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涉及以下哪种情形: √股份质押 □股份冻结 □股份拍卖 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石河子市锦隆能源产业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隆能源)函告,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 本次股份质押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 (二)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无关。 2、未来半年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0.0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0%,对应融资余额为0元;未来一年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33,555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19.77%,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7.25%,对应融资余额为13.5亿元,还款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资金偿付能力良好。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影响,不会出现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 二、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