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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0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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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海转债”到期兑付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证券代码:600521 证券简称:华海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6-117号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海转债”到期兑付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到期兑付数量:18,043,910张(兑付本金1,804,391,000元)
  ● 到期兑付总金额:1,984,830,100元
  ● 兑付资金发放日:2026年11月2日
  ● 可转债摘牌日:2026年11月2日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一)华海转债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261号文核准,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海药业”)于2020年11月2日公开发行1,842.6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为184,260.00万元,期限为发行之日起6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376号文同意,公司184,26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0年1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华海转债”,债券代码“110076”。
  (二)到期兑付事项
  “华海转债”已于2026年11月1日到期。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一可转换公司债券》《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公司分别于2026年9月23日、2026年9月24日、2026年9月25日、2026年10月23日发布了《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海转债”到期兑付暨摘牌的第一次提示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102号)、《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海转债”到期兑付暨摘牌的第二次提示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103号)、《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海转债”到期兑付暨摘牌的第三次提示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104号)、《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海转债”到期兑付暨摘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113号)。
  华海转债相关兑付事项如下:
  1、可转债兑付登记日:2026年10月30日(星期五)。
  2、兑付对象:截至2026年10月30日(星期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华海转债全体持有人。
  3、兑付本息金额:110元/张(含最后一期利息、含税)。
  4、兑付资金发放日:2026年11月2日。
  二、可转债到期兑付结果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可转债转股情况
  华海转债转股期为2021年5月6日至2026年10月30日。截至2026年10月30日,累计共有人民币38,208,000元华海转债转换为公司股份,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 2.07%;累计转股数量为2,308,775股,占华海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16%;未转股的华海转债金额为人民币1,804,391,000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97.93%。
  (二)可转债回售情况
  因华海转债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回售条款,因此存续期间共计回售可转债1,000元(10张可转债),回售资金已发放完毕。
  (三)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
  注:上表中变动前公司总股本为截至2026年9月30日数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107号)。
  (四)停止交易及转股情况
  华海转债于2026年10月28日(星期三)开始停止交易,2026年10月27日(星期二)为华海转债最后交易日,2026年10月30日(星期五)为最后转股日。自2026年11月2日(星期一)起,华海转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五)到期兑付情况
  根据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华海转债到期兑付情况如下:
  到期兑付数量:18,043,910张(兑付本金1,804,391,000元)
  到期兑付总金额:1,984,830,100元
  兑付资金发放日:2026年11月2日
  (六)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现金流正常,本次兑付的华海转债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2、自2021年5月6日至2026年10月30日期间,因华海转债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了2,308,775股,对公司每股收益摊薄影响较小,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三、转股前后公司相关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本次股本变动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变化情况如下:
  ■
  注1:2026年10月21日至2026年10月22日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陈保华先生将其持有的华海转债转换为公司A股普通股股份,共计转股1,704,847股。该次权益变动后,陈保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跨越1%刻度、5%刻度的整数倍,公司已于2026年10月26日发布了《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注2:上表中“本次变动前占总股本比例”以截至2026 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1,497,253,704股计算得出;“本次变动后占总股本比例”以截至2026年10月30日公司总股本1,499,554,552股计算得出。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金敏、汪慧婷
  联系电话:0576-85015699
  联系传真:0576-85016010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1月2日
  股票简称:华海药业 股票代码:600521 公告编号:临2026-116号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子公司获得药物临床试验许可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海药业”或“公司”)的下属子公司上海华奥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奥泰”)及华博生物医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博生物”,华奥泰下属全资子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核准签发的HB0056注射液项目新增适应症的《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物基本情况
  药物名称:HB0056注射液
  适应症: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剂型:注射剂
  申请事项:临床试验
  申请人:上海华奥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华博生物医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结论:同意开展临床试验
  二、药物的其他相关情况
  (一) 临床批件情况
  2024年10月,公司下属子公司华奥泰获得新西兰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管理局、健康及残疾伦理委员会批准在新西兰开展HB0056注射液I期临床试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子公司获得药物临床试验许可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115号)。
  2025年1月,华奥泰获得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在美国开展HB0056注射液的临床试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子公司获得药物临床试验许可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8号)。
  2025年2月,华奥泰和华博生物获得国家药监局批准开展HB0056注射液关于哮喘适应症的临床试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子公司获得药物临床试验许可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7号)。
  2026年2月,华奥泰和华博生物获得国家药监局批准开展HB0056注射液关于特应性皮炎适应症的临床试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子公司获得药物临床试验许可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09号)。
  2026年5月,华奥泰和华博生物获得国家药监局批准开展HB0056注射液关于特发性肺纤维化适应症的临床试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子公司获得药物临床试验许可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59号)。
  2026年8月,华奥泰和华博生物就HB0056注射液项目新增的慢性阻塞性肺疾病适应症向国家药监局提交临床试验申请并获得受理;近日,国家药监局同意该药物进行上述新增适应症的临床试验。
  (二) 药物的其他情况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hronic Obstructive Pulmonary Disease,COPD)是一种以持续性气流受限、慢性气道炎症及肺功能进行性下降为主要特征的慢性呼吸系统疾病,主要表现为咳嗽、咳痰、呼吸困难及反复急性加重。其发病机制涉及慢性炎症、氧化应激及气道重塑等多个环节。现有治疗主要依赖支气管扩张剂及吸入性糖皮质激素,尚难以有效阻止疾病进展,存在显著未满足的临床需求。
  公司自主研发的HB0056是一款靶向TSLP及IL-11的双特异性抗体。其中,TSLP主要参与气道炎症反应,IL-11则与成纤维细胞活化及组织重塑密切相关。HB0056通过同步阻断两条信号通路,有望在抑制气道炎症的同时干预组织重塑,为COPD提供差异化治疗策略。相比现有单靶点生物制剂,HB0056具有双通路干预的机制创新优势及潜在临床应用价值。目前,已有两款针对特定COPD患者群体的靶向生物制剂在中国获批上市,包括2024年获批的赛诺菲/再生元的IL-4Rα单抗度普利尤单抗及2025年获批的葛兰素史克的IL-5单抗美泊利珠单抗,标志着COPD治疗正逐步向精准靶向治疗发展。
  COPD患者基数庞大,市场增长潜力显著。根据Frost & Sullivan数据,2024年中国COPD患者人数约为1.08亿人,预计2032年将增长至1.12亿人。中国COPD药物市场规模由2019年的199亿元人民币增长至2024年的223亿元人民币,预计2028年及2032年将分别达到262亿元及584亿元人民币。随着精准靶向治疗的发展,创新生物制剂市场潜力持续释放,也为具有TSLP/IL-11双靶点机制的HB0056提供了潜在的临床应用及商业化机会。
  截至目前,公司在HB0056项目上研发投入合计约人民币11,134万元。
  三、风险提示
  医药产品的研发,包括临床试验以及从注册申报到产业化生产的周期较长,环节较多,存在着技术、审核等多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未来产品的竞争形势也将发生变化。公司将密切关注药品注册申请的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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