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61,608.0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25%。 鉴于部分诉讼、仲裁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部分诉讼、仲裁案件尚未执行完毕,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统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的披露,应当采取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的涉案金额已达到披露标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61,608.0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25%。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54,045.71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7,562.31万元,具体情况请详见附件《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未披露的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诉讼、仲裁案件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涉诉案件中部分案件为公司作为原告要求对方支付拖欠公司的应收款项等。公司积极采取法律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持续加强经营活动中相关款项的回收工作。 鉴于部分诉讼、仲裁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部分诉讼、仲裁案件尚未执行完毕,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同时,公司将持续关注有关诉讼、仲裁案件的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1月5日 附件: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 注:以上金额按照万元单位并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与实际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