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6年11月0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1359 证券简称:平安电工 公告编号:2026-055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1月02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1月02日的9:15一9:25,9:30一11:30,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1月02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地点: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通城大道242号公司会议室
  5、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潘协保先生
  7、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75人,代表股份180,999,8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055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1人,代表股份180,860,1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997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4人,代表股份139,7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9%。
  2.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5人,代表股份3,378,3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0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3,238,6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3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4人,代表股份139,7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9%。
  (2)其他出席或列席情况: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徐帅律师、孙静曲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8、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
  ■
  上述提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2/3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徐帅律师、孙静曲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1月02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赞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