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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0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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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6-169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非公开发行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93,115,403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93,115,403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11月11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548号),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数量为93,115,403股。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的93,115,403股已于2026年5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本次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结果暨股本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6年11月11日。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685,078,903股增加至778,194,306股。
  公司分别于2026年3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6年4月2日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尚未使用的2,082,400股公司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该回购股份已于2026年5月20日注销,详情请见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回购股份注销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91)。
  公司于2026年6月22日完成15,000,000股新H股配售,向符合条件的承配人成功配售合计15,000,000股配售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配售H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06)。
  除上述情形外,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其他导致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791,111,906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对象均承诺认购所获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限售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进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已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本次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93,115,403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11月11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
  注:上述表格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1月4日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6-171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1月23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11月23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通大道6号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楼大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1月23日
  至2026年11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10月23日、2026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4、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A股股东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股东账户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法人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5、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会投票。
  6、登记地点: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通大道6号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楼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7、登记时间:2026年11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8、联系人:许嫣然
  联系电话:025-85803310
  邮 箱:lpkj@lopal.cn
  (二)H股股东
  H股股东参会事项请见公司于香港交易所披露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的股东会通函及其他相关文件。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为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一切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有)进入会场进行登记;
  3、凡参加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记者须在股东登记时间内进行登记。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1月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1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6-170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相关事项的
  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特别风险提示:
  1、行业供需及产品价格波动的风险。公司所处磷酸铁锂正极材料行业竞争格局较为激烈,行业正进入产能密集扩产、集中释放阶段,市场供需关系易受宏观经济、产业政策、下游新能源汽车及储能等领域景气度变化等多重因素影响,若下游需求增长不及产能释放节奏,将导致行业整体开工率分化、产品价格承压。此外,碳酸锂、磷酸铁等主要原材料的价格本身具有较大波动性,价格涨跌将直接影响产品销售价格及利润水平。请投资者充分关注行业周期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
  2、客户实际需求波动的风险。公司产品销售与下游客户的生产排产及采购需求密切相关,客户需求可能受其自身产能建设、订单情况、终端市场景气度等因素影响。公司已签署的长期供货合同实际履行数量仍取决于客户自身需求及产品技术验证结果影响。截至本回复披露日,公司与楚能新能源、亿纬锂能(马来西亚)及欣旺达(泰国)签署的长期供货合同履行进展较时间进度暂不及预期。若客户需求不及预期或发生调整,或产品验证进度不及预期,客户可能调整、延后甚至缩减需求,可能导致公司长期供货合同进展不及预期。
  3、产能建设进度不及预期的风险。公司在建产能的推进受项目建设周期、资金投入、设备安装调试、监管审批要求及外部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影响,产能建设进度及投产爬产节奏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新增产能从开工建设至投产,需经历设备安装、产线调试、产品验证、爬产达产等环节,任一环节出现延迟均可能影响产线按计划形成有效产能。公司当前已形成产能37.25万吨(不含拟出售的印度尼西亚二期工厂产能),在建产能43.50万吨。若产能建设或释放不及预期,可能影响公司对相关订单的交付能力,进而带来合同履约风险。
  4、后续履约进展不及预期的风险。公司签署的长期供货合同的实际履行受市场环境、客户需求、产能释放等多种因素影响,后续履约进展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若履约进展不及预期,将对公司的营业收入及盈利水平带来一定影响。
  5、境外产能短期存在供给压力。境外受复杂的外部环境(包括当地基础设施配套、属地化运营条件、海外贸易政策等)及新产线设备磨合、调试爬坡等阶段性因素影响,2026年或存在一定缺口,短期内可能面临部分客户需求与供给衔接压力。公司将统筹境内外产能资源、加快推进产能建设。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相关风险,理性投资。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蟠科技”或“公司”)于2026年10月1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6〕1609号)(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根据《监管工作函》的要求,公司对有关问题逐项落实,现就有关事项回复如下:
  近日,公司披露关于签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称,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南京锂源纳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锂源)与浙江吉曜通行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曜通行)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约定,由南京锂源及其关联生产方自2026年至2030年期间合计向吉曜通行销售37.86万吨至56.78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具体销售量根据订单确定,具体单价由双方根据协议条款逐月确定。如按预计数量及市场价格估算,本协议金额重大,且合作期限较长、后续履行存在不确定性。此外,公告披露前两个交易日,公司股价连续涨停并触发涨幅异动。鉴于上述情况,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条的规定,对你公司提出如下监管要求。
