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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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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84 证券简称:森麒麟 公告编号:2026-058 债券代码:127050 债券简称:麒麟转债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6年11月3日在青岛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10月31日以通讯及直接送达方式发出。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其中,现场参加董事3名,董事长秦龙先生,董事林文龙先生、王宇先生,独立董事李鑫先生、丁乃秀女士、谢东明先生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由董事长秦龙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截至2026年11月3日,公司股票已出现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5%的情形,已触发“麒麟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为优化公司资本结构,维护投资者权益,支持公司长期发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等相关条款的规定及公司股价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麒麟转债”转股价格,并提议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为确保本次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相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全权办理本次向下修正“麒麟转债”转股价格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以及其他必要事项。上述授权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修正相关工作完成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60)。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1月4日 证券代码:002984 证券简称:森麒麟 公告编号:2026-061 债券代码:127050 债券简称:麒麟转债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2026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麒麟转债”将于2026年11月11日按面值支付第五年利息,每10张“麒麟转债”(面值1000元)利息为人民币18.00元(含税)。 2、债权登记日:2026年11月10日(星期二) 3、除息日:2026年11月11日(星期三) 4、付息日:2026年11月11日(星期三) 5、“麒麟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6、“麒麟转债”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2026年11月10日,凡在2026年11月10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6年11月10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7、下一付息起息日:2026年11月11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293号”文件核准,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1日公开发行了21,989,391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19,893.91万元。债券简称“麒麟转债”,债券代码“127050”。根据《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在“麒麟转债”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现将“麒麟转债”2025年11月11日至2026年11月10日期间的付息事项公告如下: 一、“麒麟转债”基本情况 1、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麒麟转债; 2、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27050; 3、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219,893.91万元(21,989,391张); 4、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219,893.91万元(21,989,391张); 5、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6、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21年12月6日; 7、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2021年11月11日至2027年11月10日; 8、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起止日期:2022年5月17日至2027年11月10日; 9、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10、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④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11、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12、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可转换公司债券担保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14、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及资信评估机构:经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评级报告及跟踪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麒麟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A”。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本次付息为“麒麟转债”第五年付息,计息期间为2025年11月11日至2026年11月10日,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1.80%,本次付息每10张“麒麟转债”(面值1000元)利息为人民币18.00元(含税)。 对于持有“麒麟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 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14.40元;对于持有“麒麟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和RQFII),根据《关于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5号)的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18.00元;对于持有“麒麟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每10张派发利息18.00元,其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 三、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26年11月10日(星期二) 2、除息日:2026年11月11日(星期三) 3、付息日:2026年11月11日(星期三) 四、付息对象 本期债券付息对象为截至2026年11月1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本期债券持有人。 五、付息方法 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划付本期利息资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兑付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关于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5号),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因此,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 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继续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其他事项 投资者对上述内容如有疑问,请拨打公司投资者联系电话进行咨询:0532-68968612。 投资者如需了解更多“麒麟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1年11月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1月4日 证券代码:002984 证券简称:森麒麟 公告编号:2026-059 债券代码:127050 债券简称:麒麟转债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2026年11月3日,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出现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5%的情形,已触发“麒麟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2、公司于2026年11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293号”文件核准,公司于2021年11月11日公开发行了21,989,391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19,893.91万元。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1〕1217号”文同意,公司219,893.91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12月6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麒麟转债”,债券代码“127050”。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根据《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2021年11月17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2年5月17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27年11月10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49,668,9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元(含税),不送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实施完成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根据上述公司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情况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公司决定将“麒麟转债”转股价格由34.85元/股调整为34.6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麒麟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 2、2022年9月30日至2022年10月27日,公司股票已有连续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麒麟转债”当期转股价格34.68元/股的85%,即29.48元/股的情形,已触发公司《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根据《募集说明书》等相关条款的规定及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11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决定将“麒麟转债”转股价格修正为28.52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8)。 3、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32号)同意,公司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向20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4,307,847股,发行价格为29.69元/股,新增股份于2023年8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上述公司新增股本事项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公司决定将“麒麟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8.52元/股调整为28.67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麒麟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 4、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了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及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回购股份的注销事宜,注销股份5,205,569股,占公司注销前总股本的0.70%。根据上述公司回购股份注销事项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公司决定将“麒麟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8.67元/股调整为28.66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麒麟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5、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738,777,253股剔除已回购股份2,500,000股后的736,277,25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10元人民币现金,每10股送红股0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0股,分红前公司总股本为738,777,253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033,288,154股。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实施完成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根据上述公司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情况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公司决定将“麒麟转债”转股价格由28.66元/股调整为20.2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麒麟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6、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2月23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方案的议案》。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回购股份的注销事宜,注销股份5,239,000股,占公司注销前总股本的0.51%。根据上述公司回购股份注销事项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公司决定将“麒麟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0.20元/股调整为20.16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麒麟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7、根据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1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上述公司半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情况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公司决定将“麒麟转债”转股价格由20.16元/股调整为19.9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10月21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麒麟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6)。 8、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9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上述公司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情况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公司决定将“麒麟转债”转股价格由19.95元/股调整为19.6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6月30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麒麟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9、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上述公司半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情况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公司决定将“麒麟转债”转股价格由19.66元/股调整为19.3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11月10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麒麟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 10、2026年5月11日至2026年5月29日,公司股票已有连续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麒麟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9.36元/股的85%,即16.46元/股的情形,已触发公司《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根据《募集说明书》等相关条款的规定及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6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决定将“麒麟转债”转股价格修正为15.12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11、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已于2026年7月3日完成上述权益分派实施。根据上述公司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情况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相关条款,“麒麟转债”转股价格由15.12元/股调整为15.0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6年7月3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麒麟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本次“麒麟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款如下: (一)修正条件及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的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等。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本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具体说明 2026年9月16日至2026年11月3日,公司股票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麒麟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5.07元/股的85%,即12.81元/股的情形,已触发公司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为优化公司资本结构,维护投资者权益,支持公司长期发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募集说明书等相关条款的规定及公司股价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麒麟转债”转股价格,并提议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如审议该议案的股东会召开时,上述任一指标高于调整前“麒麟转债”的转股价格(15.07元/股),则“麒麟转债”转股价格无需调整。 为确保本次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相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全权办理本次向下修正“麒麟转债”转股价格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以及其他必要事项。上述授权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修正相关工作完成之日止。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对上述内容如有疑问,请拨打公司投资者联系电话进行咨询:0532-68968612。 投资者如需了解更多“麒麟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1年11月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1月4日 证券代码:002984 证券简称:森麒麟 公告编号:2026-060 债券代码:127050 债券简称:麒麟转债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1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于2026年11月19日(星期四)14:30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现将会议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1月19日14:3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1月1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1月1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11月12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大信街道天山三路5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1)提案1.00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1月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并提供能够让公司确认委托人的股东身份的文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11月13日8:00-17:00 3、登记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大信街道天山三路5号 4、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王倩 (2)联系电话:0532-68968612 (3)传真:0532-68968683 (4)邮箱:zhengquan@senturytire.com (5)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大信街道天山三路5号 5、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人员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1月4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84 2、投票简称:麒麟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11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1月19日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11月19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于2026年11月19日(星期四)召开的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并签署本次股东会相关文件。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本人承担。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 ■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非累积投票提案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票账号: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及股数: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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