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6年11月0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易方达MSCI美国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QDII)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易方达MSCI美国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QDII)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易方达MSCI美国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QDII)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近期,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易方达MSCI美国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代码:513850,场内简称:美国50,扩位证券简称:美国50ETF易方达,以下简称“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IOPV)。2026年11月3日,本基金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1.820元,相对于当日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IOPV)溢价幅度达到8.04%。特此提示投资者关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投资者如果高溢价买入,可能面临较大损失。
  若本基金在公告日当日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幅度未有效回落,本基金可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盘中临时停牌、延长停牌时间等方式,向市场警示风险,具体以届时公告为准。
  现特向投资者提示如下:
  1、本基金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除了有基金份额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使投资者面临损失。
  2、截至目前,本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进行投资运作。
  3、截至目前,本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1月4日
  易方达永旭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和场外份额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11月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1)易方达永旭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场内简称:易基永旭添利定开)的第七个封闭期将于2026年12月6日到期,第七个开放期为2026年12月7日至2026年12月30日。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为投资者办理申购、赎回和场外份额转换业务。自2026年12月31日起,本基金进入下一个封闭期,封闭运作两年。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和场外份额转换业务。
  (2)投资者可以通过场外、场内两种方式申购、赎回本基金份额。办理本基金份额场内申购、赎回业务应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若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对申购、赎回业务等规则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2.申购、赎回和场外份额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1)根据《基金合同》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后封闭运作两年,封闭期满后开放运作一段时间(每一开放期在5(含)至20(含)个工作日之间),开放期结束后再封闭运作两年,再进入开放期,依此循环。2026年12月7日至2026年12月30日为本基金第七个开放期。
  本基金开放期内,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场外份额转换,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或赎回或场外份额转换时除外。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交易所交易时间更改或实际情况需要,基金管理人可对申购、赎回和场外份额转换时间进行调整,但此项调整应在实施日2日前在规定媒介公告。
  (2)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场外份额转换。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和场外份额转换后,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场外份额转换申请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场外份额转换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场外份额转换的价格。
  3.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场外申购时,投资者通过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直销中心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50,000元人民币,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或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人民币,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人民币。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需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以上金额均含申购费)
  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或采用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但对于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基金管理人有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采取控制措施。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场内申购时,每笔申购金额最低为1元,同时申购金额必须是整数金额。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基金登记结算机构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申购金额和累计持有基金份额上限的数量限制,或者新增基金规模控制措施,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
  3.2申购费率
  (1)投资者在申购本基金份额时需交纳申购费,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结算等各项费用。
  (2)本基金对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购的特定投资群体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3)特定投资群体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依法设立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依法制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包括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以及可以投资基金的其他社会保险基金。如将来出现可以投资基金的住房公积金、享受税收优惠的个人养老账户、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将其纳入特定投资群体范围。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特定投资群体申购费率见下表:
  ■
  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
  (4)在申购费按金额分档的情况下,如果投资者多次申购,申购费适用单笔申购金额所对应的费率。
  对于每份申购份额,持有期自该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至赎回确认日(不含该日)。
  (5)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2个工作日在规定媒介公告。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关于参加销售机构各种渠道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说明:
