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华虹宏力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相关控股子公司已完成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228号批复同意注册。本次发行数量为40,775.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52.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20,300.00万元,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28,232.30万元(含税),扣除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92,067.70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2023年7月31日全部到账,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的验资报告编号为安永华明(2023)验字第60985153_B02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由公司及相关控股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管理和监督。 本次完成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 ■ 三、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公司已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变更及超募资金用于投资新项目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5日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变更及超募资金用于投资新项目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相关控股子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及相关控股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对应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亦随之终止。 特此公告。 华虹宏力半导体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