
  公司编号:1945734
  成立日期:2017年5月22日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招商局港口持有标的公司77.45%股权、中拉合作基金SPV持有标的公司8.91%股权、中葡合作发展基金SPV持有标的公司13.64%股权。
  主营业务:Holding Business
  注册资本:10,762.00万元(美元)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美元
  ■
  注:Xinda 2026年1—6月未开展合并报表编制,仅可提供未经审计的单体财务数据。该单体报表无收入相关指标,仅列示费用类项目;同时,2026年6月30日股东贷款尚未重分类至所有者权益,造成期末净资产较2025年12月31日变动幅度较大。
  3.标的公司核心资产
  标的公司Xinda为招商局港口境外持股平台公司,间接持有TCP Participa??es S.A.(以下简称“TCP”)100%股权。
  四、本次交易对应股权的转让定价依据
  本次标的股权转让采用在北京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进行,转让底价分别为92,371.50万元人民币、18,865.1025万元人民币,价款支付方式为一次性支付。
  标的股权的最终成交价格将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相关规则出价竞拍确定。
  五、本次挂牌项目相关情况
  (一)挂牌项目一:XINDA RESOURCES LIMITED 8.91%股权(即990,000股股份)
  挂牌地点:北京产权交易所
  挂牌信息披露时间:2026年9月21日至2026年11月12日。挂牌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延长挂牌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转让底价:人民币92,371.50万元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经中拉合作基金普通合伙人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批复,批准文件为《中拉合作基金普通合伙人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纪要》。
  (二)挂牌项目二:XINDA RESOURCES LIMITED 1.82%股权(即202,020股股份)
  挂牌地点:北京产权交易所
  挂牌信息披露时间:2026年8月24日至2026年11月12日。挂牌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延长挂牌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转让底价:人民币18,865.1025万元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经中葡合作发展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批复,批准文件为《中葡合作发展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一期)会议纪要》。
  (三)竞价方式: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四)付款方式:交易价款接受美元支付,具体以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为准。受让方如以美元支付交易保证金及交易价款的,须按照中国人民银行2025年9月30日公布的人民币与美元中间价(1美元对人民币7.1055元)为汇兑牌价折算为等值美元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转让方或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其中挂牌项目一交易保证金为人民币3,000万元(或等值美元)、挂牌项目二交易保证金为人民币600万元(或等值美元),汇率均按照上述汇率折算。
  (五)本次交易的最终成交价格、款项支付、过户时间等根据后续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确定。
  六、本次交易的原因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系关联方宁波港拟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新加坡公司摘牌标的公司股权而被动形成的。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招商局港口持有标的公司77.45%股权,系标的公司控股股东。标的公司已被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招商局港口放弃本次标的股权的优先购买权,不会影响本公司对标的公司的控制权,不会导致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不会对本公司资产质量、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等造成不利影响,不会出现损害本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若宁波港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新加坡公司成功竞得本次标的股权,TCP可与宁波港在业务联动、客户开发等方面加强合作,有利于增强TCP的市场竞争力和长期发展动能。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6年1月1日起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公司与宁波港及其下属企业累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68.83万元。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026年11月6日,本公司召开了2026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或与关联方形成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本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2026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
  九、备查文件
  (一)第十二届董事会2026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2026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1月7日
  
  证券代码:001872/201872 证券简称:招商港口/招港B 公告编号:2026-059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6年11月6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2026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本公司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19年10月10日,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19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及其摘要、《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二)2019年10月11日,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及其摘要、《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及其摘要、《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同时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具体详见本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9-069、2019-070)。
  (三)2020年1月3日,本公司接到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转来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19]748号),原则同意本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原则同意本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目标。具体详见本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01)。
  (四)2020年1月9日,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同日,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并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具体详见本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2020-003、2020-004)。
  (五)2020年1月20日,本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本公司监事会对首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本公司对股票期权首批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本公司内部OA系统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20年1月10日至2020年1月19日止。公示期满,本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首批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具体详见本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
  (六)2020年2月3日,本公司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本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日,本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具体详见本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
  (七)2020年2月3日,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首批授予部分)的议案》。本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具体详见本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2020-013、2020-014)。
  (八)2021年1月29日,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首批授予部分行权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向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预留部分)的议案》。本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预留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具体详见本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2021-008)。
  (九)2021年2月9日,本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009)。本公司对股票期权预留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本公司内部OA系统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1月29日至2021年2月8日止。公示期满,本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预留部分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具体详见本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十)2022年1月28日,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数量和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股票期权(首批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满足的议案》《关于注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本公司监事会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具体详见本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2022-008、2022-009、2022-010)。
  (十一)2023年1月19日,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2023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数量和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股票期权(首批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满足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股票期权(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满足的议案》《关于注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本公司监事会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具体详见本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2023-006、2023-007、2023-008、2023-009)。
  (十二)2024年1月15日,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数量和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股票期权(首批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满足情况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股票期权(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满足情况的议案》《关于注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上述议案,本公司监事会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具体详见本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2024-005、2024-006、2024-007、2024-008)。
  (十三)2024年8月29日,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度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行权价格的议案》,本公司监事会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具体详见本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2024-063、2024-065)。
  (十四)2025年8月28日,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度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行权价格的议案》,本公司监事会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具体详见本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2025-053、2025-056)。
  (十五)2026年8月27日,本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行权价格的议案》,本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具体详见本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6-041、2026-044)。
  (十六)2026年11月6日,本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2026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行权价格的议案》,本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具体详见本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6-057、2026-059)。
  二、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情况
  (一)调整事由
  《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2026年9月14日召开的本公司202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本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本公司现有总股本2,482,148,285股为基数,每十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分红派息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司于2026年10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56)。
  (二)调整方法
  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十二条有关规定,自股票期权授予日起,若在行权前公司发生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派息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三)行权价格调整情况
  基于上述情况,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本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首批授予部分的行权价格将统一由13.961元/股调整为13.761元/股,预留授予部分的行权价格统一由11.711元/股调整为11.511元/股。
  三、本公司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事项的审核意见
  经核查,本公司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对本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本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公司已就本次调整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的安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
  (一)本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2026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本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度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调整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11月7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赞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