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6年11月0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欧22转债”2026年第三次债券
持有人会议结果的公告

  债券代码:113655 债券简称:欧22转债
  关于“欧22转债”2026年第三次债券
  持有人会议结果的公告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派家居”、“公司”或“发行人”)于2022年8月公开发行面值总额2,000,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欧22转债”)。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丰富投资者回报手段,稳定及提升公司价值,公司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46.25元/股(含)。按回购金额上下限及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216.21万股至432.43万股,占公司2026年9月30日总股本605,727,207股的0.36%至0.71%,实际数量以回购完毕或实施期限届满时的回购情况为准。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公司因回购股份并注销导致的累计减资金额低于本期债券发行时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口径净资产的10%,本次回购股份并注销事项拟适用以简化程序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至2026年11月4日召开了“欧22转债”2026年第三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将会议召开情况及决议公告如下:
  一、债券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券代码:113655
  (三)债券简称:欧22转债
  (四)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2022年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发行规模:20.00亿元人民币
  3、债券期限:6年
  4、债券利率:第一年为0.30%、第二年为0.50%、第三年为1.00%、第四年为1.50%、第五年为1.80%、第六年为2.00%。
  5、债券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6、债券起息日:2022年8月5日
  7、债券到期日:2028年8月4日
  二、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名称:“欧22转债”2026年第三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2、会议召集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债权登记日:2026年10月28日
  4、召开时间:2026年10月29日至2026年11月4日
  5、投票表决期间:2026年10月29日至2026年11月4日
  6、召开地点:线上
  7、召开方式:线上,按照简化程序召开
  8、表决方式是否包含网络投票:否
  债券持有人对《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适用简化程序召开“欧22转债”2026年第三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所涉议案有异议的,应于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期间(2026年10月29日至2026年11月4日)以书面形式回复受托管理人。逾期不回复的,视为同意受托管理人公告所涉意见及审议结果。
  9、出席对象: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截至债权登记日2026年10月28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期债券持有人会议及提出异议,并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提出异议;
  (2)发行人;
  (3)受托管理人;
  (4)发行人聘请的律师;
  (5)发行人认为有必要出席的其他人员。
  三、会议审议事项
  会议审议议案:《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26年10月1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10月1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欧派家居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6-092)。
  本次会议异议期已于2026年11月4日结束,异议期内未收到任何书面异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视为已召开并表决完毕,《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获得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为:同意100%,反对0%,弃权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欧派家居“欧22转债”2026年第三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适用简化程序,参会人员无需进行出席会议登记;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欧22转债”2026年第三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
  证券代码:603833 证券简称:欧派家居 公告编号:2026-098
  转债代码:113655 转债简称:欧22转债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11月4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白云区广花三路366号公司新总部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欧派家居”)董事会召集,鉴于董事长姚良松先生、副董事长谭钦兴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副董事长姚良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其中: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对本次股东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并进行了监票、计票,待网络投票结果出具后,监票人、计票人、见证律师对投票结果进行汇总,并当场宣布了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5人。其中:姚良柏先生、张秀珠先生、王卫先生现场出席本次会议;李新全先生、鲁晓东先生以视频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姚良松先生、谭钦兴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已事前请假;
  2、财务负责人赵莉莉女士、董事会秘书欧盈盈女士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逐项审议《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
  1.01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目的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2议案名称: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3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4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5议案名称: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6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7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8议案名称: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的相关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9议案名称: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0议案名称: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已获得了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本次会议已将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关于本次会议审议议案的详细内容,可参见公司2026年10月15日和2026年10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本次股东会通知及股东会会议材料。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锦屏律师、龙建胜律师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在核查后认为,欧派家居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1月5日
  证券代码:603833 证券简称:欧派家居 公告编号:2026-099
  转债代码:113655 转债简称:欧22转债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46.25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经问询,截至2026年10月9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无明确的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可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从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可能存在公司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3、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风险;
  4、可能存在后续监管部门对于上市公司股份回购颁布新的规定与要求,导致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不符合新的监管规定与要求,从而无法实施或需要调整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议及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10月14日,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
  (二)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交股东会审议情况
  2026年11月4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1月5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欧派家居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98)。
  (三)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交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欧22转债”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至2026年11月4日召开适用简化程序的“欧22转债”2026年第三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欧22转债”2026年第三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果的公告》。
  (四)本次回购股份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并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1月5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欧派家居关于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00)。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了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丰富投资者回报手段,稳定及提升公司价值,在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等因素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2、如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上限时,则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股东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
  注:上述拟回购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46.25元/股测算,具体的回购数量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为46.25元/股,上限不高于本次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具体回购价格将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照回购金额上限2亿元、回购价格46.25元/股的测算,股份回购数量为432.43万股,约占公司2026年9月30日总股本605,727,207股的0.71%;按照回购金额下限1亿元、回购价格46.25元/股的测算,股份回购数量为216.21万股,约占公司2026年9月30日总股本605,727,207股的0.36%。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股份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后,本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
  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影响因素,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对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以回购完毕或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股份数量和最终的股权结构变动情况为准。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2026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333.95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186.07亿元,货币资金为46.59亿元。假设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为2亿元,分别占公司上述财务数据的0.60%、1.07%和4.29%。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成后,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十)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及总裁姚良松先生之一致行动人张秋芳女士于2025年12月12日至2026年6月10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260,343股,增持金额99,995,053.23元,该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详见《欧派家居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6-054)。张秋芳女士上述增持行为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亦不存在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的行为。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形,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回购期间暂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若上述人员未来有增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经问询,截至2026年10月9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无明确的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拟全部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将在回购完成后,对本次已回购的股份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注销事宜,注册资本相应减少。
  (十三)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并注销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公司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四)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工作顺利实施,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股份回购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执行与本次股份回购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及合约等;
  2、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及操作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相关的全部业务;
  3、根据股价走势情况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时间、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等;
  4、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公司董事会表决的事项外,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5、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后,根据本次股份回购的实际情况,对回购股份进行注销,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并向有权部门办理注册资本变更及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
  6、决定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如需要);
  7、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上述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本次回购可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从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可能存在公司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3、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风险;
  4、可能存在后续监管部门对于上市公司股份回购颁布新的规定与要求,导致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不符合新的监管规定与要求,从而无法实施或需要调整的风险。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开立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情况如下:
  持有人名称: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号码:B882286562
  后续如需新开设其他回购账户的,公司将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后续信息披露安排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实际情况择机回购股份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1月5日
  证券代码:603833 证券简称:欧派家居 公告编号:2026-100
  转债代码:113655 转债简称:欧22转债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通知
  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10月14日、2026年11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司“欧22转债”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至2026年11月4日召开适用简化程序的“欧22转债”2026年第三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
  根据回购方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不超过人民币46.25元/股(含)的价格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1亿元(含),回购价格上限46.25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为216.2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605,727,207股的0.36%;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2亿元(含),回购价格上限46.25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为432.43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605,727,207股的0.71%。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待回购完成后,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依法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15日和2026年1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欧派家居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91)、《欧派家居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6-092)和《欧派家居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98)、《关于“欧22转债”2026年第三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果的公告》。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不影响相关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效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应持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有效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根据本通知规定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采取邮寄、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先致电公司证券事务部进行确认,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即2026年11月5日至2026年12月20日(工作日9:00-12:00;13:00-17:30)
  2、申报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广花三路366号
  3、联系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4、邮政编码:510450
  5、联系电话:020-36733399
  6、联系邮箱:oppeinir@oppein.com
  7、其他说明: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请在信件封面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1月5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赞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