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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0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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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543 证券简称:*ST莫高 公告编号:临2026-45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1月23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11月23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莫高大道33号(莫高国际酒庄)办公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1月23日
  至2026年11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26年11月6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6年11月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11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二)登记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莫高大道33号(莫高国际酒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公司股东可到本公司登记地点进行登记,也可通过电话、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但出席会议时须提供有效手续原件。
  (四)登记手续:法人持有股份,请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如授权委托,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个人持有股份,请提供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如授权委托,还需提供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附件。
  六、其他事项
  无
  特此公告。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1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1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543 证券简称:*ST莫高 公告编号:临2026-44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1月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会议同意拟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兴华”)为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49.20万元,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1月22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2206房间
  (5)首席合伙人:张恩军
  2. 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北京兴华有合伙人111人,注册会计师4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76人。
  3. 业务规模
  2025年度业务收入91,385.9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65,436.32万元、证券业务收入6,690.63万元。2025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9家,挂牌公司审计客户95家。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审计客户12家。
  4. 投资者保护能力
  北京兴华已足额购买职业保险,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2025年末职业风险基金0万元。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涉及欣泰电气民事诉讼,二审判决北京兴华赔偿808万元,北京兴华已全额赔付。
  5. 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北京兴华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3次。2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 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刘志文
  1998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年3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5月开始在北京兴华所执业,近三年为4家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彬宇
  中国注册会计师及高级会计师,北京兴华授薪合伙人,2014年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9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10月开始在北京兴华执业;近三年为2家新三板公司签署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时彦禄
  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北京兴华执业,近三年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刘志文、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彬宇、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时彦禄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 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三)审计收费
  依据上市公司年报审计行业收费标准,本期审计费用合计49.20万元,审计内容包括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本期审计费用较上一期审计费用下降0.80万元。
  二、拟变更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2025年度,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执业勤勉尽责、审慎细致,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委托该所开展审计工作后中途解聘的情形。
  (二)拟变更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公司原聘任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7年为公司出具审计报告,服务期将届满,公司不再聘任其为2026年度审计机构。
  为保障公司2026年度审计工作有序开展,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等相关规定,公司通过邀请招标的方式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等服务。现拟聘请北京兴华作为公司2026年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聘任期限自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三)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充分沟通,该所对公司拟变更审计机构事项无异议。公司将积极协调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做好沟通交接工作。
  三、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鉴于原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7年为公司出具审计报告,聘期届满后公司不再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等相关规定,公司拟聘请北京兴华为公司2026年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经审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北京兴华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况,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审计工作需求,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公司聘请北京兴华为公司2026年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49.20万元,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会议同意聘请北京兴华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49.20万元,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1月7日
  证券代码:600543 证券简称:*ST莫高 公告编号:临2026-43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
  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1月5日以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间要求。本次会议于2026年11月6日上午在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莫高大道33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进行,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张新军先生主持,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关于聘任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该议案通过。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的《关于聘任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2. 《关于制定筹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该议案通过。
  3. 《关于修订财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该议案通过。
  4. 《关于召开202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该议案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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