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8日、2026年4月30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5年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披露的《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以及2026年5月1日披露的《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近日,公司收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项目签字合伙人变更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签字合伙人的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原指派杨金晓女士为项目签字合伙人,黄源先生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鉴于杨金晓女士连续签字年限已满5年,不再担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项目签字合伙人。根据签字注册会计师定期轮换的相关规定,现指派张建新先生接替杨金晓女士为项目签字合伙人,负责公司2026年度审计相关工作。本次变更后,为公司提供2026年度审计服务的项目签字合伙人为张建新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黄源先生。 二、本次新任项目签字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项目签字合伙人:张建新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相关业务,2007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07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份,2026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二)诚信记录情况及独立性说明 张建新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如下: ■ 三、本次变更项目签字合伙人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项目签字合伙人变更所涉及的相关工作将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6年度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