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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0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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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关联交易的公告
华泰柏瑞聚优智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规定,在履行规定审批程序并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投资本公司关联方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联席主承销商承销的债券。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本次交易符合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遵循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交易价格公允。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特此公告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1月5日
  华泰柏瑞聚优智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华泰柏瑞聚优智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或“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华泰柏瑞聚优智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出现了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述事由出现后终止基金合同并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且本次事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华泰柏瑞聚优智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华泰柏瑞聚优智选一年持有期混合A/C
  基金代码:014131/ 014132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本基金每个工作日开放申购,但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1年的最短持有期限,即: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至该日次年的年度对日的期间内,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及转换转出申请;该日次年的年度对日之后,投资者可以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2年2月22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华泰柏瑞聚优智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第三条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及时通知基金托管人,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截至2026年11月4日日终,本基金已出现连续5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赎回选择期安排
  为更好地满足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需求,本基金将在进入清算程序前安排赎回选择期。
  自2026年11月5日起至2026年11月18日为本基金的赎回选择期。该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前提下选择赎回、转换转出其持有的基金份额,但期间不恢复办理投资者的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如果发生了巨额赎回等情形,基金管理人仍可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及实际情况决定全额赎回、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部分延期赎回。
  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1年的最短持有期限,即: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至该日次年的年度对日的期间内,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及转换转出申请;该日次年的年度对日之后,投资者可以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
  四、基金财产清算
  1、本基金最后一个运作日为2026年11月18日,自2026年11月19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资产清算程序,停止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且不再恢复。自2026年11月19日起,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
  2、本基金管理人将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证券的流动性受到限制而不能及时变现的,清算期限相应顺延。
  6、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剩余财产中支付。
  7、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8、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规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规定报刊上。
  9、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保存期限不低于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其他
  1、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不再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申请,并且之后不再恢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2、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并将及时公告上述事项的进展及变化情况,敬请投资者关注。投资者如欲了解详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huatai-pb.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001。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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