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11月2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60号玲珑天地B座9层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夏连鲲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8人,本次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属于独立董事重点关注的重大事项,独立董事倪元颖女士、李玲女士和刘斌先生列席会议; 2、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席京先生列席会议;总会计师(财务总监)张松先生、副总经理谭军先生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控股孙公司徐州中新果业有限责任公司拟签署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及预计2027年1-4月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2属于关联交易,涉及的关联股东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413,736,2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02%)已回避表决;议案3涉及特别决议,该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 律师:徐璐、胡浩明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经办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