  1)本基金在非直销销售机构开展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情况请查阅本公司或非直销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或通知。
  2)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申购本基金的优惠费率,详见本公司网站上的相关说明。
  4.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场外赎回时,每笔赎回申请的最低份额为1份基金份额(如该账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基金余额不足1份,则必须一次性赎回或转换转出该基金全部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场内赎回时,每笔赎回申请的最低份额为1份基金份额,同时赎回份额必须是整数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但某笔交易类业务(如赎回、基金转换、转托管等)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赎回份额限制有其他规定的,需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基金登记结算机构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赎回份额、最低基金份额余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
  4.2赎回费率
  (1)本基金的场内赎回费率按持有时间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
  投资者份额持有时间记录规则以登记结算机构最新业务规则为准,具体持有时间以登记结算机构系统记录为准。
  (2)本基金的场外赎回费率按持有时间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
  投资者份额持有时间记录规则以登记结算机构最新业务规则为准,具体持有时间以登记结算机构系统记录为准。
  (3)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于持有期限少于30天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4)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2个工作日在规定媒介公告。
  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1)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A=[B×C×(1-D)/(1+G)+F]/E
  H=B×C×D
  J=[B×C×(1-D)/(1+G)]×G
  其中,A为转入的基金份额;B为转出的基金份额;C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D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E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F为货币市场基金全部转出时登记结算机构已支付的未付收益;G为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H为转出基金赎回费;J为申购补差费。
  (2)基金转换费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两部分构成。
  2)转入基金时,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注:对于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实施差别申购费率的投资群体,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之间的申购补差费率首先按两只基金其他投资者的申购费率计算初始值,在此基础上,当本基金作为转入基金时,最终申购补差费率可参照上述群体在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相对于其他投资者申购费率的相同折扣比例执行)。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
  3)转出基金时,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收取的赎回费按照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含更新)及最新的相关公告约定的比例计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4)对于转换金额为500万(含)-1000万元的情况,鉴于本基金申购费率为每笔固定金额1000元,当本基金为转出或转入基金时,若对方基金申购费率为非固定金额,则计算申购补差费率时本基金申购费率按0.02%计算,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业务需要进行调整。
  (3)具体转换费率举例
  当本基金场外份额为转入基金,易方达岁丰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场外份额为转出基金时:
  ①转换对应的转出基金即易方达岁丰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场外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0-6(含)天,赎回费率为1.5%;
  持有期限7(含)-364(含)天,赎回费率为0.10%;
  持有期限 365(含)-729(含)天,赎回费率为 0.05%;
  持有期限730(含)天以上,赎回费率为0%;
  ②转换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如下:
  i对于直销中心针对转入基金实施差别申购费率的投资群体:
  转换金额0-1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
  转换金额100万(含)-2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
  转换金额200万(含)-5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
  转换金额500万(含)元以上,申购补差费率为0%。
  ii对于其他投资者:
  转换金额0-1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
  转换金额100万(含)-2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
  转换金额200万(含)-5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
  转换金额500万(含)元以上,申购补差费率为0%。
  (4)本基金场外份额在非直销销售机构开展的转换费率优惠活动情况请查看本公司或非直销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或通知;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等进行本基金场外份额和本公司旗下其它开放式基金场外份额之间转换的转换费率,详见本公司网站上的相关说明。
  (5)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方法举例
  假设某持有人(其他投资者)持有易方达岁丰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场外份额10,000份,持有730天,现欲转换转入到本基金场外份额;假设转出基金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5000元,转入基金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40元,则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为0%,申购补差费率为0%。转换份额计算如下:
  转换金额=转出基金申请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净值=10,000×1.500=15,000.00元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换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15,000.00×0%=0.00元
  申购补差费=(转换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申购补差费率÷(1+申购补差费率)=(15,000.00-0.00)×0%÷(1+0%)=0.00元
  转换费=转出基金赎回费+申购补差费=0.00+0.00=0.00元
  转入金额=转换金额-转换费=15,000.00-0.00=15,000.00元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份额净值=15,000.00÷1.040=14,423.08份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本基金仅开通场外份额的转换业务,且仅开通与以下基金场外份额之间的转换业务:易方达岁丰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份额和C类份额、易方达中证万得生物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份额、易方达中证万得并购重组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易方达中证银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A类份额、易方达中小企业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份额、易方达科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和易方达科顺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注:1)本基金仅开通场外份额的转换业务,若投资者需要办理场内基金份额的转换,须先通过跨系统转托管的方式将场内基金份额转登记为场外基金份额,然后再进行场外基金份额的转换。
