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26-082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10月28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给各位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6年11月3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二路19号劲嘉科技大厦19层董事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董事乔鲁予、廖朝晖、葛勇、王文荣、王伟以通讯方式参会表决)。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乔鲁予先生召集并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逐项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拟选举乔鲁予先生、侯旭东先生、李晓华女士、廖朝晖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非独立候选人进行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1、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同意选举乔鲁予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2、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同意选举侯旭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3、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同意选举李晓华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4、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同意选举廖朝晖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1月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2、逐项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拟选举葛勇先生、王文荣先生、王伟先生、万雄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独立候选人进行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2.1、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同意选举葛勇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2、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同意选举王文荣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3、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同意选举王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4、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同意选举万雄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1月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3、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于2026年11月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一月四日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26-083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6年11月3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4名,职工董事3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本次董事会同意选举乔鲁予先生、侯旭东先生、李晓华女士、廖朝晖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同意选举葛勇先生、王文荣先生、王伟先生、万雄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分别表决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经选举后产生的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4名与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董事3名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职工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其他情况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独立董事候选人葛勇先生、王文荣先生及王伟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葛勇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万雄先生已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等相关信息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进行。 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且不存在连续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均未超过三家。 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仍将继续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履行董事职责。 第八届董事会董事成员的薪酬事项将依照2025年年度股东会已审议通过的《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执行。该方案尚在有效期内,无需重复履行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程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吕成龙先生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产生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的各专门委员会职务。吕成龙先生勤勉尽责、独立公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吕成龙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一月四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乔鲁予,男,1956年出生,中国籍,澳大利亚长期居住权,高中学历。2003年至2006年,任本公司董事长;2006年至2010年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乔鲁予持有深圳市劲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劲嘉创投”)89.8144%的股权,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劲嘉创投持有公司17.71%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同时乔鲁予是新疆世纪运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世纪运通”)的合伙人,占其出资比例的70.7252%,世纪运通持有公司0.10%的股份,除以上两种持股方式外乔鲁予未通过其他方式持有公司的股份;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侯旭东,男,1961年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专学历,高级经济师。2003年至2007年5月,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07年5月至2010年12月,任本公司董事、安徽安泰新型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年1月至2012年2月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侯旭东是世纪运通的合伙人,占其出资比例的14.1371%,世纪运通持有公司0.10%的股份;侯旭东直接持有公司股票6,464,324股;侯旭东与公司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晓华,女,1978年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武汉大学经济学学士。曾任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402)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职务;2012年至今任职于本公司,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兼任深圳劲嘉新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广州德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李晓华持有公司股票1,220,083股;李晓华与公司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廖朝晖,女,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汉族,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博导,教授。曾任中国人民银行湖南省分行团委书记;湖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湖南省领导专职秘书;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中心副主任;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常务副书记;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五凌电力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湖南广电网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湖南省有线电视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达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华丰达晨(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中艺达晨艺术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感知富海(深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君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合伙人;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大数据流通与交易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金融大数据应用与安全研究中心副理事长、工业元宇宙协同发展组织副理事长、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音波迭代私募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廖朝晖未持有公司的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葛勇,男,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理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曾担任广东南方网络电视传媒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广东金骏高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风控负责人,广州润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葛勇未持有公司的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文荣,男,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科院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索尼(中国)有限公司主管,上海上创新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无锡红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音智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北京谛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浪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南京云思创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监事。现任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无锡威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桂林光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稷以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江苏优众微纳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汇耀品尚能源科技(杭州)有限公司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王文荣未持有公司的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伟,男,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厦门大学金融工程学士。曾担任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证券投资一部总经理,现任横琴淳臻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副总经理兼产品总监等职务,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王伟未持有公司的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万雄,男,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工商管理硕士。曾担任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法务经理、湖南弘一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现任湖南英萃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兼任政协长沙市雨花区第六届委员会委员、长沙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专家委员、民革长沙市委联合总支人力资源支部主委、长沙市青年联合会第十四届委员会委员、第六届长沙市律师协会理事、行政法专业委员会主任、长沙市天心区建筑行业协会兼职副秘书长等职务,拟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万雄未持有公司的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26-084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劲嘉股份”)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九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26年11月23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由2026年11月3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九次会议召集。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1月23日(星期一)14:30开始,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1月2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1月23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年11月16日(星期一)。 7.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二路19号劲嘉科技大厦19楼董事会会议室。 8.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 (二)提案披露情况 以上提案1.00、2.00的具体内容刊登于2026年11月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上提案审议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三)有关说明 上述提案1.00、2.00将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 (1)现场登记时间:2026年11月19日(上午9:00-11:30,14:00-17:00) (2)信函、电子邮件方式登记时间:2026年11月19日17:00前,以邮戳或公司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2.登记资料: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股东可以现场或信函、电子邮件登记,通过现场登记的,提供登记资料原件,通过信函登记的,提供登记资料复印件,通过电子邮件登记的,提供登记资料扫描件。出席现场会议时务必携带登记资料原件,由见证律师验证登记资料原件后方可参会。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单独计票提示 以上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出席会议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3.联系方法: 联系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二路19号劲嘉科技大厦16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 86708116 联系人:李晓华、何娜 电子邮箱:jjcp@jinjia.com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一月四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91”,投票简称为“劲嘉投票”。 2.本次股东会提案均为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3.公司本次股东会不设置总议案。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00,有4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00,有4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4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4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11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1月23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身份证号:)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1月23日召开的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注: 1.提案1.00、提案2.00实行累积投票制,即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投票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本次股东会选举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实行分开投票。选举非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有权取得的累计表决票数等于其持有的股票数乘以4的乘积数,该票数只能投向公司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有权取得的累计表决票数等于其持有的股票数乘以4的乘积数,该票数只能投向公司的独立董事候选人。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但所分配票数的总和不能超过股东拥有的累计表决票数,否则该票作废。 2.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视为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依其意思代为选择,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 注: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