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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0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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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26-103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26年11月3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通讯表决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6日中午12:00。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九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九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鉴于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审计工作需要,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拟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议案提交2026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1月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沧州明珠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2026-104号。
  二、《关于增加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登记并于2026年11月3日上市,公司将增加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648,598,206元增加至人民币1,819,052,751元,股份总数由1,648,598,206股增加至1,819,052,751 股,综合上述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该事项已经股东会事先授权,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沧州明珠关于增加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2026年11月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2026-105号。修订后的《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详见2026年11月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关于召开2026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因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需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董事会提议于2026年11月23日(星期一)召开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1月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2026-106号。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1月7日
  
  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26-104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解聘事务所名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新聘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变更原因:鉴于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审计工作需要,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拟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拟聘任事务所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2日
  拟聘任事务所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拟聘任事务所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拟聘任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数量为244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36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461人。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268,431.78万元,经审计的审计业务收入为216,438.46万元,经审计的证券业务收入为56,763.18万元。
  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03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审计收费40,156.48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5年末职业风险基金2,126.98万元。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行政监管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18次和纪律处分3次。执业人员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85名执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处理处罚,其中行政处罚6批次、行政监管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16次、纪律处分6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彭云峰,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拟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0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蔡金荣,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拟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0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黄声森,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彭云峰、签字注册会计师蔡金荣、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黄声森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合伙人彭云峰、签字注册会计师蔡金荣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黄声森,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总额为98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7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2026年度审计服务费用103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83万元,内部控制审计20万元。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招投标确定,较上一期审计收费增长5.1%。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提供审计服务年限:25年
  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
  公司不存在已委任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审计工作需要,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拟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表示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等有关规定,积极沟通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
  其中,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书面陈述意见如下:
  我所已收到贵公司关于拟变更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通知,知悉本次变更系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关于审计机构轮换的相关规定执行,属于正常到期轮换。
  经审慎确认,我所对贵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截至本陈述意见出具之日,我所与贵公司管理层在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上不存在意见分歧,亦不存在审计范围受到限制或其他不当情形。我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 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等有关规定,积极沟通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6年10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六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情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的审查和评估,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要,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变更理由充分合理,同意公司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11月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3、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1月7日
  
  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26-105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6年11月6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情况
  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登记并于2026年11月3日上市,公司将增加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648,598,206元增加至人民币1,819,052,751元,股份总数由1,648,598,206股增加至1,819,052,751 股,综合上述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以上条款的修改外,原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二、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变更及备案手续事宜
  公司于2026年3月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2026年3月20日召开沧州明珠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发行的完成情况,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以反映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新的股本总额,并报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核准或备案,及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故本次增加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事项以及办理相关工商变更手续等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通过后即可生效。
  三、备查文件
  1、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3、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1月7日
  
  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26-106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的通 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1月23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1月2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1月2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11月18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11月18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表决。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现场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投票,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河北省沧州高新区永济西路77号明珠大厦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程序合法,资料完备,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相关内容详见2026年11月7日在《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3、提案1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11月20日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2、登记地点:河北省沧州高新区永济西路77号明珠大厦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3、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
  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
  4、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6年11月20日17:3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河北省沧州高新区永济西路77号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邮编:061000,信函请注明“2026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字样。
  采用传真方式登记的,公司传真号码为:0317-2075246。
  5、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北省沧州高新区永济西路77号明珠大厦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邮政编码:061000
  联系人:李繁联 梁芳
  联系电话:0317-2075245
  联系传真:0317-2075246
  6、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一天,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1月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08”,投票简称为“明珠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11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1月23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s://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1月23日召开的2026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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