  一、请公司结合磷酸铁锂当前价格水平、供需情况等行业竞争格局、新能源电池技术路线迭代情况、上述客户业务开展情况、公司自身产能规划建设情况等,审慎评估本合同的可实现性。如存在尚未披露的不确定性事项,应当充分提示风险,后续还应结合合同实际履行情况,及时披露有关进展,明确市场预期,不得利用信息披露配合股价炒作。
  (一)结合磷酸铁锂当前价格水平、供需情况等行业竞争格局、新能源电池技术路线迭代情况、上述客户业务开展情况、公司自身产能规划建设情况等,审慎评估本合同的可实现性
  1、磷酸铁锂行业竞争格局
  (1)磷酸铁锂当前价格水平
  价格方面,近一年以来磷酸铁锂价格呈现“先升后降”趋势。受上游碳酸锂、硫酸亚铁等原材料价格普涨及下游需求高增的双重驱动,磷酸铁锂价格自2025年下半年至今,呈先升后降的趋势。2026年下半年以来,受碳酸锂价格回调等影响,磷酸铁锂价格随成本端联动回落。根据SMM数据,磷酸铁锂(粉体压实密度≥2.50g/cm3)5月月度均价约6.35万元/吨,10月约为4.55万元/吨,跌幅约28%。公司本次签署的长期供货合同采用“原料成本+加工费”逐月定价的模式,销售价格与成本端同步联动;同时碳酸锂价格回落有利于缓解下游电池客户成本压力,增强其采购意愿与履约能力。
  ■
  (2)磷酸铁锂供需情况
  受下游新能源汽车单车带电量提升以及储能装机加速双重因素带动,动力电池和储能电池均保持较高增速。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作为当前应用最为广泛的正极材料,需求持续提升。根据SMM数据,2026年上半年,在上游需求带动下,中国磷酸铁锂正极材料总产量为262.9万吨,同比增长约67%。头部企业目前均已达到满产状态。
  产能方面,市场呈现“名义产能充足,高端产能紧缺”的格局。根据SMM数据,截至2026年6月末,中国磷酸铁锂正极材料总产能已达到约800万吨/年。但产能统计中包含相当比例的无效产能,这部分产能因环保不达标、产线老旧、技术无法突破等原因,长期无法正常开工,实际有效产能远低于名义产能。行业当前有效的高端产能处于较为紧缺的状态,根据富宝锂电分析师的分析,2026年高端四代及以上高压实磷酸铁锂(压实密度≥2.6g/cm3)全年需求约169万吨,但稳定量产供货仅120-135万吨,存在刚性缺口。随着动力快充和储能大电芯渗透率提升,高性能铁锂需求将持续提升。
  需求端来看,根据SMM统计,2026年上半年,中国磷酸铁锂电芯1总产量约为1,031GWh,同比增加77%,增长动力主要来源于储能、商用车及海外动力。从技术路线来看,固态电池、钠离子电池等新技术路线短期内以差异化场景应用为主,磷酸铁锂凭借安全性、成本与循环寿命方面的综合优势,仍为动力电池与储能电池的主导路线。
  2、新能源电池技术路线迭代情况
  截至目前,形成规模化商业应用的锂电池正极材料主要包括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三元材料、钴酸锂和锰酸锂。其中,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具有稳定性好、安全性高、循环性能优良、生产成本较低等特点,在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和储能等领域均有广泛应用,是当前应用最为广泛的锂离子正极材料,当前正不断朝着更高能量密度、更高充电倍率方面发展。近年来以固态电池和钠离子电池为代表的新技术逐步得到发展,但距离成熟商业化仍有较长的发展空间。
  ①固态电池
  固态电池的核心在于用固态电解质替代传统液态电解液和隔膜,其技术路线按照电解质划分主要包括氧化物、硫化物、聚合物三种路线。不同的固态电解质需要不同的正极材料进行适配优化,理论上现有主流正极材料磷酸铁锂、三元材料也可用于固态电池,富锂锰基、高电压镍锰酸锂和磷酸锰铁锂等新型正极材料在固态电池领域也具备良好的应用前景。《新型电池产业发展“十五五”规划》提出,到2030年我国全固态电池要初步实现规模化应用,同时,要构建以锂电池为主,钠电池、液流电池等协同发展的新型电池产品供给体系。当前各电池企业固态电池商业化情况大多处于中试阶段,宁德时代规划2027年启动小批量生产,比亚迪预计2027年前后实现千台级示范装车,国轩高科已建成中试线。
  就产业化而言,固态电池短期内大规模产业化仍存在着较多制约因素,上游材料目前还处于送样认证阶段、中游生产设备多处于开发阶段,产业链配套尚不完善,预计规模化商用还存在一定的验证周期。从应用需求端来看,在商业化初期,固态电池因成本等因素制约,预计使用场景将以高端场景为主,如机器人、低空飞行器、高端消费电子与特种设备等。在上述背景下,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一方面可针对固态电解质进行针对性适配,满足固态电池需求,另一方面也可凭借成熟的产业链,在对成本敏感的乘用车、商用车和大规模储能领域等液态电池应用场景下占据主导地位。综合来看,预计短期内固态电池对磷酸铁锂电池的替代程度较小。
  ②钠离子电池
  钠离子电池是锂离子电池的重要技术补充路线,钠离子正极材料主要采用含钠化合物,其主要优势在于理论上更好的温度适应性范围、更低的理论成本和相对较高的安全性,但其理论能量密度较锂离子电池更低,因而与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形成差异化竞争。同时,钠离子电池目前的产业链尚未成熟,在负极材料、电解液、隔膜等方面均未形成规模化应用,相应导致其成本相较于现有的磷酸铁锂电池更高,且目前存在的三种技术路线均存在一定的缺陷。层状氧化物路线下,钠电池的循环寿命较磷酸铁锂存在不足,普鲁士蓝路线下仍存在工程化难题,聚阴离子路线的能量密度较磷酸铁锂存在不足。因而未来其主要应用领域为储能、新能源汽车启停系统、低速电动车、电动两轮车及部分A00级车型等对成本更为敏感的差异化领域。
