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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0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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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88 证券简称:鲁阳节能 公告编号:2026-052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鲁阳节能,证券代码:002088)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6年10 月30日、2026年11月2日、 2026 年11 月3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2、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3、公司于2026年10月30日披露了《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2026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78,509,310.53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6.6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837,479.36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17.2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主营业务及经营情况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股票价格可能受到市场因素等多方面因素影响,近期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股票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鲁阳节能,证券代码:002088)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6年10 月30日、2026年11月2日、 2026 年11 月3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函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并通过控股股东对实际控制人进行了核实。
  1、根据控股股东复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据控股股东所知,除已公开披露的事项外,控股股东不存在涉及公司的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亦不知悉目前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实际控制人亦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公开披露的事项外,实际控制人亦不存在涉及公司的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在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2、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2026年7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间接控股股东筹划破产重组暨公司实际控制人拟变更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公司于2026年7月13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奇耐联合纤维亚太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耐亚太”)的《告知函》,获悉其间接控股股东Ulysses Investment Holdco, Inc.正在筹划破产重组,该事项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2026年7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间接控股股东筹划破产重组暨公司实际控制人拟变更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公司于2026年7月20日收到奇耐亚太的《告知函》,获悉其间接控股股东Ulysses Investment Holdco, Inc.已与其绝大多数的核心金融债权人签署《重组支持协议》。依据《重组支持协议》约定,Ulysses已获得其绝大多数债权人的支持,并预计在数日内向美国德克萨斯州北区破产法院提交自愿破产重组申请。
  2026年7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间接控股股东筹划破产重组暨公司实际控制人拟变更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公司于2026年7月27日收到奇耐亚太的《告知函》,获悉其间接控股股东Ulysses Investment Holdco, Inc. 已于2026年7月26日向美国德克萨斯州北区破产法院提交自愿破产重组申请,Ulysses预计法院监督下的重组流程会在60天左右办结。
  2026年9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间接控股股东筹划破产重组暨公司实际控制人拟变更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45),公司于2026年9月4日收到奇耐亚太的《告知函》,获悉美国德克萨斯州北区破产法院已于美国时间2026 年9月3日确认其间接控股股东Ulysses Investment Holdco, Inc.和其控制企业(以下合称为“Ulysses”)美国破产法第11章项下的重组计划。
  Ulysses 本次筹划的破产重组,能否成功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若Ulysses本次筹划的破产重组成功实施,奇耐亚太将持续保持公司控股股东地位,但公司有可能从有实际控制人状态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状态。后续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5、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公司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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