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9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6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的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回购价格不超过47.74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10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东阳光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临2026-107号)。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6年10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7,613,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5%,购买的最高价为27.56元/股、最低价为22.8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9,580.72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6年10月月底,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7,613,5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5%,购买的最高价为27.56元/股、最低价为22.80元/股,累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9,580.72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事项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