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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0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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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华夏中核清洁能源
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2026年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一、公募REITs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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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业绩说明会内容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本基金2026年三季度主要运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拟召开本基金2026年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现场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三、业绩说明会召开的方式、时间及地点
  (一)会议召开方式:会议座谈
  (二)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1月12日15:30-16:30
  (三)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19层华夏基金会议室
  四、参加人员
  本基金基金经理、运营管理机构有关负责人员、投资者和行业研究员等。
  五、投资者参与方式
  投资者可发送报名邮件至本基金投资者关系团队联系邮箱IR_508050@chinaamc.com报名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邮件主题应为“业绩说明会报名一姓名”,邮件正文为以下报名表格。并请随附相关身份证明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名片、工牌或其他合法身份证件),机构投资者每家限报名1人。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6日12:00。
  经审核后基金管理人将发送审核通知邮件至投资者报名邮箱,届时投资者凭审核通知邮件参加本次业绩说明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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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十一月三日
  华夏标普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QDII)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近期,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旗下华夏标普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场内简称:标普500ETF华夏,基金代码:159655,以下简称“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IOPV),出现较大幅度溢价。2026年11月2日,本基金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1.982元,收盘时基金份额参考净值(IOPV)为1.8367元。特此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应密切关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如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
  若本基金2026年11月3日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幅度未有效回落,本基金有权通过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盘中临时停牌、延长停牌时间及连续停牌等措施,向市场警示风险,具体以届时公告为准。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声明如下:
  1、投资者可在二级市场交易本基金,也可以申购、赎回本基金,实际申赎状态请以最新公告为准。本基金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除了有基金份额净值波动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使投资者面临损失。
  2、截至目前,本基金运作正常且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十一月三日
  华夏鼎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调整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上限的公告
  为保护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同时保障基金投资运作的稳定性,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6年11月4日起调整华夏鼎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华夏鼎丰债券,基金代码:013780,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上限,具体情况如下:
  自2026年11月4日起,单个投资者单日累计申购及转换转入申请本基金的合计申请金额应不超过人民币1万元。如申请金额超过上述限制,本基金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投资者办理具体业务时应遵照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投资者于2026年11月3日 15:00后提交的本基金申购及转换转入申请视同2026年11月4日的申购及转换转入申请,亦受上述金额限制。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和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十一月三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夏中证智选500价值稳健策略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发起式联接基金终止基金合同
  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华夏中证智选500价值稳健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简称“华夏中证智选500价值稳健策略ETF发起式联接”,A类基金份额代码:019001,C类基金份额代码:019002,以下简称“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基金合同自2023年10月31日起生效。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年度对应日指某一个特定日期在后续年度中的对应日期,如年度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若基金资产规模低于2亿元,则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同时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2026年11月2日(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年度对应日)日终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终止情形,本基金基金合同自动终止。自2026年11月3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现特将本基金终止基金合同及清算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相关业务办理情况
  本基金已自2026年10月23日起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2026年11月2日,投资者在2026年11月2日15:00前提交的赎回、转换转出业务申请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的规定办理,但投资者在2026年11月2日15:00后提交的赎回、转换转出业务申请将被确认失败。
  自2026年11月3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后,本基金不再办理/恢复办理基金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等业务,不再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
  二、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证券的流动性受到限制而不能及时变现的,清算期限相应顺延。
  (三)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四)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五)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六)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不少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期限。
  三、基金财产清算中的事项说明
  对于在清算报告期内未能变现的资产,本基金将在其变现后按其变现金额分配给投资者,因此可能引起清算财产的二次分配。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将按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相关职责。基金财产清算结果将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公布,并将遵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进行分配,敬请投资者留意。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hinaAMC.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了解、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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