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 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一、增持计划基本情况 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吉兴业先生,副董事长吉祥先生,董事、总裁张树成先生,董事、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孙凯先生计划自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个月内,拟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每人增持公司股份40,000股,合计160,000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11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兴业银锡:关于部分董事、高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90)。 二、增持计划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增持主体的通知,张树成先生、孙凯先生已完成其本人本次增持计划。 张树成先生于2026年11月2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40,000股,增持均价为22.03元/股,增持金额约人民币88.12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孙凯先生于2026年11月2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40,000股,增持均价为22.1915元/股,增持金额约人民币88.77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本次增持主体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关于敏感期交易的相关规定。具体增持情况如下: ■ 三、剩余增持主体后续增持安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事长吉兴业先生、副董事长吉祥先生尚未实施本次增持计划。上述增持主体将继续严格按照已披露的增持计划,在本次增持实施期限内,结合公司股票二级市场走势择机实施增持,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自律监管规则,不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不实施敏感期买卖股份等违规行为。 四、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将持续跟踪本次增持计划的剩余实施进展,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