  作为差异化竞争技术路线,目前行业内以宁德时代为代表的部分电池厂商正在持续推进钠离子电池的研发和量产,据公开信息,宁德时代已推出“钠新电池”,预计在2026年四季度量产。但钠离子电池距离大规模商业化仍存在一定的时间,且即便投入量产,其低能量密度的特点亦无法对磷酸铁锂形成替代,磷酸铁锂和钠离子正极材料将各自发挥差异化优势,在不同应用场景下占据优势。同时,钠离子电池的发展进度一定程度上受锂价及铜价影响,若锂价及铜价处于较低位置,钠离子电池相较于锂离子电池将不具备显著的经济性,客户切换钠电的意愿将受影响。
  公司常态化保持对磷酸铁锂、三元正极材料、钠离子正极材料等前沿技术的研发。在聚阴离子路线NFPP体系下,因工艺路线与磷酸铁锂有相近之处,未来参与者仍以头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厂商为主,公司的现有建成产线也具备改造生产钠离子正极材料的能力,如未来行业技术路线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也可以对现有产线进行灵活改造,并与现有电池客户进行密切沟通,保证订单的获取与执行。
  ③更高性能磷酸铁锂正极材料
  从新能源电池的发展方向来看,未来对正极材料的需求将向着更高能量密度、更高安全性、更低成本等方向发展。其中,高压实磷酸铁锂是未来技术迭代的核心方向,头部企业已实现四代高压实产品量产出货,未来五年高压实技术将持续突破,其高端产品占比有望稳步提升并逐步挤占部分三元材料市场空间。需求端层面,动力电池领域国内磷酸铁锂电池装车量占比已超80%,大众、福特、Stellantis等海外车企亦开始加速导入磷酸铁锂电池;储能领域,磷酸铁锂电池凭借成本与安全性双重优势,在新型储能市场占据绝对主导地位。整体而言,未来五年海外动力电池与储能电池市场将成为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的核心增长极,市场需求正快速放量。综合全球磷酸铁锂电池需求增长趋势及固态电池产业化进程判断,未来五年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仍将是新能源电池领域应用最广泛的正极材料。
  3、客户业务开展情况
  本次与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是浙江吉曜通行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曜通行”),为吉利控股集团旗下公司。吉曜通行关联企业吉利汽车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利汽车”)是全球最主要的汽车生产集团之一。根据其公开披露,2026年1-9月,吉利汽车总销量223.5万辆,同比增长3.01%;其中电动汽车(包括纯电动汽车及插电式混动汽车)总销量132.6万辆,同比增长13.58%(注:上述销量不含宝腾汽车销量)。吉利汽车整体销量持续增长,为吉曜通行电池业务提供了需求支撑。
  吉曜通行是吉利控股集团下属专业化的电池产业集团,聚焦高安全、高性能的磷酸铁锂电池技术与产品,已形成“金砖”“无双”两大产品矩阵,产品主要配套吉利银河、极氪、领克、Smart等品牌,下游需求较为稳固。产能规模方面,根据吉曜通行官网,其拥有十个智能化制造基地,在建、拟建产能投产后总产能将达到150GWh,预计到2027年将形成115GWh产能规模(包含Pack产能)。生产与出货方面,根据鑫椤锂电统计,吉曜通行2026年1-6月产量达11.9GWh;根据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数据,2026年1-6月,吉曜通行电池装车量约8.27GWh,位列国内动力电池企业装车排名前十。
  基于上述吉利汽车电动汽车销售情况,以及吉曜通行产能及产量情况,公司合理预计吉曜通行对磷酸铁锂存在持续且规模可观的需求。按每GWh电池需2,200吨磷酸铁锂计算:一方面,以吉曜通行2026年上半年产量为基础推算,其全年磷酸铁锂需求量预计超5.24万吨;另一方面,按其产能规划,若其电芯产能于2027年逐步释放,预计2027年全年磷酸铁锂需求量超10万吨。综上来看,吉曜通行磷酸铁锂需求量可以覆盖公司本次签署的长期供货合同。
  吉曜通行及其关联企业(以下合称“吉利系企业”)是公司的长期客户,公司与吉利系企业保持着长期、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除电池正极材料合作外,公司同时是吉利体系下汽车产业的车用化学品长期供应商。
  4、公司自身产能规划及建设情况
  2026年1-9月,公司共有有效产能24.53万吨2,1-9月磷酸铁锂总产量为27.18万吨,产能利用率为110.8%。产能利用率超100%的原因是公司对现有产线的技改升级,以及不同产品因工艺存在差异,导致实际产量超过设计产能。公司目前的已有及规划产能情况如下:
  ■
  注1:实际达产时间以项目工程进度为准
  注2:以上在建产能未包含拟出售的印度尼西亚二期工厂
  公司目前已建成的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产能37.25万吨,公司现有的已投产产线均通过了下游头部电池厂商的产线验证,均具备向下游头部电池厂商供应的能力。
  为了长期参与美国锂电市场,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LBM NEW ENERGY (AP) PTE. LTD.(以下简称“LBM (AP)”)于2026年10月22日与KINETIQ CAPITAL (SG) PTE. LTD.签署《股份购买协议》,拟出售LBM (AP)持有的PT LBM ENERGI BARU(以下简称“PT LBM”)的76%股权,该交易所涉及的底层资产为正在建设的印度尼西亚二期年产9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工厂。交割完成后PT LBM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除印尼二期工厂外,公司在建的产能包括江苏金坛项目12万吨产能、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19.5万吨产能、印度尼西亚三期12万吨产能。
