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已披露增持计划情况 国家电投集团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1月3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投集团”)拟直接或通过全资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投资公司”)计划自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以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2亿元(含),不超过3亿元(含)。 ● 首次增持情况 2026年11月5日,公司收到国家电投集团全资子公司创新投资公司通知,创新投资公司于2026 年11月4日-5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增持公司A 股股份361,9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76%,增持金额为3,620,829.73元(不含税费)。 ● 增持计划无法实施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上述增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 三、增持计划实施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增持计划是否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是 √否 (三)原定增持计划期间过半,实际增持数量是否未过半或未到区间下限50%□是 √否 (四)增持主体是否提前终止增持计划 □是 √否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本次增持行为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国家电投集团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