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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0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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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5199 证券简称:ST葫芦娃 公告编号:2026-086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总经理离任暨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刘景萍女士因工作调整原因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仍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战略与ESG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梅女士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一、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刘景萍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将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工作交接,刘景萍女士的辞职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刘景萍女士在担任总经理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刘景萍女士在2019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期间作出的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及于2026年7月作为实际控制人出具的《关于未来12个月内不减持葫芦娃股份及不转让公司控制权的承诺函》将继续履行。
  二、聘任总经理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李梅女士(简历见附件)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李梅女士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一规范运作》等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因此,同意将聘任李梅女士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6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总经理暨法定代表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李梅女士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同时,根据《公司章程》第九条的有关规定,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办理人员,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办理总经理暨法定代表人变更等登记备案事宜。
  特此公告。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1月6日
  附:
  1、李梅,女,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3年7月至2026年8月,任职于复星万邦(江苏)健康发展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联席 CEO;2021年12月至2026年8月,任职于海南万邦汉方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梅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 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一一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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