  在建产能中,部分产线已投料调试,由于新产线从投料调试到实现设计产能达产,需经过多轮工艺参数优化、设备稳定性磨合,尚未达到设计产能的稳定运行状态。考虑到部分产线已投料试产,公司预计2026年全年有效产能约36.5万吨(含部分印尼二期工厂交割前产能),2027年将提升至71.25万吨。如后续产能需求较大,公司还可进一步投入建设江苏金坛项目二期12万吨产能,保证公司的供货能力。
  5、审慎评估本合同的可实现性
  从市场需求来看,磷酸铁锂目前已成为最为主流的新能源电池正极材料,固态电池和钠离子电池技术短期内尚未成熟,对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的替代有限。下游新能源汽车和储能领域的需求仍在快速增长,相应将带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的需求。吉曜通行作为吉利系公司,其产品主要供应同体系内车企,下游需求明确。公司具备行业头部的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产能及规模化供应能力,且公司与吉曜通行已有合作基础,本次协议系双方在既有合作基础上的进一步深化,明确了未来五年的计划采购量,有利于公司锁定长期订单、稳定产能利用率。
  从公司产能与客户需求的匹配性来看,公司在建产能已陆续投料试产,预计2027年有效产能将提升至71.25万吨,本次合同采购量的释放进度与公司新增产能的投产节奏相匹配,而非挤占现有产能;其次,结合本回复之“一、/(一)/3、”之相关内容,吉曜通行产能规划、产能释放进度与本次合同采购量相匹配,其需求明确且具备可执行性。
  从公司产能与订单的覆盖度来看,随着公司新增产能陆续投产放量,在剔除日常订单及其他已签署的长期供货合同的年度排产后,公司仍具备覆盖本次合同年度采购量的富余产能,可充分保障本次合同的履行。此外,公司与吉利旗下电池企业已合作多年,此前一直以日常订单的方式向其提供公司产品,公司在排产计划中已结合日常采购需求在相应产线预留了排产空间,本次合同系双方在既有合作框架下的进一步深化,并非完全依赖新增产能。
  综上所述,本合同确具有可实现性。
  (二)如存在尚未披露的不确定性事项,应当充分提示风险,后续还应结合合同实际履行情况,及时披露有关进展,明确市场预期,不得利用信息披露配合股价炒作
  经公司自查,公司不存在尚未披露的不确定性事项。后续将结合合同实际履行情况,及时披露有关进展,明确市场预期,公司承诺不利用信息披露配合股价炒作。
  二、请公司逐一自查2024年以来通过临时公告披露的长期供货合同的履约进展,说明是否存在重大合同未实际履行或履行进展不及预期、合同拟终止或重大调整等情况,并说明具体原因,以及前期信息披露是否及时、准确、完整。
  1、长期供货合同履约进展情况
  公司2024年以来与国内外多家客户签署日常经营合同及其履行情况如下表所示:
  ■
  经公司自查,目前长期供货合同均已实际履行,从履行进展来看,进度较为滞后的为亿纬马来西亚、欣旺达泰国及楚能新能源,其他客户供货节奏基本符合预期。部分客户供货进展不及预期,主要受客户产能的释放进度等阶段性因素影响,导致部分销售合同履行进展情况较时间进度有所滞后。
  公司将持续关注以上客户的发展情况,定期评估其履约能力,确保长期供货合同有效执行,一旦识别客户经营、排产出现重大负面信号,第一时间与客户展开商务磋商,必要时启动协议项下相关权利安排。
  截至本回复之日,公司与上述客户的合作关系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已与以上客户开展友好协商,就当前履约滞后情况达成一致,该等情形暂不触发协议项下相关违约条款。后续公司将持续跟进客户下游导入及产能建设进度,按长期供货合同约定积极做好供货配套,动态跟踪订单及提货执行情况,保障长期供货合同持续平稳履行。目前公司产能利用率充足,订单饱满,上述长期供货合同履约暂时滞后未对公司当前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长期供货合同预计调整情况
  鉴于《大而美法案》将于2027年开始正式实施,因此若被认定为PFE(被禁止外国实体),将导致公司产品无法供应美国市场客户。因此,在PT LBM股权出售事项交割完成后,公司海外长期供货合同可能就面向美国市场的部分作出相应调整,公司将与客户积极沟通,兼顾政策要求与现有供货关系稳定。
  3、前期信息披露自查情况
  (1)长期供货合同的签订及修订披露情况
  ■
  (2)履约进展的披露情况
  公司于2026年半年度期末,对长期供货合同履行情况进行了自查。鉴于2026年度尚未结束,相关长期供货合同仍在执行中,公司于《2026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了已签署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2026年半年度的履行进展,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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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公司自查,由于部分客户受新建产能未投产、设备调试、下游客户导入等阶段性因素影响,导致本报告期内需求相对有限,部分销售合同履行情况较时间进度有所滞后。
  (3)前期信息披露自查情况总结
  经公司自查,公司针对长期供货协议的签署情况、修订情况及履约进展情况均已进行及时、准确、完整的披露,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三、请公司结合已签署长期供货合同的累计供货规模、执行情况和公司磷酸铁锂正极材料设计产能、产能利用率、建设进展等情况,量化分析现有产能、在建产能与合同履行情况的匹配性,以及对财务状况的影响,并说明是否存在产能爬坡不及预期及相关违约风险。
