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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0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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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公告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6-068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11月5日在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63号本公司办公地国家能源大厦2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网络视频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10月22日以专人送达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周业荣董事、周元明董事、沈烈董事、周彪董事、冯彦辉董事、薛家旺董事现场出席会议,郑峰董事、谢耀东董事、赵敏董事通过网络视频参加会议。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周元明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举手投票表决,作出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周业荣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与第十一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战略(ESG)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会议同意对公司董事会战略(ESG)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结果如下:
  战略(ESG)委员会委员:周业荣、谢耀东、冯彦辉,其中周业荣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1月6日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6-067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026年11月5日下午3:00在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63号本公司办公地国家能源大厦206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副董事长周元明先生主持。会议同时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于2026年11月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接受网络投票;使用互联网投票系统于2026年11月5日上午9:15~下午3:00期间接受网络投票。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 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67人,代表股份2,133,380,18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2858%。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股份2,116,488,651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8006%;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565人,代表股份16,891,529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52%。
  3.公司董事出席了会议,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31,093,4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28%;反对1,97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25%;弃权31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5,763,5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608%;反对1,97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995%;弃权31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97%。
  周业荣先生当选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大纲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潘轶、王萍
  3.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刘敏
  4.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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