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 累计担保情况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6年度,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江苏博汇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博汇)、淄博大华纸业有限公司、淄博华汇纸业有限公司和香港博丰控股国际有限公司之间互相为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借款、票据、保理、信用证、融资租赁、供应链融资等债务提供的担保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12.78亿元(其中外币担保按折算为人民币的额度计算),担保方式包含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 近日,公司发生担保情况如下: ■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2日和2025年12月19日,分别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债务人:江苏博汇纸业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人民币壹亿玖仟伍佰万元整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无反担保。 (二)《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 债务人:江苏博汇纸业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人民币壹亿肆仟万元整 保证方式: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无反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且被担保方为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12月2日和2025年12月19日,分别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所有成员均同意该议案,认为本次担保事项在审批程序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利于保障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拓展的资金需求。 子公司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范围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432,695.22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8.32%,无逾期担保; 2、除上述担保外,截至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无逾期担保; 3、截至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总额为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