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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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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29 证券简称:豪森智能 公告编号:2026-031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本次现金管理拟投资产品均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 ● 投资金额:人民币6,500.00万元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森智能”或“公司”)于2026年11月4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六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以下简称“再融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国泰海通证券”)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现金管理拟投资产品均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再融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再融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预计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二)投资金额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再融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再融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 (四)投资方式 1、产品种类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再融资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投资产品,且产品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 2、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3、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再融资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再融资募集资金专户。 (五)最近12个月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最近12个月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11月4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六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再融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上述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批。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现金管理拟投资产品均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公司财务部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时通报公司内审人员、公司董事长,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通过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或者公开披露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实施。如通过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实施现金管理的,该账户不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再融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实施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再融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部分闲置的再融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理财产品进行相应会计核算。 五、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国泰海通证券认为,公司本次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六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综上,国泰海通证券对豪森智能实施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1月5日 证券代码:688529 证券简称:豪森智能 公告编号:2026-030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临时补流募集资金金额:6,500.00万元 ● 补流期限:自2026年11月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7月5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79号)同意,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8,4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1.6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32,896,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6,009,661.9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16,886,338.10元。 截至2023年9月28日,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816,886,338.10元已全部到位,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530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6年11月3日,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以下简称“再融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再融资募集资金募投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于2025年9月结项,后续公司将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存放、管理,直至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完毕待支付的相关合同尾款。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续尾款支付需要一定周期且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的部分再融资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00.00万元闲置再融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再融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通过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施,仅限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26年11月4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500.00万元的闲置再融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上述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批。公司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经核查,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证券”)认为,公司本次计划使用不超过6,500.00万元的闲置再融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国泰海通证券对豪森智能实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再融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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