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公募REITs申报发行工作的议案》,公司拟作为发起人,全资子公司申能新能源(青海)有限公司拟作为原始权益人,以乌兰县华扬晟源新能源有限公司持有的青海乌兰华扬20万千瓦风电项目作为首发入池的底层资产,开展东方红申能股份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申能股份REIT”)的申报发行工作。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发布的《申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公募REITs申报发行工作的公告》(编号:2026-025)。 基金管理人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证资管”)已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分别提交了申能股份REIT的注册、上市申请等材料,中国证监会于2026年7月13日正式受理。 近日,东证资管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对东方红申能股份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上市及东方红申能股份能源1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REITs(审)〔2026〕23号),上交所对基金上市和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无异议。 近日,东证资管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准予东方红申能股份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3051号),该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准予东证资管注册东方红申能股份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类型为契约型封闭式,基金合同期限为15年。 二、准予基金的募集份额总额为5亿份。 三、同意东证资管为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基金的基金托管人。 四、东证资管应自本批复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进行基金的募集活动,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得超过3个月。 公司将积极推进申能股份REIT发行相关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