  2)本公司直销机构开放本基金场外份额的转换业务。其他销售机构开通本基金场外份额的转换业务情况敬请投资者关注各销售机构开通转换业务的公告或垂询相关销售机构。
  (2)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投资者可以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转换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基金转换后,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3)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成另一只基金,本基金场外份额单笔转出申请不得少于1份(如该账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基金场外份额余额不足1份,则必须一次性赎回或转出该基金全部场外份额);若某笔转换导致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基金场外份额余额不足1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基金场外份额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4)开放运作期内,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的基金总份额的2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及基金资产组合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5)具体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位数依照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的规定。其中转入本基金的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6)其它转换基础业务规则详见本公司网站的相关说明。
  (3)基金转换的注册登记
  投资者T日申请基金转换成功后,注册登记机构将在T+1工作日为投资者办理减少转出基金份额、增加转入基金份额的权益登记手续。
  (4)开放运作期内,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依照各基金《招募说明书》(含更新)暂停申购、暂停赎回的有关规定执行。
  (5)基金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之前提下调整上述转换的收费方式、费率水平、业务规则及有关限制,但应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6. 基金销售机构
  6.1 场外销售机构
  6.1.1 直销机构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荣粤道188号6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21号52层;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30号42层;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荣粤道188号6层
  法定代表人:吴欣荣
  电话:020-85102506
  传真:400-881-8099
  联系人:梁美
  网址:www.efunds.com.cn
  直销机构网点信息:
  本公司直销中心和网上直销系统销售本基金,网点具体信息详见本公司网站。
  6.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本基金非直销销售机构信息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敬请投资者留意。
  6.2 场内销售机构
  本基金的场内销售机构为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爱建证券、渤海证券、财达证券、财通证券、财信证券、长城国瑞、长城证券、长江证券、诚通证券、川财证券、大通证券、大同证券、德邦证券、第一创业、东北证券、东方财富、东方证券、东海证券、东吴证券、东兴证券、东莞证券、方正证券、高华证券、光大证券、广发证券、国都证券、国海证券、国金证券、国开证券、国联民生、国融证券、国盛证券、国泰海通、国投证券、国新证券、国信证券、国元证券、红塔证券、华安证券、华宝证券、华创证券、华福证券、华金证券、华林证券、华龙证券、华泰证券、华西证券、华源证券、华鑫证券、江海证券、金融街证券、金元证券、开源证券、联储证券、麦高证券、民生证券、南京证券、平安证券、瑞银证券、山西证券、上海证券、申港证券、申万宏源、申万宏源西部、世纪证券、首创证券、太平洋证券、天风证券、天府证券、万和证券、万联证券、五矿证券、西部证券、西南证券、湘财证券、信达证券、兴业证券、银河证券、银泰证券、英大证券、粤开证券、招商证券、浙商证券、中航证券、中金财富、中金公司、中山证券、中泰证券、中天证券、中信建投、中信山东、中信证券、中信证券华南、中银证券、中邮证券、中原证券、甬兴证券(排名不分先后)
  如果会员单位有所增加或减少,请以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具体规定为准,本基金管理人将不就此事项进行公告。
  7.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根据《信息披露办法》《基金合同》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2026年12月7日至2026年12月30日为本基金的第七个开放期,即在开放期内的每个交易日接受办理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和场外份额的转换业务,在2026年12月30日15:00以后暂停接受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和场外份额转换业务直至下一个开放期。
  (2)自2026年12月31日起,本基金进入下一个封闭期,封闭运作两年。在本基金封闭期内,投资者不能申购、赎回、转换基金份额,但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卖基金份额。而由于受二级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基金份额的交易价格与基金份额净值存在差异。
  (3)投资者可通过场内或场外两种方式对本基金进行申购与赎回。场内申购、场内赎回通过场内销售机构办理,场外申购、场外赎回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的直销中心、网上直销系统和各场外非直销机构的销售网点办理。
  (4)投资者通过场内或场外办理本基金赎回,需按相应赎回费率支付赎回费用。敬请投资者留意。
  (5)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赎回和场外份额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或转换申请日(T日),正常情况下,基金登记结算机构在T+1工作日内为投资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在T+2工作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应当向销售机构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购、赎回和场外份额转换的成交情况。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和场外份额转换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该申请。申购、赎回和场外份额转换的确认以基金登记结算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6)如本基金任一开放期最后一个工作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申购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金额扣除赎回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金额后的余额低于两亿元,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低于200人,本基金《基金合同》将终止,且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7)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和场外份额转换业务有关的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8)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9)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1月4日
