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级领导许建平、刘敏、蒲五斤、周伟、雷鸣、李涛、韩佳峻、盛柏涵、张少伟及中层管理人员保证向本行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1.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26年8月6日披露了《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自愿增持本行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本行董事长许建平先生,董事、行长、首席合规官刘敏先生,党委副书记蒲五斤先生,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周伟先生,工会主席雷鸣先生,副行长李涛先生、韩佳峻先生、盛柏涵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张少伟先生及中层管理人员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600万元。 2.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截至2026年11月5日,本行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中层管理人员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增持本行股份298.95万股,占本行总股本的0.0525%,增持金额合计633.79万元,成交价格区间为每股人民币2.05元至2.19元。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增持主体将继续按照增持计划,以自有资金增持本行股份。 近日,本行收到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中层管理人员《完成兰州银行股份增持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次增持主体为本行董事长许建平先生,董事、行长、首席合规官刘敏先生,党委副书记蒲五斤先生,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周伟先生,工会主席雷鸣先生,副行长李涛先生、韩佳峻先生、盛柏涵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张少伟先生及中层管理人员。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上述人员合计持有本行股份330.22万股,累计持股比例为0.0580%。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本次增持计划的具体内容请详见本行于2026年8月6日披露的《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自愿增持本行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截至2026年11月5日,本次增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有关增持主体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增持本行股份298.95万股,占本行总股本的0.0525%,累计增持金额人民币633.79万元,成交价格区间为每股人民币2.05元至2.19元。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增持主体将继续按照增持计划,以自有资金增持本行股份。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次增持行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上述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本行股份。 (三)本次增持计划不会导致本行股份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本行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本行无实际控制人的状态发生变化。 (四)本行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各增持主体增持本行股份的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完成兰州银行股份增持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