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发行的“莱特转债”自2027年4月12日(非交易日顺延)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 ● 公司现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投资者所持“莱特转债”不能转股的风险,提示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2306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247,79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即自2026年9月29日(T日)至2032年9月2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4,779,0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6,902,112.2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7,876,887.77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通知》(上证函〔2026〕3357号)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52,477.9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6年10月2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莱特转债”,债券代码“118077”。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莱特转债”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2026年10月12日,T+4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7年4月12日,非交易日顺延)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32年9月28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二、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公司可转债投资者所持本次可转债不能转股的风险 公司为科创板上市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参与可转债转股的投资者,应当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参与科创板可转债的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可转债进行买入或卖出的操作,可转债持有人如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的,则不能将其所持有的可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投资者需关注因自身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而导致其所持可转债无法转股所存在的风险及可能造成的影响。 三、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莱特转债”的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于2026年9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9-88338844-6051 电子邮箱:ir@ltom.com 特此公告。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