  易方达MSCI美国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QDII)午间收盘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近期,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易方达MSCI美国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代码:513850,场内简称:美国50,扩位证券简称:美国50ETF易方达,以下简称“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IOPV)。截至2026年11月3日11:30,本基金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1.849元,相对于当日午间收盘时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IOPV)溢价幅度达到9.77%。特此提示投资者关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投资者如果高溢价买入,可能面临较大损失。
  若本基金在公告日当日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幅度未有效回落,本基金可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盘中临时停牌、延长停牌时间等方式,向市场警示风险,具体以届时公告为准。
  现特向投资者提示如下:
  1、本基金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除了有基金份额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使投资者面临损失。
  2、截至目前,本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进行投资运作。
  3、截至目前,本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1月3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低易方达国证成长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其联接基金费率并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经与托管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6年11月9日起,调低易方达国证成长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易方达国证成长100ETF”,场内简称“成长ETF易方达”,基金代码:159259)、易方达国证成长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易方达国证成长100ETF联接发起式”,A类基金份额代码:027858;C类基金份额代码:027859)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并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有关条款进行修订。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低基金费率方案
  1.易方达国证成长100ETF的管理费年费率由0.50%调低至0.15%,托管费年费率由0.10%调低至0.05%。
  2.易方达国证成长100ETF联接发起式的管理费年费率由0.50%调低至0.15%,托管费年费率由0.10%调低至0.05%。
  二、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订
  除因调低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外,基金管理人还根据基金托管人信息变化等更新了基金合同、托管协议部分表述,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订内容详见附件《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修订说明》。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且基金管理人已履行规定程序。
  基金管理人将更新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相关内容。
  三、上述基金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内容自2026年11月9日起生效。
  四、其他事项
  1. 本公告仅对上述基金调低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详细情况,请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及相关公告。
  2.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3.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附件:《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修订说明》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1月4日
  附件: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修订说明
  一、易方达国证成长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一)基金合同
  ■
  (二)托管协议
  ■
  二、易方达国证成长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一)基金合同
  ■
  (二)托管协议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关联交易
  事项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规定,在履行规定审批程序并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后,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公募基金参加了广东钶锐锶数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钶锐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网下申购。钶锐锶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证券”)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公募基金的托管人,同时,国泰海通证券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公募基金的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的关联方,国泰海通证券的实际控制人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系浦发银行的主要股东。钶锐锶本次发行价格为45.37元/股,由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发行询价报价情况,综合评估公司合理投资价值、可比公司二级市场估值水平、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等方面,充分考虑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
  现将由国泰海通证券或浦发银行托管的公募基金的获配结果披露如下表:
  ■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1月4日
  易方达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QDII)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提示及
  停复牌公告
  近期,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易方达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场内简称:纳指ETF易方达;基金代码:159696,以下简称“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IOPV),出现较大幅度溢价。2026年11月3日,本基金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2.017元,收盘时基金份额参考净值(IOPV)为1.7435元。特此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应密切关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如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基金将于2026年11月4日开市起停牌,自2026年11月4日10:30起复牌,停牌期间本基金赎回业务照常办理。
  若本基金2026年11月4日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幅度未有效回落,本基金有权通过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盘中临时停牌、延长停牌时间及连续停牌等措施,向市场警示风险,具体以届时公告为准。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声明如下:
  1、投资者可在二级市场交易本基金,也可以申购、赎回本基金,实际申赎状态请以最新公告为准。本基金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除了有基金份额净值波动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使投资者面临损失。
  2、截至目前,本基金运作正常且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1月4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赞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