  (一)请公司结合已签署长期供货合同的累计供货规模、执行情况和公司磷酸铁锂正极材料设计产能、产能利用率、建设进展等情况,量化分析现有产能、在建产能与合同履行情况的匹配性,以及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1、已签署长期供货合同的累计供货规模、执行情况和公司磷酸铁锂正极材料设计产能、产能利用率、建设进展等情况
  公司已签署长期供货合同的累计供货规模、执行情况详见本回复之“二、”之相关回复内容,公司磷酸铁锂正极材料设计产能、产能利用率、建设进展详见本回复之“一、/(一)/4、”之相关内容。
  除与部分客户因合理原因导致执行情况落后于合同约定外,公司目前已经签署的长期供货合同均处于稳定的执行过程中。公司当前产能利用率水平较高,正持续通过扩产等方式满足下游客户的增量需求,相关建设资金已基本落实,目前部分产线已处于试生产阶段。
  2、产能与合同的匹配性
  单位: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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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截至本回复日,境内已建成产能34.25万吨,在建产能31.5万吨;境外已建成产能3万吨,在建产能12万吨(不含印尼二期工厂);已建产能与在建产能均为本回复披露日的时点数据,在建产能中已有部分产线投料试产。
  注2:2026年长期供货合同需求量为当前协议项下需求量,2027年-2030年为公司预计现有长期供货合同中剔除美国市场后的需求量,具体以下游客户自身供货安排以及公司与客户协商结果为准。
  根据上述测算,公司境内产能可有效覆盖境内已签署的长期供货合同的需求;境外受复杂的外部环境(包括当地基础设施配套、属地化运营条件、海外贸易政策等)及新产线设备磨合、调试爬坡等阶段性因素影响,2026年或存在一定缺口,短期内可能面临部分客户需求与供给衔接压力。
  针对上述情况,公司应对措施如下:(1)统筹境内外产能资源,实施柔性调配,最大程度平抑境外产能缺口带来的供应波动;(2)加快推进境外产能建设,加快产线达产达效,优化调试流程与工艺参数,压缩设备磨合周期,推动产能尽早释放;(3)加强客户沟通与履约安排,依据产能进度与客户需求合理协商交付节奏,化解履约风险。
  3、财务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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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在建项目的资金规划明确且保障充足,现有资金及已推进的融资安排足以保障上述项目建设推进,不会对公司财务造成重大影响。相关项目建成后,公司的有效产能水平将进一步提升,预计对公司财务形成正面影响。
  (二)说明是否存在产能爬坡不及预期及相关违约风险
  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常州锂源在江苏金坛、天津宝坻、四川遂宁、山东菏泽、湖北襄阳及印度尼西亚布局六大生产基地,现有产能基础充足。目前公司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产能利用饱满,客户对公司的高性能产品的需求不断提升,公司主要在建产能已持续与现有的下游客户沟通进行试生产和产线验证与导入事宜。公司具备充足的磷酸铁锂产线运营经验,预计相关产线建成后,新增产能将得到有效利用。
  针对已经签订的长期供货协议执行情况,公司可通过现有的多基地可实现灵活调配产能,即使个别基地短期爬产波动,公司亦可通过基地间产能协调及与客户协商调整交付计划等方式保障整体供货,预计违约的风险较小。
  综合现有产能、项目建设进度、客户合作情况等,经公司评估,产能建设或爬产不及预期导致的合同无法履行风险较小,整体可控。公司将继续按计划推进产能建设、强化供应链管理,切实保障合同项下产品的供应。
  四、请公司自查本合同事项所涉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内幕信息管理情况,按规定及时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同时,请公司自查主要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披露本次日常经营合同期间是否存在减持,是否存在利用利好信息配合相关人员减持的情形。
  (一)请公司自查本合同事项所涉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内幕信息管理情况,按规定及时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
  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中关于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的相关规定,及时对本次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并已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
  (二)请公司自查主要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披露本次日常经营合同期间是否存在减持,是否存在利用利好信息配合相关人员减持的情形。
  经公司自查,在披露本次日常经营合同期间,未出现主要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1月4日
  
  (1 电芯系电化学原材料经加工封装后形成的核心储能单元,单位电芯所对应的正极材料单耗相对稳定,因此通过电芯的产量及趋势,可以合理推测正极材料的需求。)
  (2 有效产能指统计周期内实际可发挥作用的产能;已建成产能指产线建成后的设计产能,按满产口径计算。因此,此处公司有效产能数据与后文已建成产能数据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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