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23日和2026年10月16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与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以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00元/股(含),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800万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9月24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4)、2026年10月16日披露的《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57)以及2026年10月20日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58)。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的进展 截至2026年10月31日,公司尚未回购股份。 二、其他说明 本次回购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