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1月6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周少兵先生(以下简称提议人)《关于提议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一)提议人:公司董事长周少兵先生 (二)提议时间:2026年11月6日 二、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本次回购股份是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价值认可,为充分维护公司价值及全体股东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提升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并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董事长周少兵先生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 三、提议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二)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具体用途由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四)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上限不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 (六)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七)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 上述具体内容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周少兵先生在提议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增减持计划的说明 提议人周少兵先生在回购期间暂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若后续有增减持股份计划,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承诺 提议人周少兵先生承诺:将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七、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上述提议尽快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审议通过后的最终方案可能与本次公告内容存在差异,请以经公司履行审批程序后最终审议通过的方案为准。 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