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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ST威领 公告编号:2026一110 |
|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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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决议中所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1月4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2026年11月4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2026年11月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郴州市北湖区南岭大道1609号湘南高新园标准厂房项目集中生产配套综合楼601-6666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何凯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8、《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26年10月20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737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73,666,4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2689%。 (1)现场投票情况: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投票的股东1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8,244,0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3507%。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72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5,422,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182%。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730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15,862,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为6.087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7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40,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9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72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15,422,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182%。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部分董事候选人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3,510,8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88%;反对13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60%;弃权1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5,70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191%;反对13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37%;弃权1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73%。 本议案审议通过。 2、《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3,482,9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09%;反对15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53%;弃权2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5,67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432%;反对15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98%;弃权2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70%。 本议案审议通过。 3、《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制选举李伍波先生、刘承革先生、宿春翔先生、姚艳松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一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01选举李伍波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63,531,96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242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728,291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1115%。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李伍波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2选举刘承革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63,539,67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253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735,999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1601%。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刘承革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3选举宿春翔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63,533,79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245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730,124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123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宿春翔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4选举姚艳松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63,610,94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349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807,273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6094%。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姚艳松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制选举梁新权先生、王超先生、郭天铸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一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4.01选举梁新权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63,657,61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413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853,939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9036%。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梁新权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02选举王超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63,561,60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282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757,932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2983%。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王超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03选举郭天铸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63,531,41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242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727,742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108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郭天铸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周泰山、李赞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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